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第2/2页)
(5)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科室和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6)对分管领域、业务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联络员安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六)xx(张纯如纪念馆馆长、博物馆馆长)
负责文物保护、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生态环保等工作;负责业务条线内"互联网+"工作。指导联系单位文物科、xxx纪念馆、博物馆的安全管理工作。
(1)组织分管领域、科室和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领域、科室和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分管领域、科室和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4)统筹推进分管领域、科室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5)组织开展分管领域、科室和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设,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6)对分管领域、业务科室和联络员安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内容随着其工作分工相应调整,具体以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为准,同时做好过渡期内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工作有序、形势平稳。
三、各职能科室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1.负责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2.指导、督促、检查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贯彻执行国家、省、xx市、xx区制定的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情况;
3.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教育和宣传工作,督促相关科室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及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检查、督查工作;
5.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牵头组织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办公室
1.负责局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安全检查、督查任务;
2.负责局机关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牵头组织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应急值班安排;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三)公共文化科
1.负责监督指导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等文化单位和重大文化活动、基层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的安全管理;
2.指导、督促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以及文化场所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细化职责清单,制定监管措施,按照统一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检查行动;
4.加大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清单闭环管理;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四)广播电视科
1.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有线、无线传输设施和电台、电视台等重点单位安全保护工作;
2.负责广播电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3.组织广播电视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五)文物科
1.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牵头组织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六)文旅产业科
1.负责全区A级景区(点)、旅游度假区、自驾游基地、星级乡村旅游点等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
2.指导督促辖区内国家级旅游景区、旅行社、乡村旅游点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安全培训不少以1次,负责辖区内旅游活动等相关安全工作,加强对旅游演艺项目中安全工作的指导督促;
3.指导旅行社严格落实游客责任险,确保投保率达100%;加强境外旅游安全监管;
4.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求,细化职责清单,制定监管措施,按照统一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检查行动;
5.加大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清单闭环管理;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安全检查、督查工作。
(七)各下属单位
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及牵头组织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安全检查任务。
四、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党组定期议安制度。局党组至少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2.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参加人员为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领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办公室、公共文化科、广播电视科、文物科、文旅产业科和各下属单位负责人。会议主要传达学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
3.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制度。根据安全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
(二)安全管理工作督查、检查制度
各职能业务科室要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各类创建和专项整治活动,每月至少组织1次以上分管领域的安全管理督查、检查。
(三)隐患治理及重大隐患督办制度
在日常检查督查中督促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整改难度较大时,及时报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督办;特别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区安委会,请区安委会办公室挂牌联合督办。
(四)约谈制度
对各文化旅游企(事)业单位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一年内发生1起亡人事故、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发生瞒报谎报且造成影响的一般事故以及其他需要约谈等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约谈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应急管理制度
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工作,重要节假日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涉及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必须时刻保持联系畅通,并按应急预案等级组织救援和处置。
(六)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形势要求及时开展各级安全管理会议精神和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管理等知识学习。局机关及职能科室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行业管理教育和培训活动。
(七)工作(信息)报告制度
各下属单位和各职能科室按照省市区安委会、消委会等各级工作要求,建立月报、半年和全年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前将开展的安全检查、隐患治理等工作信息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八)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有关条款及考核办法。对发生安全管理责任事故以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科室和个人不得参与先进评比,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没有完成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