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合集11篇(第7/9页)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镇防汛抗旱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各村应设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对。
镇防汛抗旱应急机构与职责:设立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水利站、应急办、农业办、武装部、财政所、派出所、供电所、教委、卫生院等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
(一)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
2.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协调和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
3.负责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发生汛情、干旱的准确地点、影响范围、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4.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
5.对全镇水利设施实行统一调控和调度,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农业、农机、水利、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全镇汛情、干旱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农业、农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组织救援服务工作;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灾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防汛抗旱调查、处理提出咨询意见。负责对有潜在隐患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传达上级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镇党政办公室负责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的落实,发布防汛(风)救灾的通报、通知。
镇武装部,根据险情需要,组织基干民兵及镇政府工作人员成立30人应急抢险突击队第一梯队,负责防洪抗旱抢险营救群众。
镇应急办、镇水利站负责防洪排涝工程,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台风预警,组织抗洪抢险等工作。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域防洪排涝工程及所辖道路的防汛安全,保障抢险道路畅通;安排相应施工机械,以备防汛应急之用。
镇经贸办公室负责组织镇域企业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并按镇防指要求,责成诚意环保、嵫山水泥厂、绿源公司等企业分别组织不少于5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组成抢险突击队第二梯队。指导完成相关企业的应急预案。
财政所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和落实。
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引发的群体性治安案件。
镇林业站负责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树木的处理工作。
镇农机站负责组织调动全镇范围内的各类农用运输机械,确保防洪抗旱抢险需要。
镇供电站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抗旱安全,保障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
镇所属各村负责抢险和组织群众撤离时车辆运输及安全。
镇卫生院负责抢险中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防治工作。
镇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的转移和灾民生活的安置及灾后损失的统计工作。
镇教委负责所辖校舍师生转移及防汛抢险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赋予的任务。
三、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
各管区、村,各企业,镇直各部门均应成立防汛抗旱抢险领导小组,完成区、镇防指交办任务及本单位的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明确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防汛抗旱业务的同志负责防汛抗旱工作;按要求组织好防汛抗旱突击队、常备队、预备队并登记造册。同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防汛抗旱办公室的正规化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和领导带班的昼夜值班制度。管区固定专职人员1名负责上下情况联系,24小时昼夜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雨情、汛情、旱情等情况,严格按照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上传下达,确保畅通无阻。
四、抢险应急体系及分工
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启动应急预案时,全镇上下都要在镇党委政府及镇防指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按照指挥、副指挥及相关机构安排,统筹各项工作。
指挥:
党委副书记、镇长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防汛抗旱全面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副指挥:
党委副书记 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综合调度。
党委副书记 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综合调度。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协助指挥、副指挥做好抢险救工作。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的综合协调,调度督导下设工作组、全镇各部门、各管区、各村居、各企业等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指挥部下设十个工作组:
1、现场指挥组:主要负责指挥抢险人员并协调、调度各村抢险人员。
组长:
成员:
2、物资供应组:主要负责镇防汛抗旱物资筹措并及时完成调拨任务。
组长:
成员:
3、群众转移组:主要负责紧急情况下相应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组长:
成员:
4、医疗救护组:主要负责抢险过程中的医疗救护和疾病防治工作。
组长:
成员:
5、车辆运输组:主要负责保障抢险指挥部所需车辆的调度
组长:
成员:
6、供电保障组:主要负责抢险现场的灯光照明和供电工作。
组长:
成员:
7、治安交通组:负责区域内道路畅通、受灾群众转移和抢险物资运输。
组长:
成员:
8、后勤保障组:负责抗洪抢险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
组长:
成员:
9、信息组:负责汛期24小时值班,密切检测雨量、水情、旱情,发布通报、通知,及时向指挥部通报汛情。
组长:
成员:
10、督察组:负责抢险过程中的检查督导工作。
组长:
成员:
五、防汛抗旱抢险队伍
当我镇发生突发性汛情、灾情时,防汛抗旱抢险队伍在本年度准备的防汛抗旱队伍中迅速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分为突击队、常备队、预备队。
突击队:共分为三个梯队
第一梯队:由镇应急办负责组织,以机关干部为主,共63人。
第二梯队:由诚意环保、嵫山水泥厂、绿源公司等企业组成,共150人。
第三梯队:8个管区个50人,共计400人。
常备队:由险情发生的管区及相关村庄、单位组成,共150人。
预备队:1000人以下的村10人,1000人以上的村15人,共750人组成。
六、物资器材储备
防汛抢险工程车辆8台,由应急办负责落实;防汛抢险运输车辆由党政办、农机站、交管所负责落实;编织袋8万条,铁丝1吨,木材1300方,沙土2500m3,由应急办牵头负责,协调嵫山水泥厂提供编织袋、诚意环保、金恒建材提供沙土、镇武装部提供救生衣30套,对讲机2部,雨靴20双,照明灯20个。其他物质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应急抽调。
七、应急响应及处置
(一)等级划分
Ⅳ级应急响应
洸府河、杨家河发生一般水位洪水,或数条小型河道发生一般洪水,我镇发生一般内涝灾害。
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并将防汛工作情况上报镇政府和区防指。
Ⅲ级应急响应
洸府河、杨家河发生超警戒水位,或数条小型河道有重大险情,我镇发生较大内涝灾害。
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并将防汛工作情况上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区防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
洸府河、杨家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且有重大险情,或数条小型河道发生决口漫溢,我镇发生严重内涝灾害。
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镇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的发展变化。并将防汛工作情况上报区防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抗洪救灾工作。
Ⅰ级应急响应
洸府河、杨家河及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我镇发生特大内涝灾害。
区防指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工作,有关责任人上岗到位,靠前指挥。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镇防指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汛情的发展变化。镇防汛指挥部及时发布汛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二)启动条件
