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二、三季度全市公交、出租行业乱象整治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通报二、三季度全市公交、
出租行业乱象整治情况
年初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部署,市交通运输局坚持问题导向,以扫黑除恶和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驰而不息开展出租汽车行业联勤联治和综合整治,并针对公交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10月18日9时,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全市公交、出租行业投诉举报及违法案件处理情况通报会,通报了20XX年第二、三季度全市公交、出租行业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处理、立案结案等乱象整治有关情况,并结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回头看"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24户公交企业、52户出租汽车企业负责人,公交、出租行业协会会长参加会议。
第二、三季度出租汽车行业共受理投诉7805件,其中机场区域受理投诉187件;火车站区域受理投诉1000件,具备立案条件的已全部立案。20XX年二、三季度出租车有效投诉总量7805件,月均投诉1300.83件。同比2018年二、三季度月均1745.83件,下降25.49%;环比20XX年1季度月均1138件,上升14.31%。出租汽车企业有效投诉量平均占比为47.29%,其中最高占比长春市嘉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占比75.71%。投诉占比最低的企业长春市北辰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占比26.87%。超过有效投诉量平均占比的企业26家,占总企业数的49.06%。会议通报了投诉量占比最高的前5家企业,分别是长春市嘉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53件,占比75.71%);长春嘉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43件,占比72.75%);长春市鑫盛汽车出租有限公司(72件,占比70.59%);长春市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74件,占比68.52%);长春市联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2件,占比62.75%)。从机场投诉情况看,第二、三季度涉及机场的出租汽车投诉共计187件,月均31.17件。有效投诉量占有效投诉总量的2.4%,环比一季度月均33.67件,下降7.43%。从火车站区域看,第二、三季度火车站区域出租车投诉总量为1000件,月均166.67件,占二、三季度有效投诉总量的12.81%,环比一季度火车站月均有效投诉件146.33件,上升13.9%。会议还通报了排名前五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拒载2534件,占总量32.47%;绕路2524件,占总量32.34%;中断服务1427件,占总量18.28%;索要高价532件,占总量6.82%;表快225件,占总量2.88%。机场"零投诉"已达101天,是2018年全年"零投诉"总量33天的3倍多,仅"十一黄金周"期间就有3天"零投诉",第二、三季度投诉总量同比去年同期下降25.49%。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335台、立案335件,结案139件;查处拒载、索要高价、绕道、不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336件,立案336件,结案212件。吊销从业资格证42件,共处罚金623.68万元。
第二、三季度公交行业共受理有效投诉1674件,月均投诉279件,环比20XX年1季度月均332件,下降19%。经初步核实,涉嫌违法运营或危险驾驶的,移交综合执法支队处理7件,转交警部门处理11件,批评教育的2件。投诉量占比最高的5家企业分别是:长春市创纪客运有限责任公司(45件,占比34%);长春市圆通客运有限公(70件,占比9%);吉林省信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5件,8%)。会议还通报了排名前三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是车隔长211件,占总量12%;服务态度不好100件,占总量6%;不规范停车76件,占总量5%。针对公交车不进站停车、驾驶员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暂扣从业资格证7件、吊销1件,处罚企业和驾驶员5起,责令12家企业、104条线路调整行车作业计划。年初至今,在出租汽车方面,在公共汽(电)车方面,第二、三季度月平均投诉量比一季度也有明显下降。
下步,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加强力度打击违法营运行为,合理引导行业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出行保障能力。重点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全力推进公共汽(电)车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促进行业服务质量和乘客满意度"双提升"。二是配合市人大开展《长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补齐当前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处罚过低、规定不详等短板。三是加快推进出租汽车和网约车监管平台建设、公交智能化应用平台二期建设和12328投诉举报电话整合推广工作,强化智能化监管手段,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四是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启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装安全隔离护栏工作。五是不断完善行业管理规定,补充公交车驾驶员遇到乘客干扰驾驶等突发情况时,首先必须先将车辆停稳,确保乘客安全后,通过报警等方式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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