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40篇(第19/142页)
(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各嘎查党课均以简单传达学习为主,与实际结合不紧密,机关党支部2019年至2021年未召开党小组会议,盐海子社区无2020年和2021年"三会一课"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苏木结合嘎查(社区)实际,制作了基层党建档案模板和《"三会一课"填写规范说明》,并下发给各党支部学习规范。二是由各科室抽调专人组建档案工作小组,9月13日-9月17日期间分批次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记录人员进行上门"手把手"指导。三是各党支部按照苏木党委要求,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按月开展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讲党课活动。四是对标对表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11月17日-18日,苏木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集中督查,防止"年年提问题、年年是问题"。五是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年初制定的党建工作要点,9月13日-9月17日期间对各嘎查、社区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分析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建议,促进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4)组织生活会不严不实。机关党支部2019年、2020年组织生活会均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希日摩仁嘎查2020年"两委"及"监委"民主评议测评流于形式,综合评定等次汇总数与实际填写数不符;脑高岱嘎查2020年组织生活会档案中对照检查材料用废纸打印。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7日-18日,苏木党委副书记对机关党支部、脑高岱嘎查、希日摩仁嘎查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12月8日,苏木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进行了培训。三是各党支部按照苏木党委要求,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并有专人保管档案资料。四是苏木认真指导了各支部准时、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实,监督监管不到位。
(1)党委对党员干部严守纪律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2021年8月以来党员干部发生3起酒驾问题,严重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酒驾问题反复发生,警示教育不够,事后惩戒多、事前预防少,没有针对性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9月20日,机关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报了苏木3起酒驾案件;9月29日,组织全体干部和嘎查党支部书记召开了干部大会,对苏木3起酒驾案件进行通报,引导全苏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真正做到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步发力。二是全体干部职工和嘎查(社区)所有党员签订了"严守纪律、拒绝酒驾"承诺书。三是已通过"伊和乌素发布"公众号平台进行针对性教育,并在重要会议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前夕通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
(2)纪委(派出监察办)监督检查不扎实。未逐项梳理职权目录,未结合实际工作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日常监督检查表》大多显示未发现问题,在2021年苏木《制止餐饮浪费监督检查清单》中显示2021年无公务接待,但在2021年财务凭证中显示有多次公务接待,日常监督检查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进行岗位自查并建立了岗位风险点排查台账。二是进行开展提升监督能力集中学习1次。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围绕苏木重点工作,到各部门督查工作落实情况27余次,发现的问题均要求其落实整改。
(3)纪委(派出监察办)对嘎查监督委员会指导不足。个别嘎查监委主任积极性不高,列席会议少,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监督存在走形式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苏木纪委对巴音温都尔嘎查监委会主任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已按要求嘎查、社区完善运行机制,明确嘎查、社区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流程。三是对嘎查(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2次。
(四)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
12.审计监督检查整改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党委对《关于2019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整改的函》(伊政函〔2020〕383号)反馈"物业服务需实施采购"问题仍未整改到位,2020和2021年度的物业服务42.5万元、40万元仍未执行采购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苏木将2023年物业管理费政府采购已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待上级财政部门审核后,2023年物业管理费将通过电子卖场实行集中采购。二是苏木认真对照审计监督检查所反馈的问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实行集中采购。
13.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十三届旗委第一轮巡察反馈"苏木财务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不彻底,报送整改报告已整改完毕,但现还存在此类问题,苏木2020年报销慰问费1043元,后附的票据为中石油分公司杭锦百灵路加油站出具的成品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锡尼其日格嘎查、脑高岱嘎查、桃日木嘎查、巴音温都尔嘎查、敖楞布拉格嘎查、乌日更嘎查、巴音孟和嘎查也存在财务报销票据审核把关不严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苏木对报销内容实际为下乡慰问油燃费,金额为1043.08元,报销人未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问题,已经附相关情况说明。二是苏木对所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杭锦旗锡尼镇相关加油站的问题,也已附相关情况说明。其中出发地为伊和乌素、目的地为巴音乌素、阿日善,加油地点为东胜区加油站,将360元差旅费追回苏木财政。三是对嘎查村所附原始凭证为杭锦旗锡尼镇区加油站出具燃油增值税发票的问题,已附相关情况说明;对脑高岱嘎查报销内容为下乡油燃费(支出金额2964.79元),所附原始凭证中有一张购买A4复印纸的发票(金额160元)的问题,已进行调账并分开记账;敖楞布拉格嘎查报销内容为下乡油燃费(支出金额2972元),所附原始凭证中600元为东胜加油站出具燃油增值税发票的问题,600元差旅费已追回嘎查账户。四是已制定《XX和XX人民政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内控制度中"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五是12月2日,对苏木财务人员与嘎查财务人员进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杭锦旗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业务培训的工作,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六是苏木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分管领导现场督导,紧盯问题环节,层层压实责任,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议1次,召开调度会议2次,推进会议1次,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1次,开展督查指导2次,12个嘎查、2个社区分别召开部署会议、调度会议和专题组织生活各1次,并详细完善整改档案资料,确保整改工作措施具体、数据准确、佐证有力、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