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丹卫字〔2020〕2号
南丹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南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卫生健康委、自治区及市卫生健康委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现将《南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2020年1月22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通过邮箱报送到县卫生健康局。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局医政医管股联系,联系人:符龙光,联系电话:0778-7215542,电子邮箱:wsj7212434@126.com。
南丹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1日
南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有发热、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呼吸道疾病,2019年12月在湖北省武汉市发现首个病例,世界卫生组织将该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0V0,目前已确定可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传播。为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研究进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尚未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持续社区传播疫情时的防控工作,本方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三、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县卫生健康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疫情信息组、疾病防控组、现场指导组、医疗救治组、科教与生物安全组、新闻舆论与健康宣教组、卫生监督组等8个专项小组,统筹资源、中西协同,形成肺炎防控工作合力,确保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
卫生健康局负责疫情控制的总体指导工作,落实防控资金和物资。
疾控机构负责开展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评估,进行监测资料的收集、分析、上报和反馈;开展现场调查、实验室检测和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对公众的健康教育与风险沟通。
各医疗机构负责病例的发现与报告、隔离、诊断、救治和临床管理,开展标本采集工作,并对本机构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
(二)强化监测发现,做好病例排查及信息上报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6号)要求,加强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落实,坚持门诊首诊负责制,强化与疾控机构的协作,高度重视来自武汉的就诊病例,特别是对于有不明原因的发热、咳嗽、乏力、咳痰等症状就诊患者要立即组织医疗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并按照程序报告。
1.病例监测和发现。医疗机构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2.病例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不明原因肺炎"选择上述相应类别,并且在备注栏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县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疾控机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负责病例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或疾控机构要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对病例分类进行订正。
(三)坚持科学应对,及时有效处置疫情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要求,明确各科室职责,落实病例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疫情发生后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实验室标本采集检测、病例救治、卫生学处理等各项措施,同时做好个人防护,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诊病例报告要严谨规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或进行居家隔离(14天)。县疾控机构对近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提升处置响应级别,对流感样和肺炎样聚集性病例疫惰,要前移防控关口,果断处置,及时控制。
1.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确诊病例后,应当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进行调查。
2.标本采集与检测。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通知县疾控机构尽快将标本送至市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检测。
采集的临床标本包括病人的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支气管分泌物、气管吸取物、肺泡灌洗液)和血清标本等。临床标本应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标本(尤其是下呼吸道标本)和发病7天内急性期血清以及间隔24周的恢复期血清。
标本采集、运送、存储和检测暂按二类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5号)的要求执行。
(四)统筹医疗资源,做好病例救治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要求,南丹县定点医院设在南丹县人民医院。县卫生健康局统筹人员、设备、装备等医疗资源,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和治疗工作;坚持属地治疗离原则,尽可能的减少病例转诊;危重病例要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集中收治到具备条件的医院治疗,尽早收入ICU治疗。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治措施,切实减少一般病例向重症病例转化,重症病例尽可能降低病死率,同时做好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及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
(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机构要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旅游、铁路等部门的沟通,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开展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等的疫情防控技术指导,特别是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农贸市场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禁止野生动物销售,切实降低呼吸道等传染病的传播风险。认真组织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六)加大宣教力度,提高疫情防范意识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多渠道、多方式普及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有效减少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及时、准确、客观地发布防治工作信息,积极开展舆情监测,向公众解释疑惑,提高疫情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院感防控、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
附件:1.南丹县卫生健康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南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专家组
3.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
附件1
南丹县卫生健康系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龙兴慧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陆春业县卫生健康副局长
莫文焱县卫生健康副局长
文安学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覃候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曾文县人民医院院长
成员:黄应锋县中医医院院长
黎承润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莫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肖根富县大厂医院负责人
石昌府县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
罗兰芬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韦向恒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符龙光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股股长
杨志海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股长
黄耀丹县卫生健康局体改规划信息科教股股长
杨汉军县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保健股股长
周微县卫生健康局财务股股长
莫杨琼县卫生健康局法规监督股股长
李晓君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股长
莫仁茂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股长
成荔萍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股长
韦宏县卫生健康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办公室主任由文安学同志兼任,副主任韦向恒同志兼任,成员由卫健局办公室、医政医管股、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法规监督股、体改规划信息科教股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综合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决策,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对各工作小组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向市卫生健康委,县党委、政府报告防控工作情况。根据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和成立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
罗兰芬、韦向恒、李晓君任组长,组员由局办公室、医政医管股、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各工作组;负责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并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事项;牵头制定整体工作方案;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完成相关汇报村料;负责调度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必要时临时组建和派遣卫生应急处置专业队伍;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相关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疫情信息组
覃候山、符龙光任组长,组员由局办公室、医政医管股、县疾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卫生应急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卫生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报告的操写和上报。
(三)疾病防控组
覃候山、李晓君任组长,组员由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健康股、县疾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报告现场处置情况;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情况,建立并完善数据库;负责制定、修订疫情信息上报标准、内容、格式和方式,收集、汇总、分析每日疫情信息,准确、及时进行统计,根据需要提供每日疫情评估研判报告;负责指导重点地区控制传染源、查找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与隔高措施等各项相关工作。
(四)现场指导组
覃候山、韦向恒任组长,组员由局医政医管股、县疾控中心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市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技术指导专家组和卫生应急处置专业队伍赶赴疫情处置现场,指导开展医疗救治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五)医疗救治组
韦向恒任组长,符龙光任联络员,组员由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老龄健康保健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动保健院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落实县急性重症呼吸道传染病的定点收治医院;统筹调配医疗资源;指导各有关医疗机构制定救治应对方案;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重症和死亡病例监测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早别诊断和医疗救治能力;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诊疗。
(六)新闻舆论与健康宣教组
罗兰芬、黄耀丹任组长,黄皓任联络员,组员由局体改规划信息科教股、县疾控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重要措施;客观真实传递疫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稳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舆论引导工作为防控工作营造良好與论氛围;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科普宣传,普及防控知识。
(七)卫生监督组
莫杨琼任组长,组员由法规监督股、县卫生健康监督所等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医疗机构的疫情报告、发热门诊、院内感染控制、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的监督检查,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组长要求,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
(二)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和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三)各工作组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相关工作情况报综合协调组;综合协调组及时汇总相关工作情况,并报领导小组、反馈各工作组。
附件2
南丹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专家组
组长:莫祝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全科医学副主任医师
副组长:莫玉平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袁锋县中医医院内科主任、内科主任医师
成员:陈梅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内科副主任医师
王权明县人民医院内一、内二主任、内科副主任医师
彭云波县人民医院内三科主任内科副主任医师
黄赞才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内科主治医师
朱春梅县人民医院内一科副主任、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
杨健县人民医院放射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田卓平县人民医院药剂科主任、副主任药师
韦红铮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护士长、副主任护师
张智慧县人民医院检验科主任、副主任技师
李思泉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杨倩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护士长、主管护师
吴有芬县人民医院感控科科长、副主任护师
刘芳君县人民医院防保科科长、副主任护师
莫永业县中医医院医务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覃伟东县中医医院副主任医师
柏沅伶县中医医院主治医师
滕树广县中医医院放射科主治医师
彭勇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副主任技师
韦秀利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
刘芳县中医医院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崖恒华县妇幼保健院医务科科长、副主任医师
莫少前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远华县疾控中心传染病科科长
邹双燕县疾控中心传染病科副主任医师
莫隆兴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
华传波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副科长、副主任医师
周青华县疾控中心检验科科长、副主任技师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丹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2020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