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三整治一深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镇"三整治一深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XX县"三整治一深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同步开展为期7个月左右的"三整治一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突出问题、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问题、农村土地流转费发放不到位问题,深化玉米制种领域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XX届X次全会和县纪委XX届X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四实"活动,着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督促镇村加强干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制度体系,推动农村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突出问题。对2021年以来全镇实施的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全面清理起底,采取"五查五看"方式,着力整治项目监督管理、推进实施、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1.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监督管理不严格,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等问题。
2.查项目实施,看是否存在招投标、政府采购手续不完备,建设进度缓慢,应完工而未完工、未按时支付资金、未按期竣工验收、项目长期停滞等历史遗留问题。
3.查资金使用,看是否存在财务管理不严格,会计账目不规范,挤占挪用、截留浪费资金,"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以权谋私等问题。
4.查项目资料,看是否存在项目申报、审核、实施、验收等环节关键资料不完整、不全面,审批手续不齐全、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5.查作风问题,看是否存在项目前期开发质量不高、招商项目实施不精准、政策落实不力,以及盲目决策、乱作为、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
(二)村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问题。巩固深化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着力整治2021年以来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收益分配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贪污侵占、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克扣农村集体资金,以奖金、补助为名侵吞、私分、滥发农村集体资金,虚列投资人、分配对象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等问题。
2.农村集体收入不及时、不足额存入银行账户并登记会计账簿,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等问题。
3.违反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随意支出、虚开发票、重复报账、挥霍浪费,违反村级"零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购买烟花爆竹,以及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入账、私存私放等问题。
4.在低保评定、困难救助、项目申报等方面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收取"跑路费""好处费""辛苦费"等问题。
5.村集体投资企业(合作社)配股入股资金效益低下、损失、浪费,以及配股入股本金安全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三)农村土地流转费发放不到位问题。紧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通过"五查"方式,着力整治2021年以来农村土地流转费发放使用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
1.查土地流转不规范、监管缺失、签订合同不规范,以及破坏农地农用的不法行为和管理费坐收坐支等问题。
2.查农村集体土地、林地、荒地等资源底数不清,违规出让、违规发包、低价发包、超过承包期限发包,逾期不缴(收)承包费,以及收益资金入账不及时,管理、开支不规范等问题。
3.查土地流转过程中违背群众意愿优亲厚友指定流转对象、截留挪用土地流转收益、审核把关不严虚报土地流转面积套取补贴资金等问题。
4.查基层干部接受土地流转承包方吃请、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以及对群众土地流转纠纷诉求来信来访推诿扯皮、久拖未决从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等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5.查承包经营主体不履行合同义务、恶意拖欠群众土地租金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四)深化玉米制种领域腐败问题。巩固拓展"三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成果,持续深化玉米制种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
1.镇、村社干部在制种基地市场化配置过程中,接受企业吃请、收受礼品礼金、搞权钱交易、大肆敛财等问题。
2.镇、村社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各种纪念活动、化解集体债务等名义,向制种企业乱摊派乱收取各种费用,增加企业负担等问题。
3.镇、村社在合同之外签订《补充协议》,违规收取其他费用等问题。
4.制种企业发放的劳务费不经镇统筹,不经镇账户,以劳务补贴方式直接发放给村社干部等问题。
5.制种基地落实过程中采取违纪违法手段撬抢基地、获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制种基地建设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6.镇、村社干部私自借支制种款,制种款发放过程中违规截留扣除、搭车收取费用等问题。
责任领导:
责?任?人: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从2023年3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对照4个方面21项整治重点,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织镇村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土地流转和乡村振兴领域项目建设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同时,对自查发现的项目建设、集体资金、土地流转、玉米制种领域等方面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整改。自查自纠结束后,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问题台账于4月1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和镇纪委办公室。
(二)审计跟进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聚焦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村集体资金、土地流转费、玉米制种劳务费等财政财务收支、发放管理使用等环节,组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围绕资金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余额是否正确,资金在会计报表上的披露是否恰当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审计。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对自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靠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采取发函交办、挂牌督办、直查直办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置,确保问题查深查透。镇纪委会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村专项行动安排部署、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四)完善机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按照边治理、边规范、边巩固的原则,针对自查、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类,深入剖析原因,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体系,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各类资金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使用。专项行动结束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于9月25日前形成专题报告分别报县直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和镇纪委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凝聚合力。深化镇统筹抓乡促村工作机制,明确镇级主抓、村级落实的责任链条,健全党委领导、纪委监督、镇村抓落实的监督网络。镇村要扛牢主体责任,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镇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相关单位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主责主业,组建专班督导,明确专人抓促,积极主动作为,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统筹调度全力攻坚。要把"三整治一深化"专项行动与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四实"活动和"两查两保两提升"专项整治统筹起来,一体推进落实。建立定期调度、督导通报机制,综合运用书面督查、实地督查、暗访督查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的,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对问题频发多发、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三)贯通融合协同联动。镇纪委要充分发挥协助引导推动作用,认真落实"纪巡审"贯通协同全流程工作指南要求,促进"三项监督"一体谋划、统一部署、同步开展。把整治资金作为监督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协同开展玉米制种领域专项巡察、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
(四)强化监督提升质效。镇纪委要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常态化监督,督促健全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深化以案促改。注重发挥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作用,利用数据资源开展综合分析,深度挖掘数据背后隐藏的问题。对群众举报、部门移送、检查发现、巡察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快查快办、限期办结。对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自查自纠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彻底、线索核查不深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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