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局制度汇编-15篇
XX县城市管理局考勤制度 -4-
XX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办公例会制度 -6-
XX县城市管理局公文办理制度 -9-
XX县城市管理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1-
XX县城市管理局卫生管理制度 -12-
XX县城市管理局值班制度 -13-
X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 -14-
XX县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2-
XX县城市管理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26-
XX县城市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28-
XX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 -33-
XX县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35-
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三重一大"事项"签字背书"监督制度 -39-
XX县城市管理局局党组酝酿议事小组工作制度 -41-
XX县城市管理局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变更、验收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 -43-
XX县城市管理局考勤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机关作息制度准时上下班,有事请假,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做好本股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局办公室负责不定期抽查。
第三条局办公室将每月的考勤情况于次月第一周进行书面通报。
第四条上岗纪律,凡超过上班规定时间算迟到,在上班时间提前下班者算早退,无故不上班者算旷工。开会、学习以通知的时间为准,视为出勤。
第五条上班后因公因事需离岗外出要向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说明办事地点、内容、时间。
第六条工作人员如事假、病假、公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科级干部请假须经局长签批;股级、副股级干部请假,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局长签批;一般同志半天假经股室长签字同意后,报分管领导签批,超过一天必须经局长签批。无假条或未经批准者按旷工论处。
第七条病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婚嫁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经组织批准参加在职学习和各种专业考试的人员,请假参加面授及考试前的脱产学习和参加考试,需按照本通知第六条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请假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严肃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严禁打扑克、下棋(类)、干私活、上网玩游戏、串岗等一切与工作无关事项。所有工作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第九条各股室(直属单位)每月的考勤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交局办公室。
第十条局日常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第十一条职工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者,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提拔任用等资格;一年内连续旷工15天或累计旷工30天或迟到、早退累计50次,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理。
XX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办公例会制度
局长办公例会是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为确保局长办公例会的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和研究中央、省、市、县委、县政府有关决定、指示和工作安排,并提出贯彻意见;
2.讨论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发的重要文件;
3.讨论决定全局工作重点,研究重要问题,布置重要工作;
4.党组成员通报上周各项工作进展;
5.局长对本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6.研究决定重大财务、人事、党建等工作;
7.其它需要研究、决定的问题。
二、出席会议范围
局长办公例会由局党组成员出席,副科级干部列席参加,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由局长或受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根据会议需要,经局长同意相关股室长可以列席参加会议。
三、工作程序
1.会议议题由各股室(直属单位)提出,经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交局办公室汇总。办公室视汇报材料准备情况和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于会前编排议题,由分管办公室局长审批后,交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2.参加会议的党组成员,按要求认真准备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汇报材料等内容。汇报材料要主题鲜明、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实事求是,所提意见和建议要明确具体,必要时要拟订可供选择的若干方案。
3.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及会议材料的分发工作。会议通知由办公室提前发送或电话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
4.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书面记录力求完整、准确,字迹清楚,主要观点和内容不错记漏记。会议原始记录作为机密材料,原则上不对外借阅,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归档保存。如工作需要,确需查对会议记录的,应报经局长批准。
5.根据需要编发的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应完整、准确地反映会议议定的内容,力求层次清楚,文字简洁。一般应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纪要初稿,经办公室主任审阅后,送主持会议的局领导审核签发。
6.对会议安排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进行文字整理,半个工作日内下发给与会人员。
四、会议纪律
1.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者,须在会前半天向主持会议领导和局办公室请假。
2.与会人员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为会议提出建设性意见,凡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抓紧办理。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反馈。
4.严格保密制度,凡对会议所议内容需传达或公开以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以任何形式泄露会议内容,违者追究责任。
