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实施方案
关于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衡阳市委关于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部署,整体优化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湖南省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
积极、全面、稳步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对工作滞后、情况复杂的村党组织,整治后一步到位。力争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一肩挑"工作有序平稳进行,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四个考察组:
第一考察组:
组长:
成员:
考察村:
第二考察组:
组长:
成员:
考察村:
第三考察组:
组长:
成员:
考察村:
第四考察组:
组长:
成员:
考察村:
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XX。
二、严格资格条件
(一)"一肩挑"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1、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心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能带领村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具有1年以上党龄(2019年9月30日前转为正式党员)、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现中专及以上成教函授在读2020年12月能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备选民登记资格。
4、具备胜任"一肩挑"工作的身体健康条件。
5、非现任村"两委"成员提名为"一肩挑"人选的,年龄要求在54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村"两委"成员中,提名为"一肩挑"人选的,年龄要求在56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提名"一肩挑"人选(任期内获得衡阳市级以上单项荣誉),经XX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至58岁。
(二)有下列11种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一肩挑"人选: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构成犯罪免于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3、组织或参与宗教迷信、黄赌毒活动,涉黑涉恶,或实属"村痞村霸"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
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集体财产、拖欠村集体租金的。
8、近三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所在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服务群众能力较弱的村主干。
11、有法律法规规定等其他不宜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情形的。
三、把握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1、加强宣传动员。各村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党务(村务)公开等形式,宣传"一肩挑"政策规定,统一党员群众思想认识。同时,要广泛动员有识之士、优秀人才回乡竞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2、开展业务培训。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镇党委负责对组织干事、民政干事、驻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进行培训。培训重点突出"一肩挑"工作的政策文件、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内容,切实提高业务水平,为开展"一肩挑"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抓好财务清理审计和干部评议工作。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村"两委"成员离任审计工作。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具体由财政所负责。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民主评议和财务清理审计结果将作为下一届村"两委"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
(三)分析研判
1、摸清基本情况。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现场测评、个别谈话、解剖个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两委"班子整体运行情况、现任村干部的工作状况、党员队伍、后备干部力量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村人口、基础设施、产业布局、集体经济、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使用等情况和宗族、宗教、黑恶势力、村霸情况以及债权债务、遗留问题和信访矛盾等情况掌握清楚,逐村建立工作台账。
2、掌握思想动态。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要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谈心谈话,驻村干部要与村"两委"成员逐个谈心谈话,村党组织班子要与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谈心谈话,讲清"一肩挑"重大意义、政策要求、目标任务、资格条件、工作纪律,广泛听取意愿和诉求。
3、征求群众意见。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等方式,充分听取基层党员和群众对"一肩挑"工作的看法和反映、对现任班子任职情况的评价,制定工作预案,抓好风险防控。
4、抓好矛盾化解。要集中整治前期调研摸排发现的问题。对社情复杂、矛盾纠纷集中、宗族宗教、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的村,建立镇主要领导联系制度,有针对性地派驻工作队,把排查整顿工作抓深入做扎实,消除可能影响"一肩挑"工作的隐患和矛盾。
5、用活退进机制。
①村后备干部纳入临时干部管理,参照现任村干部酌情发放工资待遇,镇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②充分发挥退任村干部熟悉村务工作、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提倡在积极支持"一肩挑"工作的退任村干部中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成员,鼓励他们加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服务组织,让退任村干部为新农村建设发挥余热。
(四)确定人选
一、人选确定原则。
1.优先推选的原则。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均符合条件的,优先推选现任村总支部书记为"一肩挑"人选;现任村支书与村主任中只有一人符合条件的,优先推选此人为"一肩挑"人选。
2."两推一选"的原则。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均不符合条件的,则从现任支村两委成员或之外党员中按"两推一选"等有关程序确定。
二、人选确定程序。
1.广泛推荐提名。采取党员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一肩挑"初步人选。
①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推荐。考察组要在现任村"两委"干部推荐和谈话推荐的基础上,指导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一肩挑"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50人,推荐有效。按得票高低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人选由考察组报告给镇党委。
②镇党委推荐。镇党委召开会议,推荐"一肩挑"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2、开展联审考察。镇党委对"一肩挑"初步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最后征求纪委监委、宣传、政法、公安、检察、法院、民政、信访、卫健、税务、农业农村及公民征信管理等部门意见。
3、确定正式人选。镇党委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各村"一肩挑"正式人选,并报XX市委组织部备案。
4、进行组织任命。因本届村"两委"任期到2020年6月30日终止,镇党委将研究确定的"一肩挑"正式人选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临时负责人,将原来是村主干、没有确定为"一肩挑"人选的任命为党组织副书记,待换届时再按程序进行选举。其他村"两委"干部原职务自然消失,以临时干部身份参与村"两委"工作,保留原有政治和经济待遇不变,直至换届。
中共XX市XX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