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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在纪检工作交流会上的讲话(斗争精神)(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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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只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

斗争是要讲策略的。什么是斗争策略?就是根据形势发展而制定的行动方针和斗争方法,或者说叫做斗争的艺术。掌握了正确的斗争策略,就是善于斗争。

如果说上一节我们讲的斗争本领是战术运用,那么这一节我们讲的是策略运用。开展纪检工作(包括合规建设),在策略上,我认为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要统筹协调好"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的关系

这是解决我们纪检工作的立场和方向的问题,不能有偏失。《党章》明确规定,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其主要任务中有一条是"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纪委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如何协助、协助什么作了明确的规定。"专责"不是要单打独斗,只对上级纪委负责、不对本级党委负责;"协助"也不是被动执行,只对本级党委负责、不对上级纪委负责。这些年我们下大力度强调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管理,着力树立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威信,并不是要突出纪委自上而下的独立性,而是因为以前这个双重领导作用没有发挥好,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是弱化的,管理是不规范、不到位的,使纪委在工作上只服从服务于同级党委,有时遇到一些事,还会出现下级纪委与同级党委一起商议对付上级纪委,这就使得上级纪委的决策部署在下级纪委得不到很好的落实。相反地,今天我们强调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绝不是要弱化同级党委的领导,我们应该以更加负责的态度协助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要将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所以,纪委书记日常要与同级党委书记、上级纪委书记多汇报、多沟通,既得到党委的支持、又得到上级纪委的支持,只有在这种政治环境下,我们才能将党章规定的职责履行好,将纪委的任务完成好。

(二)要通过强化纪律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这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包括加强合规建设)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良好的政治生态既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也是我们工作赖以取得成效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说,"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解决党内存在的种种难题,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条件"。

那么什么是政治生态呢?政治生态就是各类政治主体生存发展的环境和状态,是政治制度、政治文化、政治生活等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大量的实践与事实已经证明,没有良好的政治生态,廉政建设、合规建设就是一场没有结果的战斗。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方用力,但懂规矩、守纪律是贯穿其中的核心问题。

首先,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下力度协助党委监督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让所有的政治活动都在制度的框架下运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把权力关进笼子中。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两个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绝不允许个人说了算,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这个问题上,每一级纪委要做好同级监督,然后再监督下级。上级不规范,要求下级规范,是不可能的。上级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这是一个单位政治生态好不好的根本。

其次,要彰显正确的用人导向。选人用人出现了问题,将严重影响公司的政治生态。要建立科学全面客观的考核机制,严格把握用人标准,不能唯业绩论,不能唯关系论,不能论资排辈,更不能让跑官要官者得逞,一定要将政治可靠、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的干部用起来。纪委书记一定要在选人用人上加强监督,一定要坚持原则,绝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当老好人,怕得罪人。用错一个人,将伤害一群人。吏治的腐败是一切腐败的源头,它让一个单位的正义与公平受到了极大的挑战,让人积极向上的心理受到极大的挫伤,理想破灭、万念俱灰下哪还有纯净的心灵?再提遵章守纪就成了非常奢侈的要求。所以,守不住这个防线,就绝不是称职的纪委书记。

第三,要持续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风带动司风,领导干部作风直接影响一般干部和员工的作风,机关作风影响基层作风,所以一定要抓住关键、以上率下。作风问题就是党性不纯的具体表现,所以,纪委书记们一定要能够见微知著,千万不能以为作风问题无伤大碍,千万不能以为恶小而不以为然任其发展。干部的作风问题对一个单位的伤害,同不正确的用人导向对一个单位的伤害是一样的,都是一个单位氛围恶化的根源。当前在我们公司系统,一些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作风问题,如特权思想问题,特别是一把手;如形式主义问题,只做表面文章,人浮于事,不求实际效果,把做了当成做好了;如缺乏群众观念问题,不调查研究,高高在上,官僚作派严重,不能急基层之所急、急员工之所急、急客户之所急;如缺乏担当精神问题,把个人利益看得太重,遇事揽功推过、不敢担责,缺少最起码的岗位职责责任意识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一个单位的政治生态,都是我们在监督工作中要重点加强整治的问题。

第四,要严明纪律和规矩。上面这三条能不能立得住,关键就靠这一条作保证。生态建设、文化建设要靠思想教育,但光靠教育是不够的,还要有必要的行为约束,有严明的纪律束缚作保障。只有通过严格监督执纪,将"严"的主基调不折不扣贯彻下去,不断地惩恶扬善、树立正气,让每一个人知是非、知廉耻、知敬畏、知行止,让每一个人养成自觉接受监督、自觉遵章守纪的习惯。这样久久为功,变被迫、不自觉为自觉,就形成了自然的生态,就形成了文化。

