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1)(第3/3页)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察监督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察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监督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监督,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整改责任,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充分发挥监察监督作用,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深入落实《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实施方案》,紧盯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聚焦政治意识、政治纪律、政治担当、政治责任等方面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常态化监督中,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坚持把各级党委(党组)和政府落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责任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创新监督方式,推动形成市县两级主动发现问题、积极整改问题的良性循环。
三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进一步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落实省委、市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持续纠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推深做实为基层减负、"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做实做细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引导公职人员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公正用权。坚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积极运用容错纠错办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监督推动各地各单位深入践行"两山"理论,持续放大特色优势,协同建设新安江-千岛湖生态保护补偿试验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助力打造乡村振兴新典范。
四是进一步深化基层监察体制改革,努力把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基层监察体制,深化"室组""室组地"联动监督,完善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监察工作协作区、村(社区)监察信息员等基层监察监督体制机制,将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作为小微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乡镇(街道)监察机构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有效衔接,把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起来,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
五是加强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切实提升政治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法治理念教育,引导监察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深入研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察监督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贯彻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市监委监督执法操作规范等制度。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对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整治"灯下黑",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干部队伍。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监委将在省监委和市委领导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察监督工作,齐心协力守护好XX的绿水青山,纵深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徽州大地生动实践,为高标准建设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XX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