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家庭农场 建设现代农业——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建议
发展家庭农场建设现代农业
--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建议
家庭农场起源于欧美,是指农民家庭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土地、山林、山地、水域,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的农业经营形式。在我国,家庭农场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的出现,既顺应了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又有利于破解"无人种地"与"无力种地"的矛盾;既坚持了农业家庭生产经营的特性,又通过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既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创新,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载体和方向。
一、发展现状
至2013年,我市共有各类家庭农场2033家(摸底标准为:种植业面积不少于30亩,生猪、牛、羊、蛋禽存栏分别在100头、10头、100只、5000只以上,渔业50亩以上),其中种植业681家,养殖业1158家,其他194家,分别占家庭农场总数的33.5%、57%和9.5%。全市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6.51万亩,从事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300余人,其中家庭成员5800余人,常年雇工1500余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经营效益显著。全市家庭农场常年经营收入5.67亿元,其中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1000家,占总数的49.2%,10-50万元的821家,占总数的40.4%,50万元以上的212家,占总数的10.4%。城固县2013年家庭农场经营收入1.87亿元,户年人均纯收入5.7万元,是该县当年人均纯收入的7.6倍。
(二)区域差异明显。在全市10县1区中,汉台、城固等6个平川县发展家庭农场1654家,多以种粮和养猪、鸡、牛为主,占到农场总数的81.3%。而宁强、佛坪等5个山区县由于地理位置偏远,耕地资源稀少,家庭农场发展相对缓慢,仅有379家,多以种植烤烟、果品、中药材、养羊等为主,只占总数的18.7%。
(三)能人效应突出。经调查,家庭农场发起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一些头脑灵活、思维开阔的村组干部带头创办家庭农场,有效引导和带动群众投身发展;二是一些有实力、有眼光、有经验的外出务工人员敏锐看到发展家庭农场的有利机遇和前景,主动返乡寻找项目进行创业;三是一些常年在本地劳作,家庭劳力、资金充裕,懂经营、会管理、技能强的农户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和种类,在原有基础上自主创办家庭农场。
(四)发展势头较好。一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有效改善生产条件,家庭农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二是运用农业机械和先进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促进了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三是部分家庭农场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成员,通过"订单"式生产、销售,与合作社进行利益联盟,实现了互促双赢。
二、困难问题
我市家庭农场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到位。有关方面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尚未认识到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载体,重视程度不够,也没有具有操作性的引导发展意见。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普遍缺乏市场意识,满足于现状,缺乏组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二是土地流转难度大。主要是部分农民以土地为最低生活保障的惜地思想严重,宁愿死守效益低下的土地也不愿流转;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造成农户间流转意向及合同达成率低;靠近城区或地段较好的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农户对土地预期收益期望过高,对家庭农场经营带来预期成本压力;农村人地不均问题突出,有些农地纠纷较多,社情复杂,互换调整难,影响农场主扩大生产的积极性。
三是指导服务未跟上。家庭农场的登记、认定、管理、扶持政策等还未明确,缺乏长远发展的规范性指导,尚处于自身实践摸索阶段。到目前为止,农业部门尚未正式认定一家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61家,仅占全市家庭农场总数的3%。大部分家庭农场由于贷款额度小、担保门槛高,融资困难,后续资金乏力。部分家庭农场劳力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而相应的培训工作未跟上,限制了家庭农场集约化水平的提升。
四是市场竞争较乏力。2033家家庭农场当中,种植、养殖占地面积在50亩以下的有1700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83.6%,100-500亩的只有93家,500亩以上的仅2家,小规模经营仍是主流。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资源整合,同质化竞争普遍存在,整体生产标准化、组织化程度不高,缺乏市场营销策略和特色品牌。加之家庭农场前期基础投资较大,受劳动力工价、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疫情、灾害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风险和盲目性较大。
三、外地探索
山东诸城市、安徽滁州市以及我省XX市发展家庭农场的一些做法值得学习借鉴:
一是认定依标准。滁州市要求家庭农场种植面积至少100亩以上;生猪常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30000只以上。XX市要求作农作物建园面积不少于100亩,园艺作物不少于50亩;生猪、肉牛、肉羊年出栏分别达到1000头、100头、500只以上,蛋鸡存栏5万只以上。诸城市要求家庭农场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全年收入占家庭年总收入达到90%以上,机械化生产率达到90%以上,有规范的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且合同年限不低于10年。
二是发展有目标。诸城市提出,以农民增收致富为核心,坚持"创新政策、超前引导;示范带动、有序推进;政府统筹、联动服务",2015年工商登记家庭农场突破2000家;2020年力争突破1万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占全市耕地70%以上。XX市和滁州市提出,通过抓点带面、示范引领,力争将家庭农场打造成产业特色鲜明、经营规模适度、综合效益较高的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三是扶持大力度。项目倾斜上,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水、电、路、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优先规划、优先实施。财政扶持上,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同等享受有关产业扶持优惠政策,增加对家庭农场的惠农补贴,示范家庭农场另外给予奖补。信贷服务上,采取一户多保、土地反担保、联场担保、抵(质)押等方式,确保家庭农场信贷资金到位,贷款利率较同信用等级用户优惠5-10个百分点。税收减免上,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减免或优惠。
四、几点建议
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应该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以强化扶持引导为着力点,突出规模经营、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家庭农场发展的新模式、新路子。
(一)积极引导发展。进一步从有效破解"三农"问题、推进"农业倍增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家庭农场的重大意义。结合省上相关政策,及时出台我市《关于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科学制定家庭农场发展规划,明确市场定位,确定发展目标。完善家庭农场申报、认定、注册办法,使家庭农场具有完全的市场主体地位。按照规范提升一批、引导发展一批的方法,鼓励专业大户创办家庭农场,帮助农民合作社社员转型成家庭农场,引导农业规模经营的各类主体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二)促进土地流转。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稳步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服务平台。鼓励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行土地委托代理制、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联耕联种等土地流转新方式,促进整村、整组、整畈集中连片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促进机制,对流出农户,探索建立与失地农民相类同的社会保障制度;对流入土地的家庭农场,颁发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书。
(三)落实扶持政策。加大项目扶持,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农机补贴等项目。加大财政扶持,在财政扶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资金中,加大家庭农场专项资金比例。加大信贷扶持,鼓励金融机构为家庭农场提供抵押、担保、授信等各类信贷服务,破解融资难题。加大税收扶持,税务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减免或优惠。加大人才扶持,鼓励在乡农民、回乡创业农民工、农业科技人员和返乡大学生创办家庭农场,面向家庭农场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实用技术培训,使职业农民真正成为家庭农场的主体。
(四)健全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家庭农场服务对接,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新型农业机械,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发展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为家庭农场在信息发布、技术咨询、灾害预警、质量检测、加工营销等方面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鼓励家庭农场联合或自建农产品质量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市场准入、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提升市场竞争力。帮助家庭农场建立农超对接、直供直销网络,发展电子商务,拓展销售渠道,打响XX家庭农场品牌。引导家庭农场开展合作经营、共同经营、委托经营,与各类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建立利益连接机制,成立行业协会,不断提升社会化、组织化程度。
(五)强化示范带动。建立各级领导联系家庭农场制度,形成领导、部门、农技人员共同联系家庭农场的工作推进机制,及时为家庭农场发展排忧解难。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化、从业人员知识化、生产技术标准化、农场管理企业化、农场经营品牌化、综合效益最大化的标准,培育和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人员素质高、综合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示范性家庭农场,发挥好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家庭农场培育发展"互看互学"观摩竞赛活动,及时总结宣传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试点经验、成功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家庭农场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