(三)要阶段性集中精力开展对突出问题的整治

做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学会弹钢琴。中央和上级党委每年部署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内容有很多,就某一个具体基层单位来说,任务要求并不是上下一般粗的,各地有各地的实际,各公司有各公司的问题,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一定要将上级的要求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起来,真正地解决问题、促进本地本公司的发展,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这样才是实事求是地抓贯彻落实,否则就是形式主义。这个结合,就是对我们工作能力的考验。要做好结合,首先要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上级工作部署的意图,这就要通过日常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解力和领悟力,正确地掌握了上级的意图,贯彻落实时才能实事求是、因势利导;其次要能够准确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工作开展的现实状况、存在的问题、存在的矛盾点。对这些问题和矛盾,怎么解决?这就需要策略,平均用力、按部就班,可能结果不痛不痒,不见效果,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要瞄准关键抓住要害重拳出击。古话说擒贼先擒王,就是这个逻辑。"纲举目张"、"执本末从",有条理、抓重点,我们做任何一项工作都要具备这种思维模式。

善于抓主要矛盾是我们党多年来处理问题常用的有效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这种工作方法。一定要能认清和抓住公司存在的主要矛盾,之所以定性为主要矛盾,是因为它严重阻碍了公司的健康经营管理和发展,任由它发展下去,我们的事业最终将会丧身于它。如2020年6月份后我们对公司高质量发展问题中最突出的保单、保费继续率低的问题加强监督管理、集中治理,现在全系统从干部的认识到实际效果来看,都取得明显成效(当然还任重道远,需要持续严肃抓下去),如果当初不对它下大力度进行整治,那么我们公司的发展就不会实现预期的目标,并将严重影响公司未来的健康生存发展。治理"五虚"问题,既是中央巡视指出的重大整改问题,也是我们自身发展遇到的不可回避的难题,XX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合规风险都系身于此,不下大决心治理好它,XX公司就不可能成为一家真正的国际顶级的保险公司。

主要矛盾除了负面影响力大、损害大,还有就是它长期存在、有一定的生存土壤,我们只有把这片土壤深耕才能清除其赖以存在的营养,也就是要在制度体制机制上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这些长期存在的顽疾痼瘤。我们整治虚列费用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住了两个关键点,一是解决基层客户纠纷相关费用的正常支出问题,二是县支公司零星采购不规范问题。当然,我们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必须要有充分思想准备,要一个战役一个战役地打,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只要我们能够做到持之以恒、抓铁留痕,有那种不达目标不放弃的决心,有那种"咬定青山不放松"开展"韧"性斗争的信念,而不是浅尝辄止、隔靴搔痒、得过且过,那么,我们最终一定会实现整体局面的根本好转。

(四)要做实以案促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标本兼治

办案是我们的常态工作,花去了我们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每一起案件发生,都给公司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和声誉的损失。所以,我们一定要从每一起案件中深刻总结经验和教训,不能处理几个人就了事了,要通过查案处理人,及时发现我们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并以此进一步完善我们相关的制度机制,阻遏住类似的案件再发生;以此案件作为警示教育素材,以儆效尤,让其他人从中汲取教训不再犯此类错误,从而发挥查处案件工作的综合效应,这才是我们查处案件的全部目的。

这些年来,我们各级纪委、合规部门查处了上千件案件,看看案件的事实部分,可以说每一起案件之所以能够发生,归根结底都跟我们管理上的粗放有关。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制度下发后得不到正确执行,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很值得我们深思。"十案九违章",我们公司大、层级多,上级制定的制度到下面,一是制度宣导不够、不理解制度制定的初衷,二是无人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很多公司制度在下面基层单位得不到严格执行,选择性执行、阶段性执行、偏差性执行的现象很多。三是制度完善不够,有漏洞,有的方面与现实有脱节。制度的约束是自上而下要求的,但是经营行为的运行是在下面,基层一线直接面对市场的瞬息万变,因应外围环境的变化,执行制度的基层一线是最灵敏的,而制定制度的上级机关则是后知后觉的。而在我们现行机制下,制度规章有时与现实经营环境的变化冲突,要引起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并将这个问题摆上其工作议事日程,去调研分析,完善制度,则是一项漫长的工作。一个公司优秀不优秀、管理水平高不高,精细化程度如何,主要就看这家公司对这种外围环境的变化做出正确应对快不快、有效不有效。