在防汛过程中,尤其是在度汛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地启动本预案,确保度汛安全。
1、根据上级防指指令启动:上级防指在统筹全局的情况下,做出的应急抢险指令,如各类紧急抢修度汛应急工程、边界突发性矛盾等,应迅速启动预案,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根据工程情况启动:渡汛工程的险工险段点,尤其是河道防洪堤防工程的险工险段险点,随着汛情的发生和变化,可能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将出现更大的隐患,而且制订的防守措施已不能满足安全需求,迅速启动。
3、根据天气状况启动:如本行政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发生突发性强降雨,将对我镇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出现较大范围内涝及河道洪水上滩偎堤等情况,为确保及时排除内涝和防止河道险情的发生发展,适时启动。
(三)启动方式
当我镇境内发生重大防汛应急事件时,由镇防指及时报请镇党委、政府批准,并报区防指,迅速启动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防汛抢险命令。
重庆市北碚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最大限度地做好全区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6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公布,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0〕第577号);
(5)《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7)《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9号);
(8)《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2018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
(9)《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渝办发〔2008〕273号);
(10)《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渝府发〔2011〕31号);
(11)《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安办〔2019〕85号);
(12)《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0〕98号);
(14)《重庆市北碚区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
(15)《重庆市北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北碚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北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成立重庆市北碚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北碚安委办发〔2020〕39号);
(16)《重庆市北碚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北碚区减灾委员会重庆市北碚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专项指挥部工作规则的通知》(北碚减灾委发〔2019〕1号);
(17)其他相关资料。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人为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重庆市北碚区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上与《重庆市北碚区突发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重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衔接。同时本预案也是北碚区江河洪水预案、渍涝灾害预案、山洪灾害预案、水库重大险情预案、堤防重大险情预案、供水危机预案、生态干旱预案等单项预案以及北碚区所辖街镇(园城管委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上位预案。北碚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见附录9.1。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求助向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2)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精心组织、科学施救,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抗旱岗位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3)坚持依法防控、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协同应对的原则;
(4)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1.6灾害分级
根据水旱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造成的影响等,分为?洪涝、干旱两大类。其中,洪涝灾害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洪涝灾害四级,干旱灾害划分为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干旱灾害四级(水旱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8.2)。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重庆市北碚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并成立重庆市北碚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总指挥部)以及重庆市北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是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北碚区防汛抗旱应急组织体系见附录9.2。
2.2指挥机构
2.2.1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防指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区防指主要职责见附则8.3.1。
2.2.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区防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区防办主要职责见附则8.3.2。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兼任。根据工作需要,区水利局可以提请区减灾委办公室,以区防指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2.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武装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国资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国网北碚供电公司、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武警重庆市总队机动支队、武警重庆市总队执勤第二支队三大队十中队、电信北碚分公司、移动北碚分公司、联通北碚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区防指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见附则8.3.3。
2.2.4?现场指挥部
(1)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负责同志接到信息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灾害现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可设立防汛抗旱现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现场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按照响应级别,指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急救援阶段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自动撤销。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见附则8.3.4。
2.2.5专项工作组
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工作需要,区级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治安维护、医疗救护、新闻舆情引导、后勤保障、次生灾害防治和排查组、善后处置组、恢复重建组等9个工作组,分别由成员单位抽派人员组成。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援实际需要增减工作组或调整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组成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政府办、区经济信息委、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气象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受灾区街镇(园城管委会)参加。
(2)抢险救援组
