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和旅游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文化和旅游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专门召开这次X市文化和旅游局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针对当前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运行管理,不断提高社会组织法制化、规范化发展水平。近年来,大家在各自的岗位上,带领自己的团队,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活动优势、人才优势,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活动,为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但是,长期以来,也存在一些管理方面的问题。因此,今天我们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工作部署会,也是一次业务培训会。刚才,X局长传达了《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的通知》,我们局就有关社会组织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印了一个合订本,也已经发给大家。希望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希望和要求,与大家共勉。
一、希望大家要弄清楚我们这个组织"是什么",务必找准自己的"坐标系"
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这就是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定义,也是我们社会组织应该对自己的定位。目前,登记在我们市文化和旅游局名下,由我们承担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共有78个,其中,社会团体3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46个。这些社会组织遍布文化旅游领域的方方面面,种类多、覆盖广、影响大。今后,希望大家的一切行为都要坚决服从于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定义,大家的一切活动都要坚定服务于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定位,绝不能有丝毫偏离,更不能有丝毫动摇。
二、希望大家要弄清楚我们这个组织"应该干什么",务必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社会组织应该干什么?根据现行规定和政策要求,我个人认为,就是"八个字":上传、下达、内联、外通。具体来说,要发挥好"四种优势",扮演好"四个角色":
(一)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当好党委政府的帮手。在传达重要政策上当好帮手。及时组织会员企业和群众学习传达党委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文件,当好"解读者",引导大家拥护政策、支持政策、践行政策,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在落实重大任务上当好帮手。对党委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安排、重要部署、重点任务,比如,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研学旅游、创建文明城市等,要及时组织和引导会员企业、群众当好贯彻落实的先锋,打通工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在破解重点隐患上当好帮手。对我们文旅行业存在的一些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顽疾,要积极帮助党委政府在会员企业、群众中做好解释劝说工作,有效化解行业矛盾、消除X隐患,打通隐患破解的"最后一公里"。
(二)要充分发挥人才优势,当好行业发展的舵手。一是当本行业遇到困难时,要有"主心骨"。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内部各类人才英才,对制约本地行业发展的难题进行专题调研、专门研究、专项攻克,为治疗疑难杂症"开方抓药",着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最好出路,全力推动行业实现健康发展。二是当本行业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时,要把"方向盘"。积极邀请社会组织外部各类专家学者,主动开展本地行业创新发展前瞻性研究,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着力探索行业突破的最新模式、最优路径,全力推动行业实现率先发展。
(三)要充分发挥平台优势,当好企业壮大的旗手。一是在规范管理方面要当旗手。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行业自律。积极配合市文旅局,全力惩处破坏行业发展的不良现象,及时协商解决会员企业之间的纠纷,全力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二是在组织学习考察方面要当旗手。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到外地先进地区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借鉴提高。三是在合作交流方面要当旗手。引导会员企业开展招商引资、深化内部合作,实现抱团取暖、合作共赢。四是在典型推广方面要当旗手。对社会组织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的宣传推广,努力在行业中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四)要充分发挥活动优势,当好服务群众的能手。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因此,希望大家要围绕这一特点,做到"三个运用":要运用活动服务群众。要聚焦群众需求、基层期盼、社会呼声,广泛开展各类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不断优化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拓展服务渠道,着力提升群众对活动的满意度。要运用活动引导群众。要积极配合市文旅局,大力开展文旅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群众理解党委政府的决策、拥护党委政府的安排、支持党委政府的行动。要运用活动凝聚群众。要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创作、活动,深入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群众中凝聚起最广泛的社会共识。
三、希望大家要弄清楚我们这个组织"不能干什么",务必严守自己的"承诺书"
刚才,X局长传达的通知已经明确划定了大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庄严承诺,下面,我再结合当前各地社会组织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提出"十个严禁",希望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坚决抓好遵守执行。
一是严禁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社会道德等。
二是严禁举办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以及与本团体或组织宗旨无关或超出自身业务范围的活动。
三是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是严禁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
五是严禁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六是严禁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是严禁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八是严禁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特别是不得强制企业入会和阻碍会员退会,不得不规范收取会费、赞助费、中介费等。
九是严禁以文化和旅游局名义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在社会组织名称前冠以"文化和旅游局"或"文化和旅游局主管"、"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等字样。
十是严禁领导干部未履行报批手续在社会组织兼职。
从今天开始,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全面启动社会组织"大排查、大整改、大学习、大培训"活动。近期,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审批局将联合组成检查组,开展实地检查。希望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对照要求,自己先自查自纠。对躲避检查,对存在问题又不能立说立改,甚至存在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问责,直至吊销有关资质。目的是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打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