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要求,切实把防风险遏事故作为对经济社会发展最直接的服务、最有力的支持,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准,大事大抓,夯实"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努力在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走前列、做示范,助力xx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任务措施
(一)改进监督执法方式。贯彻落实《xx省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依法制定公布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推行柔性执法,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案件,实行提级审批;审慎适用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进一步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及时事后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动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开办餐饮店一件事"、"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等重点事项。推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告知承诺制,规范办理程序;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现场检查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部署开展"接诉即办"。企业、群众进行咨询、举报投诉和办理事务时,第一个接待的人员即为受理员,对群众办理事务全过程负责。对属于本人承办的,立即接办;对不属于本人承办的,代为接收、转交,并跟踪至项目办结,回复当事人。支、大队主官定期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听取建议、提供咨询、解决困难。能解决的,当场给予答复;疑难复杂的,承诺限时办结。
(四)坚持重大项目专班服务。组建技术服务队,大力推行"监督员+专家"工作模式,主动靠前服务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落实"一项目一专班",开展"一对一"安全指导,加强安全分析研判,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主动向政府报告意见措施,守牢安全底线。深化开展重点企业安全服务活动,建立单位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热线电话"、视频连线机制,摸清企业安全现状、了解企业困难、倾听企业诉求,与企业共同制定工作"一企一策"提升计划,实施更加精准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服务指导。
(五)开展社会单位能力"提升年"活动。组织社会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师资团队,分类制作一批精品课件和培训教案,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培训,打造一批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全面推进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发动基层监管力量对全省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等高风险场所进行逐一告知,明确单位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结合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大培训活动,增强派出所工作业务能力,强化"九小场所"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总队防火监督处负责指导,各地救援支队具体落实)
(六)推行监督检查"无事不扰"。充分发挥省、市两级监督管理调度中心职能,根据市场主体火灾风险程度、信用状况,科学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较低风险等级、信用良好的企业单位,一年内监督抽查不多于一次。每月公布"双随机"检查计划,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并向社会公开,强化与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在制定检查计划或检查单位后,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共享,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建立健全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工作体系,制定信用监管配套措施,将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总队防火监督处、法制社工处负责指导,各地救援支队具体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清全力做好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对保经济、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细化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靠前一步、主动担当,坚决抓好总队十项任务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会商研判、调度推动、约谈提醒和检查通报,定期评估安全服务质效,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纠正政策措施落实偏差。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充分考虑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推出切合实际的利企惠民政策措施,规范开展监督执法服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坚持"大事大抓",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清单,作为"党委工程"和"主官工程",与队伍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要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思想共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队关于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逐项明确责任单位、主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将服务营商环境各项措施与当下正在开展的各类整治行动紧密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支队、大队要严格落实党委书记、副书记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将服务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交叉互检,及时通报问题,督办整改,用铁的纪律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出现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案事件,要严肃责任倒查,发现一起追责一起,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