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
在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安排部署我县机构改革工作。刚才,XX同志宣读了市委、市政府批复的《XX县机构改革方案》,XX同志宣布了县委关于部分单位负责人的任职决定。这里特别说明一下,这次宣布的任职决定,主要是涉及机构改革有调整的县委有关工作机关、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名单,涉改但没有调整和没有涉及的部门单位不在这个名单里面。其中,已经履行完干部任用程序的,宣布的是职务;没有履行完干部任用程序的,只作为主要负责人宣布,具体职务待相关程序全部完成后再行宣布。
为了平稳有序推进这次机构改革,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按照县委要求做了大量充分细致的前期准备,相关工作从去年3月5日就开始谋划,改革方案前后经历28次大大小小的修改。今年3月,XX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过后,我们又对相关县管班子的正副职进行了谈心谈话,充分听取大家的意愿。根据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县委确定了这次机构改革涉及干部调配的六条原则,要求县委组织部按这六条原则提出人选配备方案。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把抓好机构改革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运用换届以来对县管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和近两年来年度综合考核的结果,通盘考虑县级部门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统筹拉动和调整优化县管领导班子。二是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眼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和有序新老交替,谈话动员部分年龄相对较大的同志退出领导岗位,或到人大政协机关任职,或转县委巡察组、县重督组工作。三是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激发活力、增添动力,结合选人用人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干部任职交流和能上能下制度,任现职5年以上的原则上交流安排,任现职10年以上的一律交流安排,长期生病不宜担任现职的退出领导岗位。这里的任现职,包括上轮机改更名或单位合并而实为连续任职的情况。四是坚持把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和稳定干部心理预期结合起来,统筹使用职务职级并行试点政策,对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自愿退出领导岗位不再任职的,优先考虑晋升职级。对转巡察组、重督组工作的,明确纪律要求,均应到岗工作,以利于职务职级并行。五是坚持面向长远、敢于担当、勇于任事,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尽可能优化县管领导班子,在干部调配中不搞简单"物理叠加",更加注重涉改班子的"化学反应",县级部门不设党政双主官。六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从全局、风清气正的要求,既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干部、组织调配原则,又充分听取干部意愿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既认真分析干部的现实表现,又公允评价干部的历史业绩,尽最大努力让干部高兴地"进"、愉快地"退"、服气地"转"、安心地"留",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改革的有序性,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干事创业氛围。
可以说,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县委从各个方面都作了很多考虑,力图让大家都能感到称心如意。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发挥"头雁效应",以事业发展为重,自觉接受组织考验,正确面对个人的进退留转。"进"要在更大舞台上展现才能,"退"要积极做好"传帮带","留"要为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出谋划策,"转"要在新的岗位上创新业、立新功。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同志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在机构改革中服从组织安排,以实际行动支持县委决定、支持机构改革,彰显了强烈的责任担当和崇高的思想境界,值得我们尊重和学习。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做好全县机构改革工作,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机构改革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党中央立足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次机构改革,是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覆盖面之广、力度之大、触及体制机制之深,前所未有。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这次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机构改革高度重视,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决策拍板、亲自推动实施,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集中体现在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出制度安排等"十个必须"上,这些论述科学回答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等重大问题,是推动机构改革的方向和根本遵循。党的XX大专题研究深化机构改革问题,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机构改革的目标任务、遵循原则、改革方向作出了系统部署。省委研究制定了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以及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明确了全省机构改革的总体设计和施工图。同时,省委、市委相继召开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对省、市机构改革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些决策部署和安排要求是我们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的行动指南,全县上下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圆满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要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是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已经并将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治国理政的任务更加艰巨,对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及职能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我们县的机构设置和运转还有一些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个别党委办事机构设置不够规范,与建立健全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不够合理,职能缺位和效能不高,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一些领域机构设置不规范,擅自设置内设机构,挂牌机构实体化运行,议事协调机构过多,代替部门履行职责;执法队伍力量分散,执法队伍种类繁多,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事业单位政事不分,承担了或多或少的行政管理职能,呈现行政化趋向,等等。因此,我们要牢牢抓住这次机构改革契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推动我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上新台阶。
三要充分认识这次机构改革是推动我县高质量超常规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政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党的XX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省委创造性提出"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等战略构想;市委更是对我们寄予最大的厚望,在构建"一核两翼、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中以全新的视野和战略的眼光谋划提出了XX作为XX南翼发展骨干支撑的时代定位和战略方向。全面对标看齐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县委在十三届六次全会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新时代XX发展战略谋划,并在年前召开的十三届七次全会鲜明提出今年将实行"产业项目突破年""改革创新突破年""党建引领突破年",奋力推动高质量超常规发展。要实现这些战略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都要求我们必须科学设置党和国家机构、合理配置职能,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全面正确履行机构职能。
二、坚持对标要求与紧扣实际相结合,加快构建适应新时代XX发展需要的机构职能体系
3月15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复同意了《XX县机构改革方案》。今天下午,我们又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我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等相关文件,对全县机构改革工作作出了系统性安排部署。在这次机构改革过程中,我们主要突出了四个方面特点,这四个方面既是县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总体考虑,也是对抓好机构改革的具体安排。