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武装部、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武警重庆市总队机动支队、武警重庆市总队执勤第二支队三大队十中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应急救援及保障队伍、国网北碚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和受灾街镇(园城管委会)参加。
(3)治安维护组
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武警重庆市总队机动支队、武警重庆市总队执勤第二支队三大队十中队等部门(单位)和受灾街镇(园城管委会)参加。
(4)医疗救护组
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卫生系统有关医疗单位、街镇(园城管委会)参加。
(5)新闻舆情引导
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委网信办、区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参加。
(6)后勤保障组
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牵头,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委、区交通局、区气象局、区交通局、区经济信息委、国网北碚供电公司等组成。
(7)次生灾害防治和排查组
区水利局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等部门和相关单位参加。
(8)善后处置组
事发地街镇(园城管委会)牵头,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总工会等负有突发事件赔偿行政调解职责的部门及保险公司、事发单位等参加。
(9)恢复重建组
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水利局、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气象局、国网北碚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和受灾街镇(园城管委会)参加。
现场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主要职责见附则8.3.5。
2.3街镇(园城管委会)防汛抗旱机构
辖区内各街镇(园城管委会)成立相应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下设应急抢险队,在区政府、应急总指挥部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防汛抗旱机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和突发洪、旱灾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及时疏散转移受灾群众,上报灾情信息,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对本辖区小型水库、山坪塘、堤防、水闸、堰坝和抗旱供水等设施的检查,落实安全措施,编制执行防汛抗旱预案及其他相关预案。
2.4应急联动机制
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求,充分发挥上下联动、军地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机制。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可商请驻碚武警部队紧急救援,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迅速形成应急处置合力。北碚区政府为驻碚部队抢险救援工作提供物资、器材等后勤保障。
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应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配合完成抢险救灾任务。充分发挥预备役民兵、消防救援机构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等社会力量在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预防
3.1.1风险源识别
各街镇(园城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防汛抗旱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开展风险评估,组织编制和修订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有效防控风险。
区防办负责全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各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方案、度汛方案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修订和审批,加强洪旱灾害趋势分析会商,做好抢险装备物资、应急救援队伍等抢险救援各项准备。
全区各级防汛抗旱机构、有关工程管理单位和供水企业应组织编制防汛抗旱预案和应急度汛方案。进入汛期,区、街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1.2信息监测及报送
(1)气象水文信息
气象、水文部门应将重要雨情、水情信息在1小时内报区防办,控制站点的重要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区防办。
(2)工程信息
涉水在建工程、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水?位上涨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防办和行业主管部门。水库管理单位应随时掌握工程信息,严格按照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运行,当出现灾情(险情)时,及时向区防办和区水利局报告。
(3)洪涝、干旱灾害信息
区防办应及时报送水旱灾害信息,对重大灾情(险情),应尽快核实情况并报区政府和市防办,做到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3.1.3?预防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旱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除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灾前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灾情进行评估。建立健全各级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山洪易发重点区域、干旱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完善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
(3)工程准备。进行水源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汛期施工水利工程应急加固、水利水电建设等工程建设,做到工程安全度汛。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水利工程,应做好溃坝、溃堤的风险评估以及储水保水抗旱工作。
(4)预案准备。各相关单位修订完善各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对于易发灾害区域应编制排涝、抗旱、防洪抢险等预案。物料准备按照统一管理的原则,合理配置、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以应急需。
(5)物资准备。各有防汛抗旱职责的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应对突发应急调用。??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共网络,建设防汛抗旱专用网络系统,并与各相关部门应急平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资源共享,互通互联。
(7)防汛抗旱安全检查。实行分级检查制度,对发现的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抗旱管理。区防办负责本区域内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9)防汛抗旱巡查
1)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完善巡查制度,落实日常巡查和洪涝干旱影响期间的应急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水库、山坪塘、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巡查参照重庆市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有关规程执行。
3)山洪灾害预警员、地质灾害监测员等各类网格责任人根据岗位职责开展相关巡查工作,遇灾害性天气要加密巡查次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3.2预警
3.2.1预警级别
预警共划分为江河洪水预警、山洪灾害预警、渍涝灾害预警、
工程灾害预警、干旱灾害预警、供水危机预警等六类。
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IV级(蓝色)、Ⅲ级(黄色)、II级(橙色)、I级(红色)4个等级(预警分级标准见附则8.4)。
预警信息包括达到预警等级的预警信息和警示提醒类预警工作信息。
3.2.2预警发布与解除
区气象、水利、规资等部门应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及时制作预警信息。根据《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Ⅰ级、Ⅱ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市级有关部门或单位在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内,通过市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予以发布,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传递该预警信息到相关部门或单位。Ⅲ级由区防指报经区政府批准后发布、Ⅳ级由区防指直接发布。预警信息由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设在区气象局)统一发布。必要时可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直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