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23/142页)
9.关于"从严从实问责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注重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当事人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严从实、依规依纪实施问责,追究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2022年1月至9月,共问责党组织7个,领导干部1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
10.关于"警示教育覆盖面不够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8月8日,召开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全县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县、乡、村三级干部参加警示教育大会;9月26日,开展"青春启航·清廉护航"全县年轻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结合近年来查处的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与会年轻干部讲授廉政党课;2月17日,召开县农业农村局及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在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上通报六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全县年轻干部廉政教育活动上通报袁聚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11.关于"典型案件通报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每月对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及侵害群众利益案件进行梳理汇总,选定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2022年1月至9月,县纪委县监委通报"四风"问题典型案例12起,通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典型案例3起。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
12.关于"持续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7月29日,针对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落实"三转"不到位下发工作提示;8月已对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组组长分工情况进行再排查,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进行清理整改,各乡镇党委、驻在单位党组织立即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进行调整,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业务以外的工作。10月18日再次下发《工作提示》,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不得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再次强调要求。10月26日至27日,县纪委县监委成立了两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形式,通过查阅资料、随机抽查、访谈了解,对全县9个乡镇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三转"情况进行了督查。
13.关于"推动村(社区)廉洁工作平台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芦溪县关于深化村(居)廉洁工作平台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督促各乡镇纪委组织开展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业务培训。目前9个乡镇均对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联络员)队伍开展了业务培训,全县129个村(社区)廉洁工作平台主动上报问题线索32条,处理2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10月26日至27日,县纪委县监委成立了两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查阅资料、随机抽查、访谈了解,对全县9个乡镇村(社)廉洁工作平台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14.关于"审查调查安全管理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纪委每月下发的审查调查安全问题清单进行了逐一整改,制定了《芦溪县纪委县监委看护执勤守则》和《看护执勤规范奖惩办法、监控工作规范奖惩管理办法、卡口哨工作规范奖惩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对办案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处罚,并定期对违规情况进行通报,有效遏制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纪委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对办案人员和看护人员加强安全业务培训和学习,建立定期巡视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督查通报机制,对不安全不文明办案行为进行点名通报和严肃问责。经过全面整改,上级纪委通报中审查调查风险事项再未发生。
15.关于"监督执纪理念转变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精准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四种形态"的运用科学合理。做到抓早抓小和杜绝重办案、轻监督工作导向,督促各业务室及时查办问题线索,加强对问题线索处置的协调督办,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督办长效机制,定期下发督办单,对长时间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杜绝问题线索长期积压现象,确保问题线索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
16.关于"费用报销把关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过县纪委常委会讨论研究,从8月份开始固定人员担任委机关会计,并对2022年1月份以来的报销票据再次进行清理审核把关、及时录入系统;针对差旅报销费用标准没有统一、食堂购买物资报销附件不齐全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有关财务制度的学习落实,严格执行。
(三)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还有欠缺
17.关于"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8月24日,召开委机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线上的同志开展了谈心谈话;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周伟对班子和班子成员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把关,会上提出30条批评意见。
18.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7月初和9月底,委机关党支部按照芦组字〔2022〕54号、芦纪发〔2022〕4号文件要求,分别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了"狠抓工作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忠诚履职作示范 严实深细勇争先"教育活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均精心制定方案、深入开展学习、征求意见建议,会中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均积极参加了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1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7月份和9月份,委机关党支部在召开两个专题组织生活会时,严格要求各党小组履行签到程序,确保参会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7月1日"狠抓工作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会人数实到39人(含9名流动党员),其中机关党员应到43人,实到30人;9月28日作示范勇争先教育活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参会人数实到40人(含6名流动党员),其中机关党员应到44人,实到34人;各党小组对参会党员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了详细记录,确保批评与自我批评全覆盖。因抽调办案等原因未参会的同志,也书面提交了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20.关于"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线上的同志组织开展了谈心谈话;9月底召开县纪委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党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委机关党支部在"七一"期间为上半年过政治生日的党员举办了一次集体过"政治生日"活动;7月1日,组织开展了集中走访慰问委机关生活困难党员和基层一线党员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