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如有必要可随时召开。时间为每周一上午,如与市、县会议冲突,可做调整。
XX县城市管理局公文办理制度
一、收文办理
1.登记
所有上级下发的文件和其他部门、单位发送的文件统一由办公室登记,包括发文机关、文件标题、时间等内容,其他股室(直属单位)领到、收到的文件也要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审批
办公室要如实、完整填写《收文处理笺》,呈送局长阅批,紧急文件要及时提醒。
3.落实
办公室要根据局长批示,及时将文件转送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直属单位)承办,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在文件办理过程中,办公室要负责催办、查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查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查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查办。各单位对批交承办的公文应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二、发文程序
1.拟稿
凡以局名义制发或转发的公文,按照业务范围,专业性文件由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起草,综合性文件由办公室起草。
2.核稿
对拟发公文,局办公室要认真校核文字、语言、排版,避免出现错误。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由政策法规股负责审查。确保符合政策规定。
3.会签
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起草的拟发公文经核稿后,报分管领导审核会签,涉及多位分管领导的,由多为分管领导分别进行会签。
4.签发
承办单位将发出的公文经办公室主任、主管领导分别签署意见后,送请局长审批签发。
5.印发
所有发出公文统一由办公室印制,由承办单位上报或分发,办公室存档一份。
三、公文归档
对批交各股室(直属单位)承办的公文,办理结束后,要及时退还办公室,办公室要分类归档存放。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管理,做好文件的收发登记、清退和归档工作。
XX县城市管理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印章使用的管理,保持用印的规范性、严肃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城市管理局印章包含公章、党组印章、党组织印章、财务专用章、各股室(直属单位)印章等由单位统一刻制的各类印章。
三、城市管理局公章、党组印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使用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并登记备案。
四、凡上报材料、下发文件等公务,需要加盖印章的,须填写用章申请单,注明时间、内容、用途、各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经局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五、外单位来局申请用印时,需由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带领,由局长、主管副局长审阅同意后方可用印。严禁在空白介绍信、表格等载体上用印。
六、对印章的使用,实行责任追究。对因印章管理人员管理不善或私自滥用印章,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县城市管理局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股室(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每天早上提前10分钟到岗,将室内卫生和卫生责任区打扫一次,周五下午进行一次大扫除,确保各股室室内和卫生责任区干净整洁。
二、室内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保持整洁有序,窗明几净,达到地面干净、桌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三、保洁员要每天打扫走廊、大厅、楼道、楼梯、会议室、卫生间等公共位置卫生,保持其清洁卫生。
四、办公院内车辆统一停放在指定位置,整齐有序。无停车位时,车辆不得进入办公院。
五、实行检查通报制度。平时由办公室进行抽查,每周五下午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带队对各股室(直属单位)进行室内和责任区卫生检查评比,检查结果分好、中、差进行通报,对于每次检查情况要记录在案,年终进行总评。
XX县城市管理局值班制度
1.保安值班人员,按值班表进行值班,负责值班期间的局机关安全保卫和紧急情况处理等工作事项。
2.保安值班时间为工作日以及休息日全天,实行7天×24小时工作制。
3.节假日、汛期等需要安排值班的时间,实行领导带班制,即班子成员或科级干部带班,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如需夜间值班的,晚上必须在值班室休息。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擅离职守造成贻误战机或重大损失的,要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延误工作或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6.值班人员要保证值班室内环境卫生,值班结束后,及时将值班记录交办公室。
X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县城市管理局财务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各项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产物资金安全,做好财务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财政管理政策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统筹安排、协调统一、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浪费。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范围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财务借款与报销、财务监控、财产物资的监督、财务分析等。
第四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职责分工明确"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管理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六条年度财务预算要根据国家、省、市、县财政预算政策,结合下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科学合理编制。
第七条财务股负责财务预算的编制、报送工作,经费预算由各股(室、站)于每年适当的时候,根据本年度经费开支情况和次年的工作安排,提出相关支出预算的建议,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报财务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对各股室(直属机构)的预算进行汇总,经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查,局长签字后报送县财政局。
第八条年度预算经县财政部门批复后,一般不随意调整预算。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须提前说明情况,经财务股审核并送分管财务工作的局领导审查后,报局长审批。
第九条财务股按照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和县财政部门工作要求,年终及时准确地编制本年度财务决算。决算后总结、分析年度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条收入指由国家、省、市级、县级财政部门等划拨及拨入的各种资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一条各项费用、支出要本着"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财务管理规定的项目、标准、范围执行。所有专项支出,要明确其资金来源渠道。
