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60/142页)
33.关于"采购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1)修订并印发《XX市海洋发展局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内部流程管理规定》,对项目采购方式、限额标准及审批流程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一是规定内部采购限额金额10万元以上项目上会研究;20万元以上原则上须委托招标机构开展竞争性磋商或公开招标;二是成立局招标采购评审小组,负责组织召开公开招标文件评审会及对政府采购及招标行为进行监督指导;三是完善和规范各个环节的审批流程,提高采购效率。(2)修订并印发《XX市海洋发展局财务管理办法》,将课题经费纳入发展经费项目管理,同时废止《XX市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厦海渔〔2007〕76号)、《XX市海洋与渔业局科技项目管理内部流程》(厦海渔〔2018〕143号)。修订《XX市海洋发展局政府采购及招标内部流程管理规定》,规范项目采购流程。(3)修订完善《XX市海洋发展局政府采购及招标内部流程管理规定》,如2022XX国际海洋周10万元以上活动报请局务会议或局党组会研究,2022"蓝色梦想"系列艺术展活动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4)一是整理完成2020年9月以来相关项目合同,2022年9月9日通过金宏网发函到市财政局报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项目经费。二是协调市财审中心审核。2022年9月21日,到市财审中心对接,财审中心对接人经请示中心领导后回复意见:财审中心只按指挥部的会议纪要内容审核公园物业管养费用,但厦大两个项目不属于物业管养范畴,属于红树林监测和调查项目,无相关依据不予审核。2022年9月27日,市财审中心已函复我局只审核公园物业管养费用。2022年10月11日上午,市海渔所按完成下潭尾滨海湿地公园过渡期管养项目结算审核线上报审手续,并督促市政公司按结算审核要求提交材料报政务中心收件。目前市政公司正按送审要求补充报审材料中。
34.关于"资金资产监管不严,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对应完善合同条款,修订出台《XX市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项目合同书》,明确补助事项、补助用途和补助期限。(2)从2022年起,每年对外公示当年度国际渔业资源开发利用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时,将资金分配结果及补助资金测算明细(补助船只数量和计算方法及实际补助金额等)全部公布。海洋专项补助政策在"XX海洋新兴产业创新联盟支委会议"上宣传推介海经专项的相关制度和修订的意见,在XX日报上发布项目征集通知,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市发改委网站、益企服务平台、高校网站等投放征集信息,向社会广泛征集项目,在12345政务热线上宣传海经专项。(3)完善资产管理手续,已与中华儿女美术馆办理继续使用手续。(4)从2022年年5月份起已暂停购买办公用茶,出台《XX市海洋发展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办公用茶管理要求,严格采购标准和领用程序。(5)违规在协会用餐和领取礼品相关人员已于2022年9月26日将费用退还至水产学会账户,共退款16040元。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5.关于"统筹推进海洋管理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不断增强海上协调意识,提高海洋管理统筹能力。2022年,以海管办名义协调发文15件(其中海上疫情防控3件,海上执法、三无船舶整治、船舶停靠点管理等12件)。目前,继续以海管办名义统筹协调上述工作。
36.关于"党组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研究修订党组决策制度。修订完善《中共XX市海洋发展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具体执行标准为资金50万元以上,归类和细化党组议事内容,形成了"党组议事内容清单",共十二类、44项。(2)厘清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内容。通过修订完善《XX市海洋发展局局务会工作规则》,分清党组会和局务会议事内容,重点对研究项目资金进行划分,资金10万元至50万元上局务会研究,资金50万元以上上党组会研究。(3)规范党组会和局务会审批流程。
37.关于"对基层班子建设重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基层机制。局党组成员分别联系5家局属单位,及时进行帮带指导,做到亲自部署重要工作、亲自过问重要问题、亲自处置重大事件。(2)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局党组于2022年5月17日派出工作组专班于5月17日至10月中旬进驻保障中心开展相关工作。2022年5月至7月主要是通过调阅资料、全覆盖谈话、走访市场、列席会议等方式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探讨解决方案;7月至9月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巩固整顿成效。期间,工作组对保障中心全覆盖谈话19人,走访市场23家,调阅资料9批次,列席会议21次。工作组及时形成《关于对保障中心相关问题的调查情况和整改建议》,并向局党组报告。会后根据党组会要求,对保障中心存在的问题列出14项整改清单。(3)配齐配强班子成员。坚持有为才有位,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配齐配强南方中心秘书处、市海洋与渔业研究所、市闽台渔港发展保障中心3个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其中南方中心秘书处选拔任用2名班子副职领导(管理岗6级);选拔任用研究所领导班子2名副职领导(管理岗7级),5名部门中层领导(管理岗8级);选拔闽台渔港发展保障中心1名89年年轻干部任班子副职领导岗位(主持工作)和1名中层干部,保障中心主任调整岗位到局机关挂职。经科学配备,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梯次更加合理,战斗力显著提升,执行局党组各项决策更加有力。(4)对班子不团结的"一把手"进行问责。根据派驻工作组调查了解的第一手材料,局党组研究对保障中心班子进行工作调整,对保障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调整岗位。
38.关于"对下级党组织监督指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完善监督指导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的通知》(厦海机党[2022]36号),明确了督导内容、督导方式、问题整改等各项内容,发挥局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作用;建立各基层党组织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基层党组织定期联系,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力提高了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局督导组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定期督导每季度一次,巡察意见反馈后,深入到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检查3次,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研查访、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导。重点围绕学习教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内谈话制度的落实情况、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党员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并抓好通报点评、整改落实、成效评估等跟踪督促工作,确保自查问题得到落实。(3)调整优化支部设置。对闽台渔港保障发展中心党支部进行调整优化,为便于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将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分为2个支部,设立退休党支部,并按照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将保障中心党支部原书记调整到保障中心退休党支部任书记,全面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保障中心在职和退休两个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