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变工作作风抓制度建设推进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的调研报告(第2/2页)
(四)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要切实把"以人为本"思想贯穿到公安政治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到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努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民警在政策内的各项政治和经济待遇,进一步建立健全身心健康保护工作机制。要坚持科学使用警力,有效整合警力资源,保证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息和休整,使队伍张弛有度、劳逸结合,以最低的警力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的警务效能。要强化抚恤工作,积极为民警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确保民警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如我局民警林艺,英年早逝。我们及时与县政府报告,解决其家属梁燕到我县当协警,得到家属和社会的好评。
(五)继续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部门职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认真治理"庸懒散贪"问题,严肃工作纪律,着力解决"办事难、行为不规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营造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精通、高效廉洁的森林公安队伍。
(六)认真做好森林公安厉行节约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管及财务人员的培训,规范财务报账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七)聘请森林公安局执法监督员,接受社会的监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和《中共X 县委X 县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文明办案和文明执法,做好基层林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经局请示县林业局同意,报县政府批准,同意在X 县屯城镇等8个镇和中建、中坤两个国营农场6个片区各聘请一名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责任心强、善于建言建策的执法监督员,加大基层对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的监督
四、新时期公安政治工作创新的建议
实践证明,森林公安是一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打击毁林犯罪的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我们对此提出如下的建议:
(一)省政府、县政府按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范围和标准进行经费的预算,和加大森林公安机关办案经费用的投入,确保森林公安队伍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信念不动摇。
(二)对部分森林公安专业办案设备落后的,要加大设备的投入。对一些案件性质鉴定人员、技术人员要进行专业的培训、培养。
(三)加强后勤保障,改善基层工作条件。要在办公经费,办案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对派出所办公用房要尽早尽快地进行建造;在装备上,要按照公安部《公安派出所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逐渐改善和解决基层装备落后问题。
(四)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创造拴心留人环境。基层森林公安民警长年战斗在基层,一要提高他们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二是落实专门经费,组织体检确保他们的健康;三是给予边远的民警家属的安排和子女上学和优惠政策等。
总之,森林公安的全面建设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它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并且受到历史和现实多种因素的影响以及条件的制约,要经过一个长期的不断积累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森林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关于2013年重点工作,要坚决克服急躁情绪和畏难思想,讲求科学的工作方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森林公安特色,处理好"软"、"硬"件建设的关系,不搞花架子,不流于形式,打破警种、部门界限,消除壁垒,提升工作效率,真正规范森林公安队伍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构筑指挥畅通、内容规范、工作高效、保障有力的整体格局,推动森林公安正规化建设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