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水利局,
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高新区城乡发展局,
局直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x〕22号),省水利厅以"苏水转〔201x〕27号"、市安委会办公室以"苏安办〔201x〕171号"均进行了转发。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确保节日前后我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节日安全生产特点,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照《苏州市水利(水务)局201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苏市水〔2018〕62号),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二、严格安全监管,强化行业重点内容整治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各类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全时段、全员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杜绝为了赶工期、赶进度而违章作业。加强对高边坡、深基坑、高空等作业重点部位的现场管理。加强水利(水务)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监管,杜绝违章违规操作。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防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三、严格管控风险,进一步狠抓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行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巡查,深化危险品和电气火灾整治工作。要始终紧盯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四、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两节"期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严格按照值班值守的工作标准、程序和要求,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严禁出现缺岗、脱岗现象,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畅通、有序。加强供排水运行监管,保障"两节"供水需求。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细化预案措施,完善保障机制,做到方案明确、措施严密、处置得当。
苏州市水利局
201x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