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农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内生逻辑与实践进路
调研报告:农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内生逻辑与实践进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任务。农村党组织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战斗堡垒。加强农村党建工作对推动农村各项改革工作,顺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内生逻辑
(一)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成功经验的内在赓续
有效地组织农民,加强农村党建工作是坚持党在农村全面领导地位,推动中国共产党不断走向胜利的成功经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最初将革命重心放在城市的工人运动上,大革命失败后,革命重心由城市转入农村,党开始重视农村党员队伍的发展,吸纳了不少贫下中农作为党员,同时注重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农村党组织在革命锻造中更加坚强,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的力量和国家权力深入到县、乡、村,提升了乡村的治理结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党组织在积极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发挥了引领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乡村以党建为引领,取得了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如期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纵观党的百年历史,农村工作始终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它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如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更离不开党建的引领作用,要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的政治觉悟、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效组织群众,更好地发挥其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引领乡村振兴迈向新的台阶。
(二)理论逻辑:中国共产党人民立场的本质要求
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秉持人民立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现了我国农村整体消除绝对贫困。但是,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不是终点,不是最终目的,接下来,我国要解决相对贫困,建立健全农村各项保障措施,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持续迈进。为此,中国共产党从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赋予了人民立场生动的当代实践。从一定意义上说,加强农村党建工作,发挥农村党组织在农村地区的引领作用,对于改善农村相对落后的物质生活条件,提升村民的精神面貌,提高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具有重要作用。
(三)现实逻辑:农村党建是引领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
"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要义。中国共产党深刻地认识和把握这一客观规律,适时提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一时代课题。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何将这些经验有的放矢地运用于乡村振兴战略,在稳定脱贫下实现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成为目前需思考和解决的现实问题。在具体实践中,有的乡村干部受传统工作习惯和眼界的限制,简单地认为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脱贫攻坚战略的延续,习惯于照葫芦画瓢,一味走过去脱贫攻坚的老路;也有些干部将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战略完全割裂开来,造成一定程度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因此,要准确完整全面地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真正内涵,必须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这一关键所在,使党的各项政策在广大农村地区高效有序地推进。
二、农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战斗力较弱,不能完全适应乡村振兴的
现实需求群众富不富,关键在支部,支部强不强,要看领头羊。农村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乡村振兴的"领头羊",就要有过硬的本领和能力。笔者经过走访调研发现,安徽界首农村地区一些党组织战斗力较弱,不能完全适应乡村振兴的要求。一是年龄结构不尽合理。大部分农村党支部书记都在50岁以上,其中一部分精力不足、思维不够活跃,对待工作缺乏激情和热情,难以适应乡村振兴战略下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二是文化程度较低。一些党支部书记只有初中文化水平,较低的文化水平限制了他们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容易在执行政策时出现偏差。三是致富经验仍然欠缺。有的村党支部书记缺乏开拓进取的意识和带头致富的能力,特别是在开发新产品、引进新项目、推广新技术等方面示范引导作用不强,不善于运用电商来助力农民增收,导致农村党组织战斗力较弱,无法真正带领村民走上富裕之路。
(二)治理能力不足,影响乡村振兴的总体效果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要振兴,治理要跟上。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但笔者通过调研发现,界首部分基层党组织存在着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引导村民自治的能力不够强。由于村民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对自治制度和自治权利缺乏了解,习惯按部就班听从和等待干部的指示和安排。一些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又对自身的职责缺乏正确的认知,无法有效地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二是引导村民德治的能力不够强。少数村干部自身修养不够,缺乏引导乡村德治的能力,无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引导村民法治的能力不足。长期以来,乡村治理中法治文化、法治思维比较欠缺。个别村干部缺乏法律素养,在涉及低保名额、国家惠农补贴政策方面,存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在村民遇到矛盾和纠纷时,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来化解纠纷,依法治理乡村的能力不足。
(三)人才保障不够,制约乡村振兴的队伍建设
长期以来,部分乡村人才资源匮乏,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具体表现为:一是乡村"空壳化"问题较为突出。当前,安徽界首很多农村地区仍将打工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方式。短期看,劳务输出对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落后面貌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长期看,大量青壮年外流,导致乡村振兴无人可用,陷入"选人难、用人难"的困境。二是农村干部晋升渠道受限。尽管多地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村干部任职一定年限后,可通过公务员考试转为公务员,但由于村干部普遍学历不高、年龄偏大,再加上名额有限,晋升的机会较为有限。三是本土"造血"功能不足。乡村振兴归根到底要立足于农村自身,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强化农村地区的"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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