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第2/2页)
(5)对于同一申请人向同一政府机关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行政机关可以不重复答复。
(6)政府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
(7)政府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8)依法不属于本政府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政府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9)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天祝县政府网站,办公地址为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92号 主楼313室,办公时间为8:30-12:00,2: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5-3121983
通信地址:天祝县华藏寺镇团结路92号 主楼313室
邮政编码:733299
电子邮箱:tzxzfwz@163.com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天祝藏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内容完整的申请即时登记、编号;对内容不完整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分类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5.答复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最迟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
6.收取费用
本机关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网络新闻报道工作职责
1、配合县委、县政府各时期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全县网络新闻宣传采访报道工作,完成宣传报道任务。
2、认真做好外宣工作,努力开创外宣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外宣任务。
3、做好各栏目的创意、策划、编排工作,完成栏目开辟任务。
4、全面及时完成县上重大会议、重要活动的网络宣传报道任务。
5、完成各类稿件的创优任务。
6、不断健全和加强联络工作,扩大稿源和信息,定期召开会议,安排宣传报道内容,处理好群众来信,做好传阅,分类登记,及时答复。
7、努力提高图像、稿件质量。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
1、网站全体工作人员依次按周不分节假日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做好工作交接手续。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负责当日信息的审核、发布、登记、日常事务处理、机房设备正常运行和各单位数据线路维护。负责办公室、机房卫生及日常性工作,负责防火、防盗、防雷工作。
3、认真执行工作纪律,严肃值班有关规定,值班期间因缺、漏岗和不按有关规定执行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值班人员全部负责。遇突发、重大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4、信息发布遵循"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上网的信息资源要符合有关保密规定,严禁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迷信等国家禁止传播的信息。
5、上网发布的信息涉及到有关政策和保密安全方面的信息必须经有关领导审查后才能发布。
网站用户管理规章制度
1、用户(管理员)对网站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2、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网站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帐号和密码。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3、用户责任 :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使用网站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2)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3)不得利用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4)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和传播违法的信息。
4、网站内容的所有权。包括:文字、软件、声音、相片、录象、图表等信息。用户只能在政府网站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得擅自复制、篡改这些内容。
网站的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网络上信息、资源、软件等的使用应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解释权归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思贤实验小学所有,如果其中有任何条款与国家有关法律向抵触,则以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准。
天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天祝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撰写和录入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质量和办公OA、文档云存储、党政邮件系统应用工作,从天祝县信息公开工作和办公软件应用实际情况出发,特制定了此专、兼职信息员培训制度。
二、培训对象、目标和任务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指定的1名或1名以上本单位专、兼职信息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和学习活动,使专、兼职信息员们熟练掌握如何在WCM后台正确制作上传和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如何正确使用和办公OA、文档云存储、党政邮件系统应用等岗位技能。
(三)培训任务
1.使专、兼职信息员熟练掌握如何规范的使用政府信息公开WCM后台、如何制作撰写信息公开稿件、如何发布稿件等岗位技能。
2.精心组织、认真培训,争取以良好的成绩来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和办公OA、文档云存储、党政邮件系统应用工作。
三、培训内容、形式和时间
(一)培训内容
熟悉宣传报道工作要求;了解信息发布流程;掌握宣传报道文体写作格式;掌握制作撰写亮点典型文稿的方法等等。
(二)培训形式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讲解与操作同步进行。
(三)培训时间
集中学习(专题讲座培训)时间:每半年一次。
四、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一)培训的安排
1.集中学习。针对专、兼职信息员需求的内容确定专题进行讲座和培训,组织全体兼职信息员定时定场所定内容集中学习,并做好相应的笔记,结合集中培训学习的内容进行实际操作,切实提升我县信息公开规范水平。
(二)管理与考核
1.各培训措施的学习均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严格考勤。
2.每次培训的学习,全体专、兼职信息员须秉承严谨求实的态度,认真听讲,仔细做好学习笔记,办公室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3.县政府办将于本次培训内容结束后,对全体专兼职信息员进行集中考评,对于上传错误信息的要严肃问责。
五、培训组织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