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自办执纪审查工作存在困难及对策研究(第2/2页)
四、对策及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XX县紧紧围绕"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查处基层腐败的目标,把乡镇纪委自办执纪审查工作作为深化"三转"、延伸监督执纪触角的关键来抓,督促乡镇纪委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乡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党委中心工作来抓,为乡镇纪委创造必要的工作氛围和条件,并态度鲜明的支持纪委执纪审查,营造惩贪治腐的高压态势。二是乡镇纪委处理好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围绕党委中心任务部署纪委工作,在执纪审查时落实"两为主",多请示、多汇报,把纪委的意见变成党委的决策,使执纪审查工作成为党委的中心工作。三是上级纪委加强对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的支持和领导,纪委常委、职能科室主任分片对乡镇纪委进行指导,帮助排查问题线索,理清思路,传授技能,参与指导乡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
(二)强化组织保障。一是配齐配强纪委班子,配好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干事,乡镇纪委书记从具有纪律审查实践经历的干部中调任。二是厘清党委和纪委的工作职责,健全完善机制体制,特别是在纪律审查工作方面,加强上级纪委的领导力度,适当减少乡镇纪委对党委政府的依赖。三是加大纪委干部提拔任用力度,优先提拔任用能查办案件的纪委干部,乡镇和部门纪委书记提拔任用由上级纪委考察决定为主、组织部门参与,同时,加大对执纪审查人员的直接提拔力度,减少转岗任用。
(三)明确职责权限。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全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明确乡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纪律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把纪律审查工作作为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实行有案不查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乡镇党委、政府在安排其中心工作时,确保纪委书记有时间、精力和能力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乡镇纪委书记做到专职专用,除了挂钩一个村(社区)外,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并适当减轻纪检干部的其他工作业务。
(四)健全机制体制。一是落实乡镇纪委自办执纪审查工作责任制,每年上级纪委对乡镇纪委自办执纪审查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实行严格考核。从2016年开始,对主动查办问题的乡镇,在年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加分。对没有自办执纪审查工作的乡镇由县纪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约谈,被约谈的乡镇要说明原因,并写出书面报告。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问题压案不查或查处不力走过场,致使群众越级上访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追究所在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纪律责任。三是培养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担任纪委书记,不断提高纪检队伍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责任心不强,工作平淡,不适宜担任纪委工作的人员予以调离岗位。
(五)加强业务指导。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业务综合培训。二是强化"以案练兵",按干管权限和管辖范围将问题线索交办至各乡镇办理,信访室、检查室、案审室主任及分管领导对线索初核处置情况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直接点出、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形成"多对一"的业务培训模式,提高对乡镇纪委纪律审查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采取"以审代训"的方式,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顶岗,参与上级纪委执纪审查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锻炼,提高执纪审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