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27/142页)
(21)关于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确保举一反三。近期学校将对所属店面开展对外公开招租活动,确保所属店面完成新一轮租赁。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三明学院附属小学于2022年9月组织学校财务、办公室相关人员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培训,加强资产管理,学习固定资产报废流程,今后将严格执行报废程序,经市财政局、市局财务科审批同意后,询价相关专业报废收购公司进行报废工作。
(2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即知即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已将借款通过抵扣形式收回,并将剩余的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全部转给实践基地,由实践基地陆续支付给建设施工方。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财务知识水平。综合实践学校已于2022年9月召开专门会议,加强会计人员对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定的学习。同时进一步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执行与监管,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按阶段分步骤操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是完善制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明市综合实践学校已修订下发《规范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制度》《关于调整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5.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2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格,决算价超合同价10%部分未另行招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申财经纪律。综合实践基地生态实践楼处边坡防护工程项目属于边设计边施工的抢修工程,项目招标采取招下浮率方式进行。近期已在财务人员培训班上,再次组织学习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财务法规,明确对决算价超合同价10%部分未经重新招标的,不予支付款项。二是加强内部审计。结合市直属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各校负责人、中层干部、财务人员及经办人等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的再次学习领会,重点审计各校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项目可能存在超中标价支付问题。二是修订完善制度。结合最新相关政策,已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市直属学校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
(24)关于政府采购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询价采购最高限价确定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综合实践基地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前三次采购招标均出现流标现象,随后由"加快推进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中的工程建设和招标管理组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确定技术参数和市场询价,研究确定该项目的招标最高限价后公开招标。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市直属学校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进一步指导各校加强和重视对政府采购项目前期采购控制价格的询价管理。
(25)关于风险岗位防控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进一步推进委局机关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多形式开展"一季一警示"廉政教育活动。二是根据《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机关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试行)》精神,2022年8月已对局机关超过5年未进行轮岗的同志进行轮岗。三是2022年8月已对部分同志进行岗位调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充分。
(26)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已于2022年10月召开党建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三所学校升格党组织等内容,加强对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二是抓实支部述职评议。组织开展对直属学校(单位)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将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情况纳入检查重点内容。召开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并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民主测评,进一步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选树党建先进典型。积极参与市直机关"新时代党建服务品牌"创建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拓展教育系统党建品牌内涵。2022年9月,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四好"展评,充分发挥选先进树典型先锋模范作用,带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27)关于党组议事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以来,能够严格落实《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委 中共三明市教育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规定,规范议事规则,执行好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是要求市直属学校对需上报市教育局会议研究确定的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要及时、完整地报送相关项目材料,同时要列入年初预算和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三是市教育技术装备服务站一名干部在确认为学科带头人时,已借用市教育局,鉴于以上情况,决定取消该名干部学科带头人称号,今后将严格规范学科带头人认定和管理工作。
(28)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逐一表态制度。严格落实党组会议参会人员逐一表态制。二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开展市属学校党务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2.选人用人工作还存在突出问题。
(29)关于选拔任用的部分干部认可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选人用人政策学习。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纳入市直属学校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内容,重申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二是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2022年8月以来,市委教育工委严格按照干部考察任用程序,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环节同意票占比均达到99%,充分实现组织意图、群众意愿、人岗相适有机统一。三是严把干部考察关口。对被考察对象的任职资格、条件严格审核把关,通过查阅干部本人档案,了解"三龄二历"情况,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等情况综合考虑,通过个别谈话加强了解,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未发现影响提拔使用的有关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没有来信、来电、来访等反映有关情况。
(30)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学习。将《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及三明市有关实施办法列入市直属学校党务(干部人事)培训内容,加强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教育。二是更新台账管理。已于2022年10月份更新了市委教育工委因私出国(境)证件工作台账,并收集每批次新提任的科级(含)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保管。三是开展提醒谈话。对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督促科室干部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审批,确保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范。
(31)关于超越权限制定用人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于2022年9月份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人事、组织部门延伸学习了有关业务说明,进一步理解领会文件精神,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即知即改,修订实施方案。重新审查修订了《三明市教育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级晋升实施方案(试行)》,确保出台的文件政策合规合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