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会商办法
XX市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行业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会商办法(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不断提升我市行业部门间返贫致贫风险信息交互共享质效,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四川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会商机制
(一)及时推送风险线索。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督促指导县级行业部门积极收集、梳理本行业中可能导致农户返贫致贫的风险线索。市县相关行业部门要及时向本级乡村振兴部门推送返贫致贫风险线索。乡村振兴部门在收到推送的风险线索后要及时反馈至有关部门、乡镇进行实地核查,确保早发现、早干预。
(二)常态开展问题研判。市县乡村振兴部门要牵头建立本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数据比对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集相关行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传达国省市关于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部署要求,研判会商返贫致贫风险突出问题,实时开展数据信息比对和共享,制定及时核查帮扶处置的针对性措施办法,推动返贫致贫风险问题及时销号。
二、责任分工
要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低收入对象,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户,重点筛查可能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方面的预警信息,分工做好风险联合预警和帮扶工作。
(一)卫健部门。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医疗机构新增确诊大病、重症慢性病或突发疫情重症等农村患病人员信息,因疾病和意外事故等需长期住院治疗的农户信息。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健康帮扶、综合保障和社会帮扶措施。
(二)医保部门。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住院政策范围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超过我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人员信息。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健康帮扶、综合保障和社会帮扶措施。
(三)教体部门。每月5日前提供农村家庭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辍学信息。本学期困难农村学生资助对象确定后5日内提供相关受资助学生信息。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教育帮扶、义务教育保障和社会帮扶措施。
(四)住建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认定C、D级危房的农户信息、遭遇地质灾害区域的农户信息。开展拟新增监测对象购买商品房、门面房等不动产登记证信息比对。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住房安全保障和社会帮扶措施。
(五)水利部门。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季节性缺水等引起的饮水未完全保障的农户信息。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饮水安全保障和社会帮扶措施。
(六)公安(交警)部门。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重大伤亡和突发治安刑事案件造成的重大伤亡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人员信息。开展拟新增监测对象家庭拥有机动车、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的人员信息比对。开展监测对象户籍信息、生存信息比对。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社会帮扶措施。
(七)民政部门。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新增农村低保、特困对象、给予各类临时救助的农户信息。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综合保障帮扶和社会帮扶措施。
(八)财政部门。开展拟新增监测对象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比对。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社会帮扶措施。
(九)人社部门。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外出务工返乡回流未就业的农村人员信息。开展拟新增监测对象家庭成员是否存在购买或领取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高额养老保险信息比对。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帮扶、综合保障和社会帮扶措施。
(十)农业农村部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提供本季度大宗农副产品受市场影响、自然灾害、病虫害等造成重大损毁、大幅减收的农户信息。开展拟新增监测对象购买大型农机具设备信息比对。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产业帮扶、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社会帮扶措施。
(十一)市场监管或行政审批部门。开展拟新增监测对象经商办企业等相关信息比对。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社会帮扶措施。
(十二)信访部门。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在信访工作中发现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人员信息。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社会帮扶措施。
(十三)林业草原部门。每月5日前提供受森林草原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重大损毁、大幅减收的农户信息。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产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帮扶和社会帮扶措施。
(十四)妇联和团委部门。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农村妇女儿童权益受损人员信息、农村妇女儿童生活陷入困难人员信息、农村青少年困难人员信息。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综合保障和社会帮扶措施。
(十五)残联部门。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1-2级重度农村残疾人信息。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综合保障和社会帮扶措施。
(十六)应急管理部门。每季度(汛期每月)结束后10日内提供本季度(本月)发生水灾、旱灾、气象、地震、地质以及火灾等自然灾害受灾农户信息。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社会帮扶措施。
(十七)人民银行或金融部门。开展拟新增监测对象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相关信息比对。按职能职责制定落实金融帮扶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要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具体人员负责风险信息筛查推送工作,制定预警信息筛查报送对比方案,加强行业潜在返贫致贫风险线索日常排查,强化工作指导,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职责,主动对接各责任单位,做好信息交互、比对、推送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健全单位内部运行机制,做好数据筛查、推送和帮扶措施制定、落实等具体工作,严把数据质量,确保风险预警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确保帮扶措施落实落地。
(三)严守工作纪律。各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关联相关数据,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随意扩散,确保数据传输安全。对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或者在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迟报漏报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上一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下一篇:市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