第十二条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电费、印刷费、其他费用等。
第十三条工资、补助工资和退休经费管理,根据有关工资政策、编制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经费发放明细表,及时报送到县级财政工资统发部门,确保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专项支出要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实施,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大型会议和培训经费管理。大型会议和培训承办股、室、站在预定会期前根据会议的内容、时间、规模等认真编制会议经费预算,办公室根据有关会议标准,对会议预算进行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章中短途公务出行交通补、伙食补
根据XX县财政局文件濮县财【2019】107号关于印发《XX县中短途公务出行交通补、伙食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我局制定交通补、伙食补标准。
第十六条中短途公务出行以公共交通工具形式为主,对于到交通不便地区或紧急公务出行可优先使用保留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不足时经领导批准可租用社会车辆。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务用车和社会车辆不能满足公务出行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可采用自主出行领取交通补的方式。
第十七条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公务人员,保障区内开展公务活动不得再发放交通补;未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公务人员,保障区内公务活动选择自主出行的每人每次补助不超过20元。单位根据距离远近制定补助标准,最高每人每月不超过400元。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到县内保障区外开展公务活动,单位未派公车(或租车)选择自主出行的,根据距离远近每人每次往返补助30-50元(清河头乡、子岸镇、五星乡、鲁河镇、胡状镇30元;柳屯镇、庆祖镇、海通乡、八公桥镇、文留镇、户部寨镇、梁庄镇40元;渠村乡、习城乡、白堽乡、王称堌镇、徐镇镇、郎中乡、梨园乡50元)。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到市直单位、市属各县区开展公务活动,单位未派公车(或租车)选择自主出行的每人每次补助40-90元(市直单位、华龙区、濮北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40元;清丰县、范县50元;南乐县70元;台前县90元)。
第二十条工作人员到市直单位、市属各县区开展公务活动,单位未派公车(或租车)选择自主出行的每人每次补助40-90元(市直单位、华龙区、濮北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40元;清丰县、范县50元;南乐县70元;台前县90元)。
第二十一条中短途公务活动出行两个目的地以上的,按最远的目的地标准执行。选择自主出行的提倡相互协助、结伴而行,节约能源,减少浪费。结伴而行人员的交通补优先保障提供交通工具的直接费用支出,可由提供者一并领取。接待单位协助提供交通工具并有收费标准的,公务活动人员按标准交纳,最高不超过日交通补标准;没有收费标准的,每人每半天按照日交通补标准的50%交纳。
第二十二条因选择自主出行发生的燃修、车辆违章罚款、过路(桥)、安全事故等费用和责任由自主出行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工作人员中短途公务活动期间按规定领取伙食补。领取标准执行《XX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确定的伙食补标准,除确因工作需要由接待单位按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用餐费用自行解决。如需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用餐的,应当提前告知控制标准,并向伙食提供方交纳伙食费。在宾馆、饭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用餐的,按照餐饮服务单位收费标准交纳相关费用。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因公下乡和乡(镇)工作人员因公到县直单位进行公务活动3天以内不得安排接待,超过3天的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
第二十五条在乡(镇)和县直单位内部食堂用工作餐,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按标准交纳;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标准的25%交纳(10元),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标准的50%和25%交纳(午餐20元、晚餐10元)。
第二十六条因县内重大活动、中心工作、应急值守(如抢险、环保、禁烧、信访维稳等)超过正常工作日时间4小时以上或昼夜连续值守一整天的另增加伙食补助20元。
第二十七条单位提供交通工具、按规定租用车辆和领取中短途交通补的,不得再报销差旅费中的公杂费。交通补、伙食补应转入工作人员工资卡或借记卡,不得提取现金。
第六章财务报销程序
第二十八条报销单据的要求,事前报批各项费用,坚持事前报告,先审批后使用制度,报销前需填写经费支出报告单,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签署意见后由财务部门审核把关,由分管财务领导逐一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支出各项费用。原始凭证(发票、收据)的取得必须合理、合法、有效,报销人应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负责,会计经办人员要履行职责,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二十九条报销程序。报销经办人将原始凭证进行汇总,填写粘贴单。报销单据填写必须清晰,原始单据的日期、单位名称、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等要素要完整,大小写相符,不允许涂改。先由财务人员对票据进行审核盖章后,经办人签字,分管领导对已审核票据签属实,主管财务领导签准报,主要领导签阅。
第七章财务监控
第三十条财务支出实行单位财务监督小组集中会审制。各项支出票据由主要领导、财务监督小组、分管财务领导分别签单。费用支出三千元以上(含千元)必须经过局党组会研究通过。大额支出票据在让局长签字前,须经局票据审核小组、财务监督小组集体审核签字,否则不予报账。对于不合法、不合理的票据财务监督小组成员有权拒绝签字。
第三十一条会计人员要严格履行会计核算职责,对报销单据的真实性、报销凭证前后金额的一致性,报销凭证填写和粘贴的规范性、报销附件的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核算和账务处理准确无误。
第三十二条在经费报销的审核管理工作中,会计对报销凭证填写不规范、报销内容不合规、票据不合法,附件不完整的行为提高纠正;要求或退回票据,不予报销。
第八章财产物资管理
第三十三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制度。办公室负责对机关的财产物资进行统一登记并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财产物资明细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切实做到账证、账账、账实相符。
第三十四条办公用品、库存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贯彻"统筹计划、集中采购、定额配备"的原则。各股室需要购买办公用品的提前提出书面申请,由主管副职审批。凡是涉及到购置办公设备(构成固定资产的)由主管副职审批后,再报局长签批,手续完善后报局办公室进行采购程序。
