关于开展2022年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创建和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温岭市教育局
文件
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温教基〔2022〕103号
温岭市教育局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关于开展2022年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创建和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市直属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抓好新时代儿童青少年眼健康,降低近视发病率,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台教体艺〔2020〕97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创建和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每年遴选和建设一批近视防控示范学校,旨在引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按照近视防控工作要求,查摆问题,弥补不足。同时选树一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特色学校,总结推广近视防控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二、创建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创建原则
(一)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要突出带动效应,以点带面,重点解决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眼当前影响学生视力健康的主要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整体提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水平,全面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引导,深入调研,实事求是做好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三)注重融合,广泛宣传。示范学校创建要与加强和改进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中小学健康促进、增强学生体质健康等工作相结合,与文明城市、健康温岭等创建工作相结合,使创建、培育、选树的过程成为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做法的过程,成为激发全市教育工作者"爱生护生"敬业精神的过程。
四、申报条件
(一)具有完善的近视防控工作机制。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学校考评机制,建立以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志愿者等为一体的学生视力健康管理小组,明确和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协调近视防控工作。学校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近视防控工作有方案计划、有完善制度、有充足投入、有检查落实,工作开展有较好成效、有亮点。
(二)近视防控基础工作扎实。学校要加强课桌椅采购和使用管理,优先采购符合《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14)》要求的课桌椅,每学期在开学前、中等时段根据学生身高适时调节课桌椅高度。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环境采光按《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规范安装灯具,确保教室的照明要求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学校提供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应符合《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40070-2021)》。学校按要求设置卫生室(保健室等)并配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教育教师。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应配备符合《标准对数视力表(GB11533-2011)》《YY0673-2008眼科仪器:验光仪》要求的视力表、电脑验光仪等基础设备。学校应完善体检制度,每年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实施在校学生近视监测制度,确保各中小学每年开展2次视觉健康检查,建立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
(三)全面落实学生减负工作。严格按课程标准和进度要求教学,落实《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不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不组织集体补课。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改革,科学控制考试难度。规范学生作息制度。遵循青少年生长发育和人体生理活动规律,确保青少年休息睡眠时间。消除"大班额"现象。
(四)积极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严格落实学校体育健康课程开设刚性要求,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不少于30分钟,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全体学生每天上午、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加强对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完善的校园体育风险防范机制。
(五)规范中小学幼儿园电子产品使用。中小学以线下教学为主,严控使用以APP等形式布置作业,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时间不得超过总教学时间的30%。幼儿园教学与活动不使用电子产品。中小学生不得擅自携带电子产品进校。
(六)落实家长近视防控责任。加强家校联系,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注重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体育锻炼、饮食卫生、视力保护习惯和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教育孩子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要将学生视力检测情况、近视综合防控指导意见以联系卡等形式反馈给家长,指导家长落实家庭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文明习惯和不良读写姿势,配合学校减轻孩子课内外作业负担,参加亲子体育锻炼,有意识地控制使用电子产品,保障孩子基本睡眠时间。鼓励家长安排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五、创建程序
(一)申报推荐
1.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申报。经自查,自评分达到《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价标准(试行)》(见附件1)90分及以上的学校,填写《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申报表》(见附件2),连同自评填报的《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价标准》、相关佐证材料(每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通过材料评审、实地考察、现场问询、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
2.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遴选。今年申报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的学校请填写《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申报表》(见附件3),连同自评填报的《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评价标准(试行)》(见台教体艺〔2020〕97号文件)、相关佐证材料(每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在今年创成的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和今年申报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的学校中,通过综合评审遴选出5所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有成效、有经验、有亮点的学校参加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评比。
(二)认定公布
经全面评审核实,台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温岭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的认定结果届时发文公布。
六、相关要求
(一)各校要加大对近视防控特色学校创建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创新近视防控模式,推动经验交流,多方联动,全面提升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水平。
(二)今年申报台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特色学校或温岭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的学校请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1份)报市教育局321办公室。联系人:朱云芽,联系电话:81680505。
附件:1.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价标准(试行)
2.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申报表
3.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申报表
温岭市教育局温岭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1
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评价标准(试行)
评价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得分:
项目
近视综合防控要求
考核方法
分值
评分原则
扣分
扣分原因
组织
管理
(共4分)
建立以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等为一体的学生视力健康工作机制,明确和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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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文件得1分;
有明确职责分工得1分。
近视防控工作应纳入到每学期学校常规工作计划之中,保证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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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计划得1分;
保证工作经费得1分。
基础
条件
(共36分)
参照《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GB/T3976-2014)》基础上,优先采购高度可调式课桌椅。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学生身高对课桌椅高度进行适应性调整。(根据"坐于椅子/凳子上大腿与小腿垂直、背挺直时上臂下垂其手肘在桌面以下3-4厘米"的原则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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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全校有80%以上班级为可调节式课桌椅得2分,50%以上得1分,50%以下不得分,共3分;
课桌椅有人管理并知晓调节要求得1分;
