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和《XX省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实施细则》的规定,下面,我就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报告,请评议。
一、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格执行干部政策。本人始终高度重视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主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项法规性文件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特别是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采取集中宣传、专题培训、辅导交流、知识测试等方式,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落实,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突出公平公正,坚持干部任用条件资格。始终把《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资格作为公正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在每次选拔任用干部时,都安排组织部门逐一查阅干部档案,对干部的年龄、身份、学历、职称等硬件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资格的一律不提名、不考察,严把了选拔任用对象的条件资格关。三是突出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采取个人述职述德、民主测评测德、个别谈话问德、实地走访访德、反向调查评德等方式,切实加强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对群众反映较大、宗旨意识不强、组织观念较差、工作责任淡化、公众形象不佳的干部一律不推荐、不研究。四是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方面,打破过去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过程中,尽可能扩大群众参与面,同时,加强干部实践锻炼,积极通过组建重大项目推进组、担任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等方式,选派优秀干部到急难险重一线培养锻炼,把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在全区上下树立起了"五坚持五优先"的用人导向,即坚持品行为本,优先重用靠得住的干部;坚持责任为重,优先重用敢担当的干部;坚持务实为要,优先重用肯实干的干部;坚持民意为上,优先重用口碑好的干部;坚持廉洁为贵,优先重用严于律己的干部。
二、 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营造了良好的用人风气。
一是建立举报平台促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四度十一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12380"举报网站,开通了"12380"举报电话,并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了信访、电话、网站"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渠道,集中受理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各类举报。至目前,共办理群众投诉举报1件。二是强化责任追究促整治。研究制定《XX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对因提名不当、推荐不准、考察不实、决策失察等原因造成用人失误的,逐环节严肃追究提名人、推荐人、考察人以及决策者等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保证。建立健全干部选任工作倒查机制,每年都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倒查。经倒查,未发现有"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违反《条例》的问题。三是加大信息公开促整治。在积极推行干部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三项信息公开制度,即空缺岗位公开制度,定期清理领导岗位空缺情况,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考察预告制度,公开选拔职位及条件资格;推荐考察结果适度公开制度,推荐考察结束后,对推荐考察结果向单位主要领导适当通报,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了全程阳光操作。四是推行全程记实促整治。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及认定方式,对干部选拔过程中提名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决定、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的执行情况以及出现的一些重要情况进行全程记实,并由责任人进行签字确认,对因提名不当、推荐不准、考察不实、决策失察等原因造成用人失误的,逐环节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保证。五是开展民主评议促整治。研究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办法》,从2021年开始,我每年均要代表常委会向全委(扩大)会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评议测评,对被选拔任用干部的胜任度进行评议测评,以进一步掌握干部群众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可度。在去年年底的"一报告两评议"过程中,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为93.86分,对新选任干部的满意度为98.23分。
三、 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规范干部选任程序。
2023年,在省、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我区进行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和"差额选任领导干部"试点,从规范动议、提名、考察、酝酿、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的重点环节入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一是坚持"五动五不动、三提三不提",规范了干部动议行为。明确提出干部调整动议的五种情况和不能提出动议的五种情况,动议时,只提方向原则、不提具体职位,只提选任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方式、不提选拔范围。县委研究决定干部任免,原则上每年不超过五次,每次动议干部不超过10人、新提拔干部不超过10人,有效避免了干部调整的随意性。二是通过"三个层次、五种方式"多渠道推荐,综合分析提名。积极拓宽渠道,深入了解掌握干部情况,分乡镇党政正职、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正职等重要领导岗位、其他拟提拔领导岗位和平职交流岗位三个层次,定期不定期的通过民主推荐、组织推荐、领导举荐、干部自荐和公开竞争方式,听取各个方面对干部推荐的建议,全面掌握优秀干部情况。在此基础上,综合各个方面的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根据领导班子建设需要,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进行提名建议。三是扩大考察范围,提高了组织考察准确性。在认真落实好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四个必经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走访了解"生活圈社交圈"制度,对所有考察对象都征求社区意见,了解其在社区的表现,提高了考察的全面性。四是抓住三个环节,规范了酝酿沟通行为。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常委会讨论决定之前,首先征求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的意见。其次书面征求纪委监委、公安、信访等部门及居住地社区党组织的意见。最后,召开由书记、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参加的酝酿会充分酝酿,对需要征求上级业务部门意见的人选,全部书面征求了上级部门意见。五是推行两项票决,规范了讨论决定行为。全面推行县委研究干部任免票决制,对乡镇党政正职、政府组成部门正职等重要岗位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全委会票决;其他岗位拟任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票决。票决时,首先采取视频方式详细介绍拟任人选有关情况,然后由与会常委依次发表意见,最后由书记表态是否进行票决。在具体过程中,坚持"四不上会"原则,即:未经推荐、考察和酝酿的不上会,常委人数达不到三分之二的不上会,反映问题没有查清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意见的不上会,进一步规范了选人用人决策行为。同时,切实加大干部公开选拔力度,增强了各级干部的竞争意识。
四、 加强干部监督,规范日常管理。
一是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研究制定了《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实施办法》,积极开展以谈思想、谈工作、提意见、提建议为主要内容的"两谈两提"谈心谈话,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凝聚发展共识,充分调动了各级干部建言献策、共谋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研究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和回避实施办法》和《一般干部交流和回避实施办法》,积极采取工作性交流、回避性交流、培养性交流、轮岗性交流等方式,对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轮岗,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提高了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建立了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责任书、项目考核"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引入中组部智能化干部考察管理信息平台量化处理考核数据,将考核结果作为动议调整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实行乡镇党政"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捆绑式"审计,加大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力度,任职以来先后对乡镇党政正职进行了"捆绑式"审计,对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对85名干部进行了任中审计。坚持推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区管领导干部每年必须进行述职述廉,按年度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实报告婚姻、住房、因私出境、子女就业等方面的情况。五是严明干部人事纪律。针对干部人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对干部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出了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从强化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日常监督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提升了干部监督管理水平。及时处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任职以来共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起,党政纪处分10人次。
五、 不断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自担任县委书记以来,我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干部工作法规办事,自觉用政策和制度来规范干部工作,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力求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对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对犯错误干部的处置,都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今年只在3月份调整过一次干部,在这次离任前,没有突击提拔干部。总之,多年来,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工作路线,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