一是严格对照上级要求设置机构,确保执本末从、上下贯通。这次机构改革,上级明确了20项规定动作,留给我们县一级"自由发挥"的余地不多。因此,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应"。在机构设置、职能优化方面,围绕加强党的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严守中央必须对应的机构设置、规定的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控制的政策底线,严守规范各类机构设置、清理不规范设置的机构、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等刚性要求。对于中央要求改的,对标去改;中央没有改的,也自觉对标,不随意改。严格确保县级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配置总体上与中央和省上基本对应、与市上有效衔接。主要包括:组建监察委员会,建立健全和优化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设置;加强党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强化县委对机构编制、新闻出版、民族宗教等工作的领导;与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调整相对应,新组建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9个部门,重新组建司法行政部门,优化审计部门职责;对应设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教体局等。二是"整合"。这次机构改革,省级党政机构限额60个、市级党政机构限额49个,而我县机构限额仅有37个。省、市、县的党政机构限额呈现"倒三角"趋势,无法一一对应进行设置,为确保主要机构及职能与市上机构改革有效衔接,我们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宜挂则挂、应合则合"的原则,对职能相近的机构尽量合并同类项。比如将扶贫开发行政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对应市扶贫开发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对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三是"四个统一设置"。按照省委《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精神,持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统一设置行政审批局;落实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统一设置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农民工服务中心;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在乡镇(街道)统一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同时,我们深入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在经济发达镇全面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适应高质量超常规发展要求,确保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允许地方因地制宜优化机构设置是这次机构改革的亮点之一,为突出XX发展特色,我们深入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发展战略和市委七届五次全会"一核两翼、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XX南向东出战略支点的奋斗目标,在机构改革中充分体现了强化军民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超常规发展、打造优质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民生的改革思路,以特色机构、特色体制促特色发展。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整合军民融合发展职能,单独设置科学技术部门,构建推动科技创新和军民融合发展的机构职能体系,加快全面融入XX科技城的发展步伐。二是强化经济发展和对外合作,优化第三产业机构和职能,形成统筹合力,促进全县第三产业宏观部署与微观抓手无缝衔接,同时整合投资促进职责,深化对外经贸合作。三是突出营商环境监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相关机构的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管理、政务公开协调、行政效能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职责,强化政府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宏观把控。四是强化目标绩效管理,做实县委、县政府落实重点目标、重大工作的重要抓手。五是重视农民工服务保障,作为一个百万人口的劳务输出大县,我们在机构改革中,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做实了针对农民工的招引、培训、服务机构,着力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和人性化关心关爱。关于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在这里也向大家再说明一下,县委立足于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作了很多思考,包括XX和乡村振兴、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中医药管理等机构,我们都有过考虑。但是,我们既要体现XX特色,又要严格机构限额管理,更必须服从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所以,其他这些涉及到经济社会民生而在本次机构改革中没有争取到的,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从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协同等方面入手,构建系统完备的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严格实行党政机构限额管理,确保循规守纪、刚性约束。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是机构改革的保障,也是铁的纪律,更是对我们是否讲政治的一次重要检验。这次机构改革,严格实行机构限额管理,把党委机构和政府机构统一计算限额,严禁超限额设置机构,县级党委、政府不设部门管理的机构,从严从紧控制挂牌机构。这些都是中央和省委、市委划定的硬性要求,我们都予以坚决执行。一是严格遵守机构限额设置党政机构。这次机构改革,市县的党政机构限额是中央编办直接核定,由省委、省政府通过《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下达。XX作为全省67个大县之一,党政机构限额为37个。按照《XX县机构改革方案》,我县设置党委机构9个(含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8个),政府工作部门28个,严格遵守了限额规定。二是严格规范其他各类机构。严格按照省委、市委要求,从严从紧设置县委工作机关挂牌机构12个、县政府工作部门挂牌机构7个。县委、县政府派出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不纳入党政机构限额管理,结合中央和省委、市委规范要求,持续推动改革、加强管理,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成立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从258个精简到126个,精简幅度达到51%。通过机构整合、优化职责等途径,对个别因历史原因遗留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进行了规范,如台办、目督办等,具体工作交由相关部门承担。这里再说明一下,议事协调机构在组织协调跨部门、跨领域重要工作中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议事协调机构数量过多、组成部门过多、审批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等问题也不容忽视。去年,中央第四巡视组专门向省委反馈了"议事协调机构多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因此,清理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既是落实本轮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也是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的必要措施,更是提升行政效能的必然要求。下一步,我们还将参照省委、市委即将出台的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程序、撤销条件和期限,可以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或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议事协调机构,促进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规范、精简高效,确保议事协调机构不能代替履行部门法定职责,部门也不能以此为平台移交工作、转嫁责任。
三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强化编制总量控制,不突破总量增加编制,按照上级核定的全县各类编制总量,确保机构改革前后不增不减。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严格编外人员管理,严禁超编进人,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核定领导职数。对新组建和整合调整较大的部门出现超编、超领导职数的情况,给予3年左右的过渡期逐步予以消化。统筹编制资源,重点保障新设立部门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编制需求。综合设置党政部门的内设机构,明确党委工作机关和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名称一般称股、室,个数根据行政编制数和上级对应部门内设机构数进行科学确定,内设机构平均不少于2名编制,重点加强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