现场抽查不同班级20名学生与课桌椅的符合情况,符合率达到80%得2分,50%得1分,50%以下不得分,共3分。
教室墙壁和顶棚为白色或浅色,窗户为无色透明玻璃;单侧采光光线应从座位左侧入,双采光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
现场检查
3
现场检查不同位置至少3间教室,有不符合的每间扣1分。
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灯具安装参考《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T36876-2018)》。灯具应包括教室灯、黑板灯,不得为裸灯;教室灯长轴垂直于黑板设置,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
现场检查
6
现场抽查至少3间教室,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每间教室视情况扣2分。
教室课桌面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低于3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黑板须设置局部照明灯,维持平均照度值不低于5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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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提供不同位置6间教室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有1间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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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其他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检查
4
有卫生室(保健室)得2分;
有校医或保健教师得2分。
每校或每千人配备专兼职视觉健康校医或保健教师1人,可采取培训、引进和学校卫生工作托管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
现场检查
1
有专兼职视觉健康校医或保健教师得1分。
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应配备符合《GB11533-2011国际对数视力表》、《ISO10342-2010眼科仪器:验光仪》的视力表、电脑验光仪等基础设备。
现场检查
2
有视力表得1分;
有电脑验光仪得1分。
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视觉健康检查,通过国家标准对数视力表和电脑验光仪,分别检查并记录裸眼视力和屈光度,建立学生视觉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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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上一学期完成1次近视筛查得1分;
本学期完成或有计划开展1次近视筛查得1分;
有学生视觉健康档案得2分。
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重点关注,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相关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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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开展相关工作得2分。
减负
工作
(15分)
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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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教学内容符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得2分。
作业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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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符合要求得1.5分。
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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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符合要求得1.5分。
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
询问抽查
9
现场抽查至少3名教师,询问"一尺、一拳、一寸"含义,不能准确回答的每个教师扣1分,共3分;
现场抽查至少3个班级若干学生,询问"一尺、一拳、一寸"含义,视确回答情况酌情打分,共3分;
现场查看至少3个班级学生坐姿,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共3分。
消除"大班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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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在"大班额"现场不得分。
电子
产品
管理
(共6分)
限制中小学幼儿园电子产品使用。中小学以线下教学为主,严控使用以APP等形式布置作业,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时间不得超过总教学时间的30%。幼儿园教学与活动不使用电子产品。中小学生不得擅自携带电子产品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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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现场抽查至少3个班级,发现有学生携带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又未按要求统一保管的,每个班级扣1分,共3分;
使用电子产品教学时长超过教学总时长30%,每上升5%扣1分,共3分。
运动
保障
(共25分)
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完善校园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体系,为学校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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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少1课时扣1分,共2分。
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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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每天有30分钟大课间得3分;课间休息正常得3分。
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合理安排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确保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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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通过查看资料、现场询问若干学生了解情况等方式进行进行综合判断,完全能达到的得9分,基本达到的得5分,明显达不到的不得分。
加强对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建立完善的校园体育风险防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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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校园体育运动风险防控体系,有相关方案得1分。
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篮球、乒乓球等运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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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少开展1项活动扣一分。
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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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每少1次扣2分。
健康
教育
(共12分)
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并经过近视防控相关知识培训。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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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健康教育课程得2分;
健康教育课程有近视防控内容得1分。
在课堂、食堂等重要宣传阵地,积极利用学校闭路电视、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通过学校和学生辐射教育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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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有固定宣传阵地得1分;
用3种及以上形式宣传,不足3种的,每少1种扣1分,共3分;
宣传内容传递到家长得1分。
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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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成立学生健康教育社团得1分;
学生健康教育社团有开展活动得1分。
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近视防控讲师团等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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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学期至少邀请当地近视防控讲师团开展1次宣传活动得2分。
防控成效明显
(2分)
学生总体近视率低于本地区相同学校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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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根据学生近视筛查情况,近视率低于本地区相同学校总体水平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总分
(100分)
自评分:分
附件2
温岭市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自评分
扣分原因
说明
近视防控
工作总结
申报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台州市近视防控特色学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自评分
扣分原因
说明
近视防控
工作总结
申报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
教育局
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台州市
教育局
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台州市
卫生健康委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月日
温岭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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