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调研报告(第2/2页)
(二)威海市。2014年起威海市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在全国首创政府法律顾问的"五统一"制度: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薪酬、统一考核、统一服务项目。法律顾问由市法制办会同市司法局统一遴选,工作经费按需拨付、上不封顶,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法律顾问薪酬挂钩,并明确列举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内容,将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论证意见书作为政府涉法性文件送审的必要文件,推动政府各级部门使用法律顾问成为一种"自觉"。
(三)三峡市点军区。三峡市点军区司法局探索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四统一"整合法律资源,"一站式"提升服务质效。区司法局统一聘请律师团队、统一进行第一道法制把关、统一使用预算资金,制定了对法律顾问单位及法律顾问配套的遴选、聘任、考核、测评等制度,形成以司法行政机关为主导、以优秀法律服务机构为主力、以法律服务实际接受单位为主战场的"一站式"工作新格局。
四、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对策建议
(一)精准遴选,建强法律顾问队伍。区级层面制定法律顾问选聘的具体细则与办法,采用部门推荐与公开遴选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政治可靠、业务精湛、工作负责、品行良好"的总体标准,进一步严格遴选的程序和要求,同时按照"人岗相适""供需匹配"的原则,结合部门实际的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在执业律师、专家学者和机关公职律师中遴选熟悉党政机关运作、具有较深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区政府及区级机关部门法律顾问。适时采取公开遴选的形式,面对特定对象,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扩大遴选的参与面,提高遴选的公开度。
(二)集中使用,整合法律顾问力量。由司法部门牵头,建立区级的法律顾问库,统一调度法律顾问资源,保证法律顾问专业能力与部门法律服务需求精准匹配。对于法律服务实际需求较少的部门,如没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负担的党委工作机关,实行法律顾问经费集中使用模式,所需法律服务可以从法律顾问库中安排较为固定的律师提供,也可以每次从法律顾问库中选取专业对口的律师提供。对于服务实际需求较多的部门,如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较多的行政执法部门,由使用法律顾问的部门根据实际,在法律顾问库中选聘法律顾问并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同时约定代理诉讼案件的有关条款,避免"出工不出力、专业水平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现象。
(三)提高认识,扩大法律顾问参与。加大法律顾问制度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法律顾问参与行政事务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预防"和"把关"作用,通过制度扩大政府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明确涉法、涉诉、涉访、涉稳等事项法律顾问参与并提出法律意见的要求,健全并落实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参与处理有关事务的制度,通过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相结合,将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前置化",同时以法律顾问专业化的纠纷解决、权利救济等事后补救措施,真正将法律风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四)加强管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明确区级层面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实施统一评价考核,实现统一薪酬标准,提高法律顾问的工作质效。强化法律顾问的保障,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年度财政专项预算,重点加强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经费保障,同时把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列入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落实相关经费保障。开展优秀法律建议、优秀法律顾问评选,更好激发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
(五)明确职责,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健全法律顾问工作细则和相关配套制度,明确选聘、使用、考评以及行业主管等部门的职责,规范法律顾问选聘、续聘、解聘等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情况交流、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部门与法律顾问的联系沟通,形成依法行政的整体合力。推行法律顾问定期坐班制度,鼓励法律顾问将有价值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汇交政府领导参阅,为法律顾问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坚持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参加民生工作站、每季度开展法律讲座制度,确保法律顾问与基层社区的良性沟通,实现信息早知道、矛盾可化解、服务更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