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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工作手册(包含共青团工作)(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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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会人员:团小组全体成员。

3.主要任务: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举候选人;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支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五、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

1.时间要求: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2.参会人员:全体支部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3.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4.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

六、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1.注册时间: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般应在每年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学校团组织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2.团籍注册人员:支部全体团员

3.团籍注册工作相关要求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对团员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以上的团员,由基层团委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冶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并加盖注册印章。对团员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基层团委应当对其暂缓注册三至六个月。暂缓注册期后,对再次评议等次为合格的团员,及时给予注册;评议等次依然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予注册。受团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处分的团员,如能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一般可予以注册;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留团察看期间,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留团察看期满后,恢复了团员权利的,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受开除团籍处分的团员,不再为其注册,其团员证由团组织收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4.团员身份流转和团员离团

基层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流动团员团籍管理工作。流动团员外出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在原团组织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六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外出地或工作单位相应的团组织,并参加教育评议,进行团籍注册。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七、团课

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1.时间要求:基层团组织每个季度应安排上一次团课,入团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前参加集中团课学习应不少于8学时。

2.团课授课对象:参加团课学习的人员范围由开设团课的基层团组织确定,除本组织的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外,可扩大至团组织所在单位中积极向团组织靠拢的28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

3.团课的主要内容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国梦冶教育;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重要会议精神和重点工作部署;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开展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开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团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

一、团费的收缴要求、规定和算法

1.团费的收缴。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均被认为是自行退团,由支部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2.团费收缴的相关规定。

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交纳团费。企业人员工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是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成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团员自愿多交团费不限。

3.团员应交团费的计算方法和比例。

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者,交纳3元;2000元以上(含2000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2译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5000元-5499元者,交纳10元)。最高交纳20元。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

二、团费的使用原则和范围

1.团费使用原则。使用团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团费的使用范围。

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团员、团干部;2.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3.是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4.是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5.是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6.是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7.是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3.团费的管理

团费由团委组织部门代团委统一管理。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团委内设的财务机构或团委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办。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团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团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会在团员大会或者团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团员或者团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

基层团组织书记任职管理暂行规定

一、基层团组织书记任职管理暂行规定的总则和原则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基层团组织(含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公司机关团支部)(以下简称:各单位团组织)书记的任职条件,提高团干部选拔、使用和考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规定。各单位团组织书记的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竞争择优原则。

二基层团组织书记任职条件及待遇

1.各单位团组织书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热爱、熟悉团的工作;新任团委(总支)书记一般不超过30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新任团支部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参加工作年限不少于2年;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为便于工作开展,各单位团组织书记应尽量在机关管理人员产生,并兼任其他工作,但要确保有相对充裕的时间从事共青团工作。

2.各单位团组织书记待遇: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列席单位党组织相关会议;团委(总支、支部)书记享受副科长待遇,具体岗薪职级由各单位根据个人的工作量、素质能力和现实表现确定;对于兼任其他行政岗位且有行政职务的,享受待遇遵循就高不就低原则。

三、基层团组织书记选拔与产生

1.各单位团组织书记必须按照团内选举办法选举产生。团组织书记候选人可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公开选拔、组织推荐、团员推荐或自荐产生,并报公司团委审核。选举结果报公司团委、公司党群工作处审批。

2.团组织书记因工作需要调离,各单位团组织书记在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闭会期间调离团的岗位,须征得公司团委同意,并按照干部任免程序报公司党群工作处审批。

3.各单位团组织书记出现空缺时,各单位党组织须在2个月内指定团组织负责人。负责人主持团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半年后,应在3个月内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组织书记。

四、基层团组织书记主要工作职责

1.主持本单位团组织全面工作,定期向单位党组织汇报工作,及时传达、认真贯彻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

2.做好青年思想引导工作,深入了解、反应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引导团员青年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公司各项决策;

3.做好青年成长成才引导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引导团员青年遵纪守法、立足岗位成长成才;

4.加强与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沟通联系,配合党组织做好"推优育苗"工作;

5.抓好团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团干部的管理、考核工作,团员发展、教育和团费收缴工作;

6.完成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五、基层团组织书记管理考核。

各单位团组织书记的考核由各单位党组织和公司团委共同负责,分为两方面:

1.季度考核,各单位要将团组织书记的团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季度绩效考核,由各单位自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至各单位党组织;

2.年度考核,采用各单位党组织评价、各单位民主评测、公司团委考评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各单位党组织综合评定,报公司团委备案。

六、基层团组织书记转岗

1.各单位团组织书记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凡任期届满或超过任职年龄要求的,各单位党组织应统筹考虑,妥善安排其转岗。

2.各单位团组织书记转岗坚持能上能下,择优上岗原则。对经过团的岗位历练,能力突出、业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团组织书记,各单位党组织应委以重任,人尽其才。

3.建立团组织书记转岗有序流动机制。公司团委和各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推荐适宜转岗的团组织书记参加公司或各单位公开招聘的岗位竞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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