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最新最全各省份人大常委工作报告-29篇(第97/127页)
助力创新驱动发展。开展科技伦理治理立法调研,为提升我省科技创新竞争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提出建议。组织开展全省新一轮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提出进一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金融政策、依据资源禀赋合理布局区域发展等建议。落实省委知识产权强省战略部署,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相关调研,积极回应我省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
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制定省哲学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统领作用和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调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的公益性地位,构建协同推进大科普格局,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聚焦打造我国向北开放新高地,助力开放龙江建设
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修订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相关条款刚性和可操作性,增加开展包联工作内容,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重点修改和补充有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振兴发展民营经济、打造高水平开放环境等方面内容,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授权,作出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等决定,让利于市场主体,助力营商环境优化。重新制定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依法保护中小企业权益。报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我省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实施意见,对19671户中小企业融资纾困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问卷调查,推动"一府两院"改进相关工作、完善政策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连续三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执法检查,综合运用跟踪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推动解决营商环境问题。支持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办事不求人"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打击重点领域经济犯罪、省法院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
推进开放发展专项立法和视察调研。加强边境管理、华侨权益保护等方面立法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白玛赤林对我省人大侨务工作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做法,作出批示肯定,许勤书记同时予以表扬。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研、对外开放试验区建设情况专项视察,听取和审议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相关报告,获得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我省代表团提出支持黑龙江省沿边铁路建设、让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更加牢固的建议,被采纳并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
加强对外交往交流。出席中俄立法机构地方合作视频会议、外交部黑龙江全球推介活动和第四届中美省州立法机构合作论坛。多次参加中俄议会合作委员会会议。连续两年成功主办龙粤与俄友好省州立法机构合作视频会议,不断拓展两国地方立法机构交流,推动多领域务实合作。这一做法,相继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和省委书记许勤肯定。加强与美、日、韩等国地方议会交流,讲好中国故事,展示龙江形象。
六、聚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推进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制定省社会信用条例,引导全社会增强诚信意识。修改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省电梯安全条例、省电动车管理条例,依法保障社会治理和安全生产、安全出行。制定全国首部省级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用法治手段看管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
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做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立法调研。开展全省文物考古工作情况专项视察,推动解决了长期困扰文物考古工作的突出问题。听取和审议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全省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制定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保障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修改城市供热条例,确保老百姓住上"暖屋子"。修改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快速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制定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覆盖全省的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和消防"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报告,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委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专项报告,支持监察机关整治突出问题。开展全省"双减"、社保、就业、"看病不求人"、基本养老服务等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全省快递业发展情况报告,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制度推行情况调研。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慈善法、消防法等执法检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体育法等法律征求意见工作。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关怀推动下,全国人大代表刘杰提出的关于提高大兴安岭地区高寒津贴档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着力推进法治龙江建设。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制定全国首部省级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意见报告,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决定。开展检察系统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并作出推动落实司法政策的决定,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司法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专门批示予以肯定。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在全国率先制定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决定,并连续三年开展监督检查,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并写入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省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报告和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建设完成审查信息平台,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通,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
七、聚焦深化代表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建立完善代表工作制度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省人大代表工作办法等10余项工作制度,不断增强代表工作的程序性和规范性。我省出台的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为龙江振兴发展作贡献活动"决定、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第三方专家评估工作办法等,走在全国前列,获得全国人大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