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实施方案
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实施方案
一、引言
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食品"四个最严"管理方式,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构建覆盖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提升公众消费信心。
二、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本地生产销售的农产品中禁用药物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标准化生产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
增强监管能力: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提高公众满意度: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科普引导,提高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知度和满意度,达到7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风险管控,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科学实施风险监测
制定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持续强化乡镇农产品快检体系,确保常规农药常规检测覆盖所有乡镇。
针对问题突出的农产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深挖问题成因,提出系统性解决方案。县域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定量检测达到1.7批次/千人。
深入开展风险评估
以隐患大、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品种和危害因子为重点,开展小麦、重金属等风险评估监测工作,进行会诊会商,提出应对措施和管控建议。
严控小宗品种风险隐患,压实属地责任,系统梳理特色小宗品种生产情况,及时组织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在元旦、春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持应急值守,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客观公正开展科普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费知识。
(二)实施"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
聚焦突出问题隐患
持续推进"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按照发现问题无死角、解决问题零容忍的要求,严打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常态化公布问题产品信息,提高精准治理水平。
加大豇豆农药残留治理力度
紧盯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层层建立包联工作机制,组建治理攻坚专家队伍,上下联动、下沉一线,有力、有序推进集中整治。
强化网格化管理,抓好以商品生产为目的的豇豆生产主体全覆盖建档立卡,对农户开展精准化指导服务和警示提醒。
(三)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
推广农业新技术和标准
大力开展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等现代农业相关标准的宣贯。
加强农药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
组织开展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提升基地按标生产能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辐射带动作用和综合效益。
(四)健全农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实施承诺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督促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批批开具。
指导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在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时按规定开具合格证,推动农产品"证码合一"追溯规范化发展。
加强国家追溯平台应用
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省追溯平台注册登记,定期开展主体入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发挥乡镇快检系统作用,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国家追溯平台。
(五)加强农户监管服务
完善监管机制
因地制宜探索完善针对农户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农户的巡查检查,逐步实现全覆盖。
通过标语、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向农户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法律规定,将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名单、农产品中易超标的常规药物名单全面发放到村到户。
强化网格化管理
深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格化监管模式,落实乡镇监管责任。
强化乡镇监管站机构和能力建设,探索把监管力量向村组延伸,形成对小农户农产品生产的有效监管。
(六)提升基层检测能力
稳定检测队伍
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稳定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队伍,提升设施设备能力和检测人员水平。
推进农药残留速测提质扩面
落实"检什么药、标什么药"工作要求,规范速测结果出具。同步推进常规农药和禁用农药速测,逐步采用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并大力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广。
(七)强化监管信息支撑
构建智慧监管新模式
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升级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全面强化信息技术对监测抽检、日常巡查检查、生产主体名录、生产过程、风险分级管理、县监管工作评价等基础工作的支撑。
完善信用体系
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立信、守信、用信的积极性。
探索开展"信用+分级监管""信用+产品认证"应用。
(八)完善责任落实机制
动态评价监管工作
依托信息化动态评价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管工作排名、农产品及生产经营主体风险等级,实行定期点评通报。
纳入政府考核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各县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双打"考核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考核,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坚持日常评价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综合评定与量化打分相结合,客观评价地方工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
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年度增长幅度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科普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费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四)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是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工作,为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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