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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26/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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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校园治理水平不高,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健全完善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联防联控作用,定期召开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校园重点区域、学生控辍保学定期开展排查,及时查找可能发生欺凌事件的苗头迹象,各校均已建立特殊群体档案。二是加强控辍保学监控力度。充分发挥福建省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加强对异动学生的监控,及时掌握因多种原因辍学的适龄儿童的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劝返措施,根据福建省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控辍保学台账数据,截至目前,三明市辍学人数已实现动态清零。三是建立预防未成年人学生性侵"防火墙"。结合《关于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意见函》《三明市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明检建〔2022〕1号)的整改建议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教职员工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专项工作。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教育系统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建立性侵案件处置机制、性侵害投诉和处理机制,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四是压紧压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已将校长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纳入市中小学校长考核评价体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截至目前,共组织相关科室到各地各校开展安全检查5次,发布防溺水、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等工作提示25份,发现隐患127项,现已全部整改完毕。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
(13)关于2022年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组织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明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印发《三明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结合干部考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已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列入提任、调任、职级晋升考察的重要内容。被考察对象能够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教育领域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禁而不绝。
(14)关于特权思想仍有遗存,制定文件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会制度学习。市教育工会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会法》及全国、省、市总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工会经费管理水平。二是重新修订制度。2019年4月已重新修订《三明市教育局机关关怀慰问制度(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干部慰问范围、慰问额度等事项,同时对现教育工会副主席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引以为戒,避免再次出现此类现象。三是修订《评估标准》。结合省、市绿色学校创建实施方案,根据三明教育实际,再次细化《三明市绿色学校创建评估标准》。四是坚持减文少会。严格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提升办文办会办事质量》《公文错情通报工作制度》等文件精神,截至12月底,文件数量相比去年同期减少90余件。
2.担当尽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还有差距。
(15)关于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消除大班额。通过"多园划片""积分制入学"等举措,调整优化招生办法,科学引导生源合理流动,截至目前,已全面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现象。二是加大省示范性高中创建力度。大田一中、尤溪一中已被省教育厅列为第二批省示范性高中培育建设学校。三是均衡师资配置。2022年市直属学校派出总校制交流教师97名,进一步促进市与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遴选了312名骨干教师和200名学科带头人进行培训培养。四是加强校级交流。出台《三明市基础教育总校制校长教师交流补助办法(试行)》,2022年全市教师交流达2119人,占应交流人数的10.2%,交流骨干教师438人,占交流教师的20.6%。
(16)关于教育质量提升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教研支撑。落实《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减负提质增效的通知》,组织市、县两级教研员到学校开展教学诊断指导,组织开展市级教育教学开放活动2场,搭建教师学习交流平台,提升教学质量。二是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三明市小学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改革试点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培育遴选一批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改革试点小学,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三是强化监测结果分析研究和运用。加强质量监测结果数据分析研究和运用,做好国家、省、市级质量监测指导。2021年省级质量监测小学各项指标数据均超出全省平均水平。
(17)关于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好资金下达关。严格按学校实际寄宿生数下达营养改善资金。二是把好资金使用关。严格按营养改善资金用途,做好学期和年度资金使用规划,"让每一分钱都吃到学生肚子里"。三是把好资金清理关。对确实因寄宿生人数减少导致营养改善资金结转结余的,及时由同级财政收回。
(18)关于诉求件增多,满意度下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三明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的通知》(明教便函〔2022〕64号),截至目前,受理诉求件相比去年同期受理数量有明显下降,群众满意率99.5%。
3.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19)关于对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理解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经制度。2019年省下达市本级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2021年省下达市本级基础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分别用于各县(市、区)初中壮腰工程补助、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补助、义务教育标准化评估差旅费及全市基础教育现场会议费等项目支出。2018年8月市教育局致函请示市财政局,申请变更专项资金用途,获得批复同意变更专项资金用于保密室、党建室等项目的改造。二是严格执行会议接待管理制度。市教育工会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工会法》及全国、省、市总工会经费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以来,举办会议、培训等活动时,本地代表均不安排用餐。三是进一步核实公务交通补贴。经核实,2017年3月该同志因之前的公务交通补贴没有按标准发放,3月予以补发公务交通补贴。
4.内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20)关于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资金下达、支付等环节进行动态监管,通过本局及直属学校资金支出情况表进行数据整理分析,供局领导决策参考,并定期进行通报。二是已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销各项费用,财务科加强审核结算。三是举办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专题培训,督促各科室加紧进行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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