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45篇(第40/77页)
进展情况:一是1月31日,组织会议记录人员学习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相关制度,推动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更加精准高效。二是全面梳理2022年会议记录,严格"空白页"管理,画斜线作废,切实杜绝随意添加研究事项的风险;三是对2023年一季度召开的会议,均要求参会领导签字,确保会议记录完整规范。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6.关于重大工程项目先实施后上会研究的问题。2019年2月,XX镇支付巴音乌素村黄河小组供水管网铺设工程30万元,2019年11月28日才上会研究拨付该工程款的事项;2021年8月12日,XX镇第16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XX镇农区安全饮水工程变更采购水表型号,但变更的水表于2021年7月1日就已入库,早于上会研究42天。
进展情况:2月7日,集中学习《XX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XX镇财务管理制度》及报账流程等内容,强调日后要按照规章流程进行工程项目的实施,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进行资金支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7.关于大额资金支出未进行集体决策的问题。2020年至2021年,三次支付工程款合计247.21万元,未进行集体决策。
进展情况:一是1月16日,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学习《XX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强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履行财务支付手续的重要性,进一步要求超过5000元的支出,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支付;二是1月31日,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提升党员干部大额资金支出进行集体决策的思想意识,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8.关于"四议"研究内容与实际支付对象不一致的问题。如,2021年8月10日,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支付贾玉峰和王小柱的误工补贴,实际却将此款项支付给贾玉峰和张生山。
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村(社区)按要求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二是修订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向党委织报告工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民主评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切实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三是3月10日,镇纪委对各村(社区)的"三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推动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四是3月13日,XX镇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会,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村务监督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和更清晰地工作思路。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9.关于村民代表会议缺乏代表性的问题。团结新村村民代表共31人,2021年2月2日、9月6日两次村民代表会议均仅有16人参加,与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相差5人。
进展情况:一是已制定下发《XX镇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明确村(居)民代表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居)民代表参加,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积极作用;二是各村(社区)积极组织村(居)民代表参会议事,按要求召开村(居)民代表大会4次,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议事作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0.关于公开内容不全面的问题。如,2021年2月团结新村公开内容出现"具体金额以实际花费为准"字样,该款项已于2021年6月8日支付完结,涉及金额5400元,但具体金额未进行公开。
进展情况:一是各村(社区)已全面自查近三年"四议两公开"事项;二是完善《XX镇村、社区"小微权力"清单》,对三务公开事项范围更具体化,现梳理出村级小微权力37项;三是已重新梳理"三务"公开目录,制定下发《中共XX市XX区XX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三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对村级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和形式、监督等作出具体要求,杜绝遗漏公开事项,切实提高公开的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1.关于公开资料不匹配的问题。团结新村存在公开内容与张贴图片内容不符、同一公开内容存在两种不同落款的问题。
进展情况:一是镇级包村(社区)领导到包联村(社区)进行工作指导,对"四议两公开"事项进行检查,确保"四议两公开"有效运行;二是将"四议两公开"工作、"三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督查范围,进行集中督查检查,推动村级"四议两公开"工作、"三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2.关于大额资金支付未公开的问题。2019年至2022年,团结新村两次支付工作人员误工补贴合计4.49万元、两次支付企业款项合计137万元,均未进行公开。
进展情况:一是3月中旬,镇纪委对各村(社区)三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在《中共XX市XX区XX镇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行政村(社区)集体大额资金的使用、支出必须经"四议两公开"议事讨论通过并决策实施。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在会议结束之日起3天内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公示栏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3.关于公开信息不及时的问题。按照"三务"公开规定,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但团结新村2019年至2021年每年仅公开一次,应在2020年第二季度就公开的信息2021年才公开。
