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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小微企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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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小微企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淄博市政协研究室

2019年2月1日

根据市政协2018年协商工作计划安排,今年9至11月份,市政协研究室会同九三学社淄博市委、市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小微企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专题协商活动。调研组实地走访80余家小微企业及14个园区,召开各级各类座谈会10个,并赴浙江台州、温州等五市进行了考察学习,重点了解了我市生产型小微企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提出了促进我市生产型小微企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的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按照"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小微企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为核心,主动作为,全力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据市中小企业局提供的数字(下同):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中小微企业近8万家,约占到全市企业总数的98%;从业人员达到148万人,贡献了全市90%的就业岗位,在吸纳就业、改善民生、活跃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是小微企业集群化发展趋势显著。我市大部分小微企业依托老工业城市产业基础形成了门类丰富、特色显著的小微企业产业集群,目前,全市小微企业产业集群共42个,其中:张店的电子信息,淄川的建筑陶瓷、机械制造、耐火材料,博山的机电泵业、新材料,周村的纺织丝绸、沙发家具、电热锅,临淄的石油炼化、精细化工、塑料加工,桓台的汽车配件,高青的渔具等产业发展迅速,产业链逐步延伸,集群发展效应明显;沂源医药、临淄特种纸、桓台氟硅新材料等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国内市场份额均占到同行业的30%以上。

二是园区已成为小微企业集约集聚集群的主要载体。全市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园区共57个;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49个,其中省级22个,国家级1个。部分区县也有了明确的园区规划,如周村区规划形成了"1+3+N"园区发展总体布局,张店区实行"一区三园"管理模式,博山区构建形成了"一区三镇四园"发展模式等,通过规划建设小微企业集聚区带动,区域经济活力显著提升,为全市小微企业特色化、集群化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不断完善的服务体系成为小微企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的保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为集聚区内小微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新产品推广等服务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发展到180余个,其中,全市小微企业集聚区科技、研发平台达46个,为企业发展提供相对配套的服务体系。许多区县围绕产业集聚重点强化平台建设,临淄区构筑起以融资、咨询、物流、培训、创新等五大服务平台为核心的多层次、社会化服务体系。淄川区建立了国家级和省级陶瓷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物流信息智能化平台等,累计为600余家小微企业提供检验、检测、实验等公共技术服务。

四是创新型小微企业逐步成为主体和骨干。目前,全市拥有省级隐形冠军企业44家,瞪羚企业6家。企业方面,如张店卓创资讯有限公司、山东天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康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业,都拥有一批业内领先的产品和技术专利,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园区方面,如淄川建陶产业创新示范园以海尔COSMO-Plat工业互联网平台为载体,帮助园内小微企业打造"自动化、品质化、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化、精益化"于一体的COSMO标杆互联工厂,有力推动了企业技术创新和品质提升。

五是小微企业发展意愿强烈。在调研座谈中,调研组感受到小微企业主们想发展、求发展的强烈意愿,他们表示,尽管小微企业易受外部环境和政策变化影响,面临经济下行、国际贸易摩擦、竞争激烈、环保风暴等大环境的变化和挑战,但对未来发展前景都抱有积极乐观的态度,把企业做大做强,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愿望强烈,盼望政府能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扶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发展小微企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我市作为以国有、大型企业建市、立市的老工业城市,部分部门单位存在重大轻小、重公轻私的观念,对小微企业在解决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稳定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到位,未能将小微企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型、国有、外资企业等同等对待。虽然2011年6月国家发布了涉及企业营业收入、用工人数和资产规模等指标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但这些指标分属的统计、税务、工商、人社等部门各有自己的认定标准,有关职能部门也只是用"中小企业"的大口径来分析研判、跟踪指导全市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群体不同程度存在的用地难、用工难、融资难的问题,以及在信息沟通、社保征收、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尚未得到相关部门的充分重视和关注,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小微企业孵化、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免税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小微企业"玻璃门""旋转门"等现象依然普遍。

二是各类小微企业产业园建设运营水平不一。在调研组实地调查的14个小微企业园区中,仅周村区在建的智慧厨电产业园、连城周村智造小镇规划了职工公寓、综合服务平台、产业服务平台等配套设施;多数园区只简单提供场地和基础性管理和服务,个别小微企业园区还处在"圈地"模式的初级层次。园区在招商引资中重数量轻质量、重外资轻内资、意向多落地少、力度小见效慢,运营方式和模式相对传统和保守,企业进园成本高,削弱了企业的积极性。反映出我们在园区建设和运营的理念、模式及发展潜力和空间方面与南方先行地区的差距。

三是小微企业配套协作水平低。调研发现,我市小微企业长期处于无序发展状态,布局"小、散、低"的特点突出。园区内的小微企业大多通过政府引导入园,只是同类企业的简单扎堆,缺乏明确的地方标准,协作配套机制不健全,恶意竞争时有发生,内耗严重。如周村区电热锅企业多达700余家,100元的电热锅,有的企业70元就可以做,而占原材料成本近50%的锅体材料不锈钢却要从区外采购,与本区的不锈钢产业园区未能形成产业互补。山东创尔沃热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淄博热泵产业领军企业,在南方有近几百家零配件配套企业,而在市内配套企业仅以个位数计,未能形成本土产业配套和产业链,提高了企业成本,削弱了其产业领军企业的带动作用。

