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xx队伍资金安全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xx队伍资金安全检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xx队伍的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规避资金风险,确保队伍资金安全运行,根据《xx队伍资金安全管理暂行规定》,xx局将对全市xx队伍资金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具体检查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规范全市xx队伍资金管理秩序,落实各项资金安全管理措施,协调、规范、监督各项资金收付业务,防止盗窃、贪污、挪用等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队伍资金安全运行,促进全市xx队伍财务规范化管理,推进财务工作正规化建设。
二、检查内容
(一)资金管理
1.遵守银行结算纪律情况。严格执行银行存款账目核对制度,每月出纳员和会计员根据单位银行存款发生额、余额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有未达账项的应当编制余额调节表。银行结算票据要限量购买,支票与密码分开存放。签发支票时要填写"支票使用审批单",按照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登记"支票使用登记簿"并定期核对。无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擅自撕毁和抵押支票等;无非法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银行预留印鉴分管。
2.遵守现金管理规定情况。提取现金要填制"提取现金审批单"。库存现金无超限额、超范围使用现金、用"白条"或实物顶替;无公款私存,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伪造用途套取现金,用转账凭证套取现金或兑换现金等行为。定期盘存并按日序时登记入账,每月末会计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等。
(二)账户管理
银行账户管理情况。按规定办理开设、撤销银行账户手续,健全银行账户管理档案。无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及利用队伍账户为其它单位、个人套取现金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等现象。
(三)资金往来
往来款项的监督情况。往来款无长期挂账,清理及时;队伍资金无垫付、转借地方单位或个人。
(四)票据管理
严格遵守《票据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坚持票据发放与使用分管,填制收费票据与收款分开。票据填写内容真实,大小写金额一致,品名、数量等要写清;有专人负责票据的审核、请领、入库、登记、保管、缴验、稽查、销毁等工作,并设账登记。无盗印、自印、外购和混用票据,无涂改、挖补、撕毁票据,对填错的废票各联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完整。经费支出必须取得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票据,报销后加盖"银行付讫"、"现金付讫"字样;本单位出具的票据所有联都要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五)检查监督。
自检自查情况。xx局对本级和基层单位资金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对检查情况登记备案。
三、检查步骤
(一)自检自查阶段(6月30日前)。队伍各级接此通知后,对本级及所属单位的资金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填写《市xx队伍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资金结存情况报告表》,逐级汇总经党委批准后,将报表及检查情况于7月15日上报后勤部财务处,并将电子版通过消防信息网"数据传输"进行上报。同时,为掌握全市xx队伍家底经费情况,各单位要将《市xx队伍家底经费情况统计表》填写后一并上报。上报的《市xx队伍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资金结存情况报告表》要附6月份各银行账户对账单复印件。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份)。对于自检自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完善管理措施,并提出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发生违法纪的必须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于7月30日前上报财务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1日至10日)。结合所有上报有关资料及数据,xx局将对全市xx队伍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消防队伍资金安全管理是强化资金正常运行的关键环节,队伍各级级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认真部署,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此项工作。
(二)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首先对本级及所属单位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认真填写《市xx队伍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资金结存情况报告表》,做好检查记录,经党委审批后上报xx局。自查中要实行财务主管领导负责制,逐个账户审查登记,做到不漏单位、不漏账户、不漏资金、不留死角。
(三)对未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统计故意隐瞒、漏报账户及资金余额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