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留守农民思想政治教育调研报告(第2/2页)
(三)对自身主体地位缺乏认同感
留守农民在自身与外界等因素的影响下,对自身主体地位缺乏认同感,阻碍着乡村振兴的深入推进。一是留守农民收入水平较低是其主体意识不足的内在原因。与城市人口相比,留守农民的收入仍处于低层次水平,相对贫困问题依然阻碍着乡村社会的发展。2020年,我国城镇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31元,差距较大。对于留守农民而言,他们更愿意将精力集中于如何增加收入及提高生活质量上,缺乏时间与精力关注乡村事务。二是中国几千年封建传统文化、制度的延续,是留守农民主体意识缺失的历史根源。受传统思想及宗族制度的束缚,农民习惯了成为"顺民"。他们安于现状、思想保守,独立性与能动性不强,缺乏进取精神。三是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留守农民一直处于边缘位置,其主体身份不被认可。乡村事务一般由村"两委"商讨决定,留守农民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得不到回应,难以融入到乡村治理体系中。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加强留守农民思想政治教育的路径
(一)在新生活方式教育基础上,促进留守农民对新型社交关系的认同
在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针对当前留守农民的心理状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对留守农民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调整好心态,以适应当前乡村发展状况。一是保护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为农民提供活动交流的场所。乡村公共文化空间作为农民参加文化活动的场所,承载了农民对乡村的归属意识,能增加留守农民之间的交流,让他们在文化活动中获得情感的认同,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消除内心的孤独感,从而在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更趋向新的生活方式。二是加强对留守农民的教育,增强其综合素质,以便其更好地服务于乡村社会发展。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融入乡村的各种文体活动,引导留守农民正确认识自己、他人和社会,培养他们乐观向上的心态。三是强化对留守农民的心理疏导。通过定期上门走访或者开设乡村心理咨询室的方式,了解留守农民的心理状况,针对留守农民中存在的负面情绪,及时进行疏导,解决其遇到的困难。
(二)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基础上,培养留守农民的大局意识
在对留守农民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以马克思主义的物质利益观点为指导,将解决留守农民面临的实际问题与培养他们对集体与国家利益的认同结合起来,培养一批有大局意识的新型职业农民。一是夯实留守农民物质基础,增强其参与乡村振兴的动力。要积极推进乡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努力维护好留守农民的合法利益。在尊重当地发展实际的基础上,鼓励留守农民发展特色农业,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指导,推动乡村经济发展。二是强化留守农民的共同富裕思想。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增强留守农民的大局观念、集体意识,增强其对共同富裕思想的理解力,激发其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三是加强对留守农民的职业精神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增加乡村文化教育投入,开设夜校、文化培训班等,转变其陈旧观念,克服其"等、要、靠"思想,提高留守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推动其向职业农民转变。四是接续移风易俗,引领乡村"新风尚"。在乡村中成立乡风文明建设理事会,以新乡贤为主体,用其现身说法带动正能量的传播。同时,强调良好家风的培育,以家风促乡风,形成良好的道德环境。
(三)在新的价值追求的基础上,培育留守农民对主体地位的认同
随着乡村振兴的不断深入推进,需要培养留守农民群体的主体意识,强化其对自身主体地位的认同,以更好地调动其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一是注重培养留守农民的现代公民意识。在坚持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上,强化留守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护其基本权利,引导留守农民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实践,充分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选举权、建议权,在活动中增强其主体意识。二是要重塑留守农民的集体主义观念。利用村民大会、广播宣传等形式向留守农民群体宣传集体主义精神,并通过协调分工的方式开展集体活动,在实践中培育留守农民的团结协作精神,激发他们的集体荣誉感,唤醒他们的主体性意识。三是培育新乡贤群体,以发挥其模范示范作用。对乡村中的退休老干部、老党员、青壮年农民等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精英群体展开动员,力争将其吸纳进教育工作队伍中来,将其培养成农村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中的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增强留守农民群体的责任感、使命感,促使他们主动投身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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