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市税务局柔性执法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2024年市税务局柔性执法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市税务局柔性执法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依法治税的决策部署,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柔性执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柔性执法工作在我市税务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柔性执法的重要意义
柔性执法不仅是税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更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务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举措。它要求我们在坚持法律底线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和服务导向,以更加灵活、温和的方式引导纳税人自觉遵法守法,从而构建更加和谐、高效的征纳关系。
柔性执法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税务部门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其执法行为直接关系到国家法治建设的成效。柔性执法作为依法治税的深化和延伸,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它要求我们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教育引导,通过非强制性的手段,如指导、建议、提醒等,帮助纳税人理解税法、遵守税法,从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柔性执法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是吸引投资、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柔性执法通过减少对市场主体的不必要干扰,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宽松、便捷的税收环境。这有助于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信心和竞争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柔性执法还有助于提升税务部门的形象和服务水平,增强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信任和支持,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柔性执法是提升税务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柔性执法强调执法的人性化和科学化,要求税务干部在执法过程中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充分考虑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诉求。这要求税务干部具备更高的执法素养和业务能力,能够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和政策导向,灵活运用各种执法手段,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柔性执法,可以锻炼和培养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提高税务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为税务部门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税务部门柔性执法的实践要求
柔性执法理念有待加强。受我国历史传统和文化习惯的影响,行政机关往往以"官"自居,重管理、轻服务,在执法过程中倾向于采用效率更高的刚性手段。与此同时,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与权利保护意识也有待提高,因而在实践中,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柔性执法理念尚未得到征纳双方的普遍认同。
柔性执法与依法治税之间存在不协调现象。在税收实践中,有的干部未能完全厘清依法治税与柔性执法的关系,将依法治税等同于刚性执法,并将其与柔性执法对立起来,认为提醒、劝诫等方式是对依法治税原则的破坏;有的干部把柔性执法权限过度放大,逾越了法治的框架;还有干部把法治等同于机械、僵化的法条,惯用"生、硬、冷"的执法方式,不善于使用告知、解释、说理等柔性手段去更好满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
柔性执法制度不够健全。一是柔性执法缺乏明确的税法规定,一方面相关系统规范性的理论总结和制度规定存在空白,另一方面柔性执法在一些地方实践中存在临时化、机械化等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柔性执法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二是大部分的柔性执法方式缺乏具体的监督措施和问责机制,存在个别税务人员利用柔性执法灵活多样的特性进行权力寻租等风险,部分柔性执法方式如和解、协商等容易成为"收人情税"等的操作途径。
三、锚定任务目标,扎实推进柔性执法各项工作
创新执法理念,奠定柔性执法的思想基础。执法理念是执法行为的思想基础,也是税务工作落实落地的目标指向。税务部门要积极探索先进的柔性执法经验,既强调执法刚性,也不弱化行政柔性,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充分发挥以"柔"克刚的作用,提高税务执法管理效能,进一步和谐征纳关系。要贯彻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税收监管理念,按照无风险不打扰、有风险先提醒、有违法必追究、全过程可监控的基本原则全面设计制定柔性执法制度。
培养专业化人才,提供人力保障。柔性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做到执法与教育、服务、疏导相结合,侧重于对行政相对人的指导和对违法行为的修正,目的在于将柔性、文明执法融入税收管理工作中。面对此要求,现实中部分税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提升,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税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同时,更加注重挖掘培养熟悉税收、会计、法律、计算机等多方面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安排其从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审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重点工作,从更加专业的角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进一步推动柔性执法在税务部门落地生根。
完善执法依据,为柔性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刚柔相济的执法方式,发挥"刚""柔"的互补作用,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与柔性执法中找到平衡点,切实尊重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一是建立科学完备的柔性执法制度。及时总结提炼税务执法实践经验,推动制定柔性执法操作规范,为柔性执法提供可操作的制度基础,同时细化完善税务行政裁量权规则,合理确定裁量标准。二是完善税收柔性执法的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应对的柔性执法监督机制,相应做好执法风险预防、处置、应对工作。三是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标准,围绕执法主体、事实证据、执法程序以及法律适用等,开展税务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对柔性执法的监督,完善柔性执法的具体构成要件,促进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防止柔性执法因滥用而偏离法治轨道。四是积极营造由税务系统内外部力量共同参与的监督氛围,在税务系统内部考评监督的基础上,借助人大、政协、媒体等外部门的力量综合评定柔性执法效果,推动柔性执法质效不断提升。
同志们,推进柔性执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久久为功。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柔性执法各项工作,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