进展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工作要求,截止目前,各村(社区)累计公开23次;二是落实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管理制度,要求每月20日报送台账,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三是2月20日,镇纪委对"三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公示信息未及时更新撤换,对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场指出,并立行立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聚焦集体经济动能不足、渠道不宽、发展缓慢方面情况
44.关于集体经济发展动能不足、收入来源匮乏的问题。XX镇所辖村集体经济实施的52个项目中,正在运行的仅有25个。其中,以投入资金收取固定"利息"模式盈利的14个、依靠固定资产租赁取得收入的10个、自主经营的1个。镇村两级党委织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措施不够,村集体经济收益甚微、停滞不前,"造血功能"严重不足,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的效果不明显。
进展情况:一是全镇累计实施集体经济项目53个(当时未统计由XX区农投公司牵头实施的金伯利网纹瓜项目),已退出集体经济的项目9个,现有项目数44个;二是2月6日,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暨集体经济工作会,对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梳理,形成集体经济项目运行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合同到期或按规定退回的资金进行回收,确保国有资金不流失;三是2月15日,召开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推进会议。重点对资金已到期项目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明确资金回收工作的要求及程序,加快推进资金回收工作;四是已签发资金收回通知13份,应收回资金753万元,已收回648万元,未收回85万元,应收回集体经济收益459.196万元,已收回集体经济收益336.526万元;五是全力加强集体经济工作管理,整顿集体经济工作力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把集体经济项目审核关,做好2023年集体经济项目申报入库工作;六是5月4日召开集体经济专题会,计划针对超期未收回本金或收益项目,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扣留相应抵押物或启动法律程序追回到期本金或收益。对合同或协议到期后未交回本金期间产生的利息,正在按照合同或协议签订情况启动追缴。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6月底前完成。
45.关于群众参与度不高、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利益联结关系仍处于初步构建阶段,群众没有直接参与获益的直观感受。村集体经济获取收益少,大部分用于弥补日常办公费用,没有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提取公积公益金和福利费等,集体经济的运营没有真正惠及大部分村民,利益联结层次低且缺乏稳定的保障。
进展情况:一是2023年,各村(社区)结合自身产业发展优势,号召群众积极参与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项目申报前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二是3月15日,XX镇联合团区委、区农牧水务局、区科协共同举办"XX区首届农创论坛交流会",自治区农业专家、知名学者、区优秀农创代表与各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相互交流农业生产经验,探讨农业新发展路子;三是3月15日,XX镇联合XX区科协,举办自治区2023年"百名专家走进盟市旗县科普传播行"春季活动XX市XX站暨科技小院培训会,实地指导群众果树修剪、栽培技术,并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四是XX镇向区人民武装部争取帮扶资金12万元,新发展6户采摘示范户,收益投资用于滚动发展新的采摘示范户,切实激发群众参与集体经济热情,集体经济收益进一步惠及群众。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完成。
46.关于村集体经济项目内在实施过程中定位不准、分析研判不够,没有综合考虑环境、产销等因素,盲目跟风上马,虎头蛇尾,土地荒废,资金浪费严重的问题。如,新地村在盐碱地上种植的2200棵红啤梨,仅存活312棵;新地村引进的维康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投入损失殆尽;巴音乌素村"乡里林居"项目已实质荒废,投入资金难以追回。
进展情况:一是按照区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定位的要求,对全镇集体经济项目的用地、环评等手续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各类手续;二是针对项目应返还的本金进行收回,截至目前收回本金648万元,收回集体经济收益336.526万元;三是新地村"红啤梨"项目,计划根据苗木生长所需土壤条件重新整理土地,建设配套设施,提高梨树成活率和果实产量,盘活该项目;四是经过资产盘点,维康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原有设备由新地村暂时保管,目前正探索与XX市相关中药种植企业合作,计划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收回的加工设备等固定资产;五是针对巴音乌素村"乡里林居"项目,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已约谈项目负责人,其已返还到期扶贫资金50万元,乡里林居增加农家乐、儿童乐园游乐设施,已举办采摘节活动,项目进一步盘活。
完成情况:未完成,持续推进,2023年12月底完成。
47.关于镇村两级干部在发展集体经济上投入精力不够,存在只为完成任务的懈怠思想,没有在追求集体经济质量和效益上下实功的问题。如,王元地村2018年至2020年累计申请党建、扶贫资金105万元投入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约定以固定收入加分红方式收回收益,但仅在项目实施第一年(2019年)收到3万元收益,之后再无收益;2021年申请乡村振兴资金40万元投入民宿农家乐项目,推进缓慢,至今仍未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