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59/142页)
26.关于"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对某涉海企业项目验收把关不严的相关问题已按照市纪委的要求整改到位。从制度上加强对项目结题验收的严格把关,修订出台《XX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建立项目会审会制度,加强对项目结题验收的监督管理。(2)一是加强对审计报告的检查、把关,明确审计报告需出具确定性数据。二是修订出台《XX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建立项目会审会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项目验收的管理。(3)修订出台《XX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新增中期验收的条款,进一步完善中期验收的标准和相关要求,确保中期验收按制度进行。
27.关于"对专家评审环节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重新修订《XX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分表》,量化评分指标,减少主观分值。如:将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评分表中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一般、较差"的评价改为"企业资产负债率",并细分三档,用审计报告中的客观数字替代;在"资金来源落实情况",采用"已全部落实"、"60%≤已落实资金比例<100%"、"20%≤已落实资金比例<60%"和"已落实资金比例<20%"评分标准,减少主观判断因素。(2)制定出台《XX市海洋发展局海洋专家库管理办法》,对规定专家相应的权责要求。(3)专家补充签字;⑷修订出台《XX市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对专家在项目评审、审计、验收更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隐瞒真相、同项目承担单位串通作弊等行为的,也给予相应的惩戒措施。
28.关于"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鉴于《XX市海洋经济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厦海渔[2016]100号)已经到期,修订出台新的《XX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2)加强对科技公关成果转化项目的后续跟踪管理,要求项目单位在项目验收后1年内提交项目后评价自评报告。对受扶持科技攻关项目应在项目验收后2年内提交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情况,努力对项目进行闭环管理,争取科技成果优先转化落地XX。
29.关于"制度建设落后于业务发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制定出台《XX市海洋发展局海洋专家库管理办法》,规范了海洋专家库建设与管理、专家选取与使用管理、专家的权利与责任、跟踪评价管理以及相应的惩戒。(2)修订出台新的《XX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项目验收流程,更明确验收通过要求、验收结果处理方式,以及对项目承担单位、第三方机构、专家相应的惩戒措施。(3)制定出台《XX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日常跟踪实施细则》,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与项目单位的联络与沟通,通过月报制度、季度末位调度等方式跟踪XX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进度,有效有力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
30.关于"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1)立行立改,对原符合属于《XX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扶持范围的同一企业同一类型增资扩产项目,如某涉海企业2018年承担的第二个补助项目,巡察整改后对此类项目的申报申请不再受理。对同一企业不同产品、不同技术的项目,存在在建项目未结题验收的,不予受理新项目申报,确保同一企业在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申报不同产品、不同技术的产业化项目。如某涉海企业承担的两个项目虽然属于不同产品、不同技术的产业化项目,也要在第一个项目完成验收后(即该项目立项3年后)才能申报新的项目。在项目立项评审时,加强查新和查重,查新不通过或向科技、工信、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重复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2)严格落实重新修订的《XX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分表》,从立项源头上进行把关,避免低效项目给予立项的问题,提高海洋经济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3)围绕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等产业,推动一批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立项,开展青年科技创新项目建设,示范带动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4)加快推进XX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重点推进以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海洋信息与数字产业、渔港经济与海洋种苗业、海洋文创与高端滨海旅游、蓝碳及海水综合利用为主导,以海洋研发创新载体、海洋总部经济为支撑的园区"6+2"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一批成熟项目落地,促进海洋高新产业集聚发展。
31.关于"部分公共平台绩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召开平台会议:组织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梳理各平台存在的不足。重点与"福建重要海洋经济生物种质库与资源高效开发技术公共服务平台"、"海洋渔用疫苗工程建设研究中心"、"观赏海洋生物协同创新中心"、"海洋药源生物种质资源库"等4个平台进行沟通交流,进一步核实相关台账数据,经重新核查,以上4个平台验收后大部分仪器设备均实现了较高的使用率,并通过项目合作、企业委托、跨学院使用、横向课题等方式积极开展共享。(2)现场指导:前往多个平台现场详细了解平台运营情况,指导相关人员如何做好原始台账记录。(3)完善制度建设:下发统一的参考格式,并已指导21个平台制定专门的平台管理制度;编制统一的"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首次400本已由南方中心秘书处统一印制发放)、"仪器设备共享数据统计表"等表格,进一步规范原始台账记录和统计数据报送。(4)新建线上平台:在"XX海洋经济公共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中专门设置公共服务平台模块,对纳入共享的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集中展示,便于企业查询对接。⑸"XX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创业创新共享服务平台"实验室已完成装修,仪器设备已采购到位。
32.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1)工程项目的支出上,一是要求代建单位加强项目施工进度管控、加快资金审核进度,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进度计划的监督,更加科学合理安排年度预算资金。(2)已于2022年4月30日前上缴项目结余款93.322万元、往来款86.293万元。(3)修订并印发《XX市海洋发展局财务管理办法》。一是今后申报预算项目应提前立项并纳入项目储备库,凡未纳入储备库的项目,除中央和市委市政府临时布置的任务外,原则上不得列入年度部门预算;二是年初批复的预算项目原则上不再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需详细说明调整原因、文件依据及测算过程,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4)要求各处室各局属单位年初就要做好项目细化分解,制定专项支出年度执行计划;每季度召开预算执行调度会,通报各处室各局属单位支出进度,并针对重点项目及支出有困难的项目展开重点调度;强调准确编制项目预算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的同时,强化全过程资金监管问效,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