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3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会,主要任务是对创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确保我县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提升我县的城市形象、增强综合竞争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形象,提高我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增强综合竞争力的现实需要。在当前激烈的区域竞争中,城市的文明程度越来越成为吸引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的重要因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可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的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通过创建活动,可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目前,我县创城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做好创城各项工作。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一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公益广告、主题活动、典型示范等形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健全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让志愿服务成为一种生活方式。
(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服务功能。一是加强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改善交通拥堵状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规范停车秩序,解决停车难问题。二是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强公厕建设和管理,提高公厕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教育、医疗、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生活圈",方便居民生活。
(三)加强城市管理,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一是加大市容市貌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农贸市场、老旧小区等重点区域的整治,规范广告牌匾设置,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现象,保持城市环境整洁美观。二是加强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交通秩序,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一是加强学校教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加强家庭教育。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三是加强社会教育。整合社会资源,建设一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社会实践机会。
三、强化措施,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城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明确责任分工。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成效,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要加强舆论监督,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要建立健全创城工作督查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创城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要严格考核奖惩,对创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城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扎实工作,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