四是营商环境不够优化。政策方面,我市出台的《淄博市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反映"政策非常好、落地非常慢"。如我市三类医疗器械企业"隐形冠军"淄博康贝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规模小未能列入我市医疗器械联盟之列,无法与广州、深圳等地同类企业一样享受临床费补贴,影响了企业市场竞争力。企业反映,人才新政23条中的"全职引入市级及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给予企业负责人最高10万元支持"、"新引进的全职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补贴20万"等政策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门槛较高,难以享受到政策优惠。服务方面,部门执法过程不规范、随意性大,部门间的执法行动缺乏沟通协调机制,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干预和影响。多家企业反映,部门执法频次较大,在环保集中行动过程中,有的企业一周内接待环保、安监、税务、驻地镇办等部门单位检查多达7次,且多要求签字留痕,占用企业大量精力,无暇顾及正常生产。

五是小微企业自身竞争力不强。用工方面,小微企业在福利待遇、就业环境、发展预期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对普通工人和技术人才都难以形成吸引力,企业用工难、引才难等问题突出。临淄区某化工企业高薪引进一支高层次人才团队,因工作生活环境、研发条件等与一二线城市的差距,最终合作未能成功。融资方面,小微企业具有较高的倒闭和歇业率,且不具备金融机构贷款"不动产抵押"条件,信用等级普遍在A以下,导致银行开展小微企业信贷活动成本高,如企业贷款基本是执行基准利率上浮30%的上限规定,个别甚至上浮100%或附带其他隐性条件。创新方面,小微企业普遍受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制约,生产管理水平较低,创新能力有限。

三、意见建议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学习借鉴浙江省温州、台州、金华等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出意见建议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小微企业发展规划和指导。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要将小微企业作为重要的经济主体,把促进小微企业集约集聚集群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引导、行政服务、要素保障等方面与规上企业同等对待。建议研究出台小微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包括税收、吸纳就业、社会保障等指标在内的小微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引导企业转变过去过多依靠政策红利实现发展的观念,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多渠道探索设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担保基金、应急转贷资金等,建立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数据库,逐步形成统筹推进小微企业发展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协调统计、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尽快建立起统一共享的小微企业统计口径和统计系统,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小微企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及时研究出台针对小微企业的激励扶持政策,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提质增效。

(二)创新模式,高标准建设现代化小微企业园区。一是政府主导开发模式。对市内"僵尸"企业用地、闲置及低效用地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实现集中连片,建设小微企业园区。二是工业地产联建开发模式。一方面引导行业内龙头企业联合或单独投资建设产业园区,吸引和带动产业链相关的上下游小微企业入住发展;另一方面可引进工业地产开发商,以商业地产模式运营建设小微企业园区。三是村组织自主开发模式。鼓励引导有条件的村级组织积极整合村集体建设用地,探索开展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出租建设小微企业园区,增加村集体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四是"园中园"模式。立足我市现有产业园区,按照产业配套原则,在园区内布局小微企业园。

(三)管服一体,激发园区发展活力。一是实施专业化运作。成立专业的小微企业园管理机构,明确园区功能定位、园区准入门槛和主导产业企业比例;对符合入园要求的小微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入园费用,降低企业成本。实行以"亩均论英雄",明确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排放等考核指标,对园内小微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末位淘汰,倒逼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二是强化全要素保障。建立园区小微企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在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消费服务等方面提供便利。将行政审批服务延伸至园区,快速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三是开展特色服务。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善园区财务审计、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等各类服务功能,为小微企业提供质优价廉的普惠服务。加大融资服务创新力度,探索建立小微企业征信体系及信用评价系统,尝试园区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模式,为园区企业解决融资瓶颈。参考"飞地经济"模式,依托市驻京、驻沪、驻港等办事机构,在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建立"飞地人才"工作机构,借脑研发、柔性用才,服务园区企业发展。继续开展十万企业厂长(经理)培训活动,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到先进地区及高校学习培训,倡导企业树立协作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四)主动作为,着力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一是严格落实"一次办好"各项要求。在收费审批、执法检查、政策服务等方面,坚持做到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一视同仁。二是抓好政策落实和兑现。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单位对涉及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要及时研究出台落地措施,着力解决缺配套、门槛高、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对新出台的税收、科技创新、技改等方面政策,要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不断扩大政策知晓率,确保政策用好、用活、用充分。三是加强企业间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作用,建立起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沟通桥梁,传递企业声音,宣传政策措施,实现政企良好互动。鼓励引导企业间建立商会或协会,制定地方行业标准,推动企业相互参股、入股,抱团发展。四是切实抓好效能监察。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行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提高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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