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与管理调研报告
广东省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与管理调研报告
为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基层林业站建设与管理情况,国家林业局工作总站派出调研组,于2014年3月21-29日,在广东省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工作开展情况
调研组围绕林业工作站建设与管理这一主题,针对林业站的机构与人员编制、体制机制与管理模式、职能作用发挥、基础设施建设、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行风建设与勤政廉政等6方面问题,先后在广东省肇庆、清远等5地市11县市,实地走访了9个乡镇林业站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主持召开了13场座谈会、参加人员近180人,认真听取了基层林业站开展工作的好做法和典型经验介绍,与省林业厅、有关市县、乡镇有关方面等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讨论,详细了解了当前面临的困难、问题以及各地对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与管理的诉求和建议。通过这次调研,进一步强化了地方党政领导和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关于乡镇林业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共识。
二、广东省林业站建设与管理基本情况
广东省乡镇林业站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有效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促进全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夯实了广东林业走在全国前列的雄厚基础。
一是顺应改革,千方百计稳机构。广东省林业厅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协调省编委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基层林业工作站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此,全省1069个乡镇林业站中的大部分已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约80%的人员工资纳入地方全额财政预算,基本扭转了靠砍树、罚款过日子的被动局面,强化了资源管理和服务职能。
二是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基础建设。全省先后开展了30个重点县林业站和林业站标准化建设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成效,除要求建设单位将项目具体情况及有关资料报送省林业厅存档备案外,每年还组织专项检查。市、县利用中央有限资金,积极争取配套和自筹。河源市经济发展处于广东省后进位置,但市财政自2014年起安排2000万元,拟用4年时间完成100个乡镇林业站等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在全省树立了标杆。
三是注重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省林业厅每年安排培训经费10万元,印发培训资料,检查督导基层站长能力测试工作开展情况;测试前举办应试培训班。近年来,共完成14个地市600多名基层林业站长能力测试工作。
四是强化制度,有效提升履职能力。省林业厅统一编印《广东省乡镇林业站工作手册》,下发至全省市、县林业局及基层林业站作为工作指导。多数县建立了林业站规章制度并得到了较好执行。调研所到的9个林业站都实现了站务公开、制度和有关图表上墙,规范了办事流程。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机构队伍不够健全。全省绝大多数市、县没有独立设置林业站管理机构。全省乡镇林业站人员编制站均不足5人。本次实地考察的9个林业站,多数站人均管护面积超过7万亩,远未达到《乡镇林业工作站工程建设标准》确定的人员配备指标。总体上,乡镇林业站人员数量少、任务重,加上管理机构不健全,严重影响当地林业与生态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
二是体制机制不够稳定。全省自2009年以来实施简政强镇事权改革,要求设在乡镇的事业站所原则上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的体制。乡镇林业站管理体制呈现已经或正在下放、撤并至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趋势。截至2013年底,全省1069个乡镇林业站中,垂直管理的仅占39%。英德、始兴等多县(市)林业局反映,乡镇林业站撤并后,精干人才往往被调到其他中心岗位,基层林业工作明显弱化。阳山县2011年将全县13个林业站下放乡镇管理,经过2年的运行实践,县委、县政府经认真讨论,于2013年将乡镇林业站收归县林业局垂直管理,全县林业工作得到明显加强。
三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当。广东省乡镇林业站还存在森林资源管理缺位、越位、错位状况。一是由于体制下放导致职工数量减少,承担林业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二是林改后,资源管理对象由村集体变为千家万户林农,林业站工作量大大增加。三是乡镇林业站被撤并后,已失去其独立机构资格,县林业局委托执法处于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境地。四是少数地方林政执法权责不清,一些林业站职工福利和工作经费来源于罚没款返还,此状况如不及时纠正,将影响森林资源安全,进而危及林区秩序和林农合法权益,最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基础设施多数较差。全省还有约20%的站没有站房或租用民房办公,部分站的站容站貌不尽人意;交通工具多数为摩托车,仅少量站配备了皮卡车。调研所到的和平县热水林业站,其站房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所建,现已成危房;翁源县坝子镇林业站租用民房办公,5年内换了4次办公地点。与此同时,被下放乡镇管理或撤并的林业站,其固定资产由乡镇政府统筹安排或拍卖,工作条件进一步恶化。
五是行风建设形势堪忧。当地普遍反映,林业部门是检察机关行政案件的"重灾区",乡镇林业站站长为"高危"职位。从调研了解看,多数主要由以下原因导致。一是有些现行林业法律法规、规章与深化改革的形势不相适应。如广东检察机关目前作为量刑依据的"对森林采伐实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国家林业局已于2009年、2013年下发文件,明确不再执行此规定。但广东省至今一直未执行此政策,以致采伐监管不到位成为许多林业站人员被追究"行政不作为"的重要原因之一。2013年1-9月,全省就有48名乡镇林业站职工涉嫌犯罪,甚至出现了履职恐慌,多数人不愿意担任站长。二是林业站职工少,任务重,日常业务疲于奔命,难免挂一漏万。三是采伐已由以往的手工作业发展为油锯机械化作业,极易突破5%的超采界限,加大了林业人员的监管难度。四是人员教育培训滞后,风险管理意识不强。
四、几点建议
调研组深切感受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乡镇林业站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林业事业发展最基层的力量,高度重视并强化其建设和管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一)深入开展林业站机构编制和管理体制调研
建议广东省林业厅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借助当前建设生态文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注基层的强大动力,把握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有利时机,借鉴兄弟省区及农业、水利等其他行业好的做法和经验,从考核机制、投资取向、政策倾斜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改革措施,倒逼各地强化乡镇林业站机构和队伍建设,理顺体制,活化机制,进一步推进广东林业建设与改革工作。
(二)重点加强乡镇林业站规范化管理
一是建议国家和有关部门及时修订、完善林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省级层面积极做好与检察等部门的相关沟通、协调。二是建议广东省进一步强化乡镇林业站建设和管理。对已撤并的站,要仍然重视其作为林业最基层组织管理机构的定位,探索有效机制,协调县级林业局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发挥好职能作用;对未撤并的站,要进一步稳定机构、理顺体制,强化自身建设。三是建议广东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乡镇林业站勤政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建设,防范风险。
(三)高度重视乡镇林业站基础建设
一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加大中央资金投入力度;同时争取将基层林业站条件建设纳入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范围,弥补建设资金不足,并解决林业站工作经费等无渠道问题,避免出现县林业局因负担重而主动将乡镇林业站下放的局面。二是努力管好用好现有中央投资。国家鼓励积极、示范带动,对领导重视且积极性高、配套资金充足的省份,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确保建一批、成一批,示范引领其他省区加快推进乡镇林业站建设水平整体提高。同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中央投资应重点投向垂直管理的站,引导实行乡镇林业站垂直管理体制,也便于林业统筹固定资产管理并保值增值。
(四)注重加大林业特殊性宣传力度
与其他行业相比,林业具有明显的长期性、艰巨性、专业性、政策性等特殊性,需要一支精业务、懂技术、熟法律、会管理的稳定而长期坚守的基层专业队伍--乡镇林业站;更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乃至全社会各界对林业工作站特殊地位与作用的共识。
调研组认为,乡镇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是否科学有效,改革是否成功,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按照以下"三个有利于"作为判别依据,接受实践检验。一是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即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二是有利于依法行政,即有利于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准确、及时地贯彻落实,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有利于人才培养和进步,即有利于职工专业技能培训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享有稳定的社会福利。因此,应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示范引领,着力做好乡镇林业站建设和管理,从而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