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国资委2020年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固原市国资委2020年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国资国企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机关单位、市属国企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深化依法治市、依法治企水平,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总体要求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国资国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国资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契机,积极推动我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围绕中心、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组织实施
成立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市国资委主任魏志刚任考核组组长,各副主任和企业、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考核领导小组设在国资委办公室,连廷鹏、张亚伟负责考核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四、考核评价对象
市国资委机关各科室、市属各国有企业
五、考核评价内容
依据《固原市国资委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主要有组织领导及保障、普法工作开展、法治文化和阵地建设、法治创建等,包括年度普法任务完成情况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任务申报。3月底前,被考核对象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市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自我评价。被考核对象按照本办法,于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本企业年度普法任务完成情况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自评报告报市国资委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三)实地核查。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通过现场考核和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各企业年度普法任务完成情况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具体按照《固原市国资委普法考核细则》进行打分。
(四)综合考核。根据各部门、各企业自我评价、平时考核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普法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对被考核对象的考核意见。
(五)审核通报。考核评价结果报市国资委"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通报考核对象。
七、考核结果运用
市属企业考核分值为100分,最终得分按绩效目标考核分值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得分。科室、个人考核纳入星级评定及选优评先考核分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