这是制度层面的问题,还有对干部员工教育层面的问题。只使用人、不教育人、不培养人,这是我们公司存在的突出现象。上自提拔的领导干部、下自招募的营销员,管理使用方式都一样,相应的教育严重缺失,很多应知应会的,都不掌握、或都不把它当回事。上面你说你的,下面他做他的,这就是管理上的失控。我们是金融行业,这么多人如果在这么一种状态下工作,我们想象一下是多大的风险。每一家公司经营的都是几亿、几十亿、上百亿的保费,都掌控着几百万、几千万、几亿甚至十几亿的费用,我们的营销员群体每天要和上百、上千、上万人打交道,和他们打交道的人群素质参差不齐,他们中任何一个人如果想利用公司的名誉干坏事都有着很多的机会。管不住这些人,我们公司随时随处都可能爆发风险。

纪委、合规部门的职能都是查案子、处理案子,但不能只看到这些问题的发生、指出这些问题存在,这还不是我们职能的全部内容,要通过查案子,发现案发规律、堵塞管理漏洞、教育更多人,这才是我们职能的全部。中央纪委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定义为纪委要发挥的作用,其意义正在于此。纪委、合规部门千万不能把自己只定位为一个查案子的部门,一定要重视起查案子的后半篇文章。如果做到件件案子"一案两报告"有困难,我们也要做到典型案件"一案两报告"。另外,要通过定期分析案件,从中发现规律性问题和管理上的缺失,为公司党委深化公司改革提供决策参考依据,这才能使我们开展的政治监督立足于服务、服从于大局。

(五)要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长期坚持的原则,也是我们纪委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纪委、合规部门查案子的效应,除了前面说的要堵塞管理漏洞,再一个就是要通过查处案件教育更多人不犯错误。

教育干部员工遵规守纪,是我们纪委和合规部门的仁心仁术,是我们职能的初衷。从加强党的领导来说,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加强每一名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唤醒他对党的理想信念的追求,从而能更加坚定地跟着党继续党的事业,并且以持续的革命热情和积极性投入到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所做的所有工作,最终都是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查案子、处理人,不是加强纪律建设的全部。纪律建设的最终目的不是把每一个不遵守纪律的人从队伍中清理出去,而是要将更多人从纪律边缘拉回来、使更多的人对纪律心生敬畏,树立起纪律规矩的权威性。所以,现在我们要求各级纪委做好受处分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目的就在此。思想政治工作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是纪委书记必需的基本素质。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可以使我们的监督执纪工作走得更远、更加深入人心,我们是有温度的监督执纪,而不是冷若冰霜、拒人于千里之外,处处与人为敌的"酷吏"。处分一名干部,就是拯救一名干部;处理一起案子,就是堵住一个风险隐患。但是,坚持这个原则,绝不能简单理解为不严肃执纪了,放弃坚持"严的基调"了。"救人"是有原则的,而不是无原则地放松纪律要求。绝不能为了迎合犯错误同志的心理预期,执纪上不讲党性原则,该硬时硬不下来,一味宽松软。干部在将接受处理前思想有波动很正常,任何人要受到处分,都不会高兴,谁都想能轻则轻,不处分最好。我们一些执纪的同志在面对这个问题时,常常有思想负担,不敢得罪人、不敢碰硬,怕严格执纪处理不下去,干部闹情绪、乱搅蛮缠,控制不住局面。于是有的单位就出现了,不论错误情节如何,一概以第一种形态处置的现象。这往轻了说,是有仁心无仁术;往重了说,是政治不过硬,党性不强的表现。不能把"救人"理解为在量纪上作简单地让步,而是在处理人的过程中做大量思想政治工作,耐心地说服教育,关键是要他认识到错在何处,惩罚他不是一棍子打死他,而是为了让他警醒以后不再犯,要使他不灰心、不气馁,思想上轻装上阵,不能使他从此一蹶不起,要让他看到自己未来还有希望,让他能够继续充满着的热情去投入未来的工作中,不断地取得更大的进步。

坚持一严到底,与坚持"治病救人"并不矛盾。我们对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一定要全面正确理解与把握。"严"是突出监督的标准、执纪的严肃性,规则纪律是客观存在的,触犯了就得追究责任,不能睁只眼闭只眼、装作没看见;执纪要严不是说本应该给予当事人警告,却一律要提高一档给予严重警告,而是说本应给严重警告的,就应该严格执行,而不能只给予警告。对更多的干部,是要在错误初起时,重锤猛击、当头棒呵,要下大力度精准用好第一种形态。即使依纪应处以第二、第三种形态的,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形态转化,转化也需要看错误事实、看本人认识错误的态度、看三个效果的统一,不能由执纪者随意调整。量纪,是根据错误事实,依据条例来进行的,从轻减轻都有明确规定,不能无原则地让步。酌情,是可以的,但一定要严格遵守规定,一定要充分论证相关因素的合理性,一定要根据情况使用好政策。"三个区分开来",是有政策界线的,一定要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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