第三十五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变更、使用、管理银行账户(专人负责管理),未经批准均不得开设银行账户。
第九章财务分析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财务股负责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对单位预算执行、资产管理、收入、支出、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三十七条财务股随时接受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对单位日常开支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第三十八条财务股财务人员有权按照《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提出意见并反映。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以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准。
XX县城市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改建、购置
(一)加强固定资产购建的计划管理,凡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论何种资金来源,都应纳入计划管理,统一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对县政府下达的投资计划,应严格按指定的建设规模和批准的概算等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在项目间调整投资,不得冒名顶替、变更计划内容、严禁将投资挪作他用。
(二)购建程序:
1.建设项目的程序是:项目申请----可行性研究----审核批准立项---下达计划---设计并编制概预算---审批概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2.购置项目的程序是:上报建议计划----审核批准下达计划----编制预算---审批预算----组织实施----验工计价----竣工决算----转产进固;
3.每年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编制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4.根据县政府批准下达的计划,编制预算报县财政部门。
5.预算经批准后,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的固定资产应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投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购建固定资产可以不实行招投标方式的,应当召开领导会议决定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并与供货单位或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6.对固定资产的建造项目、根据工程进度组织验收,编制验工计价表,财会部门根据验工计价表支付工程进度款。
7.固定资产购置或工程完工,应按合同、预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验收小组编制决算报县政府批准。
8.固定资产购建完毕后,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组固手续。单位自行发包或自行施工、自行购建的项目,完工后由业务部门填写组固单,交财务室建卡;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签认后,由财务处向建设单位下转投资。尚未正式办理移交但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正式移交后,调整原暂估价值和已提折旧。
9.财会部门根据计划、合同、发票、决算等凭据办理结算。
二、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
(一)指定专人保管固定资产,对造成非正常损失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挪用、外借、赠送、削价、报废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动态和使用状态的变更,必须由各单位的技术、设备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动态变更文件或命令填制动态凭证,调整技术履历簿和档案,并及时通知财会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帐、卡、物相符。
(三)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如有出入,应认真修改和调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技术档案(台帐、履历薄、图纸)。
(四)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财务部门应组织归口管理部门和保管使用部门组成清查小组,按以下程序进行清查:
1.清查小组清查盘点单位所有的固定资产,并登记造册。
2.财会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帐册和卡片,做到报表与总帐分类帐-致,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之和一致、明细分类帐余额与固定资产卡片金额之和一致。
3.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固定资产台帐(履历簿)和卡片、保证相互一致。
4.财会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保管部门、使用部门将各自的帐、卡与固定资产盘点湾单进行核对,核对后编制清查报告。
5.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单项原值在5万元以下(不含机械动力设备)的资产,由财务股自行办理列帐手续。
6.每根据设备实际使用状况,上报设备大修、中修计划。
三、固定资产报废
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要结合业务部门的设备检查和秋季鉴定,对固定资产现状进行清点、核实。
XX县城市管理局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局人事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有关标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收集归档规定》,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干部任兔、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入党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干部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第三条办公室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必须是组织上形成的,或者是组织上审定认可的材料,未经组织同意,个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收集。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中的新增材料,应在一个月内及时、主动地向有关部门对接并落实材料归档。不得以任何理由积压、滞留应归档的材料。
第五条做好材料收集中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泄露材料内容。
第六条在办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过程中,应做好相关的登记和交接手续。
第七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第八条干部人事档案柜应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好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