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加强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
的通知
各县区领导小组(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效防范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或聚集性疫情,杜绝各类火灾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统筹做好清明节祭扫和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全市所有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容易引起群众聚集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性公祭仪式和生态安葬等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以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为单位,由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骨灰格位)、清理环境卫生、代献鲜花等方式代为开展一次集体祭扫服务。
三、各级各单位要各司其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县区、乡镇(街道)、村居要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督导工作,严防人员聚集和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四、开通网上祭扫通道,市民可以通过XX市民政局官
方网站、XX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登录云祭扫平台
(https://VVVVVZmj/),也可以通过XX省民政厅官方网站、XX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登录XX省网上祭扫云平台
(http://w.dzwww.com/zt/2021yjs/index.php),免费开展在线祭扫。
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搞集中悼念、集中用餐等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清明祭扫,意在传承,贵在心意。为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遭遇战、阻击战和保卫战。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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