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制度
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促进我局干部继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提高结对帮扶实效,确保顺利完成挂钩村精准扶贫任务,促进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政策学习。全局干部要积极参加挂钩联系村贫困户的结对帮扶工作,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脱贫攻坚各级政策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结对帮扶能力。
2.坚持走访联系。帮扶干部要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集中走访贫困户等活动,主动开展入户走访,带着感情经常走,遇到问题随时走,经常与贫困户谈心聊天,加深感情,每月至少走访联系结对帮扶贫困户2次,每次每户走访停留不少于20分钟。
3.动态掌握信息。帮扶干部要动态掌握贫困户数据信息,完善建档立卡有关资料,经常核对"一证两册"、纸质档案、国家建档立卡系统、一卡通收入等数据信息是否准确一致。
4.落实扶贫政策。帮扶干部要熟悉掌握贫困户家庭人口、劳动就业、家庭收入、子女就学等家庭情况,并根据家庭情况制定好帮扶措施,帮助结对帮扶贫困户落实好健康、教育、安居、产业、就业等各项扶贫政策。
5.帮助解决问题。帮扶干部要仔细掌握贫困户在基础设施、住房、生产发展、改善生活、能力提升、就业创业方面的需求情况,积极帮助协调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等帮扶措施,力所能及地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6.加强精神扶贫。帮扶干部要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各项扶贫政策宣传,积极引导贫困户摆脱"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等理念,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信心,通过自身努力实现持续稳定脱贫。
7.做好其他工作。帮扶干部要认真完成中央、省、市、县扶贫检查、督查、考核要求完成的其他扶贫工作内容。
8.实行年终考核。实行结对帮扶工作与年终政府性奖励挂钩,结对帮扶工作受到镇(街道)或以上各级检查通报的,第一次扣发年终奖励300元,第二次扣发年终奖励1000元,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第三次扣发年终所有奖励,并上报县纪(监)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