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3/23页)
5.5.2预案演练
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演练要从实战出发,分为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内容包括应急联动、紧急集结、协同配合、现场救援、应急保障等。要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评价应急准备状态,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不断提升现场处置能力和应急专业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5.5.3宣教培训
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培训规划;编制社会公众应对突发事件教材和应急手册,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危机防备意识和应急基本技能。以突发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定期开展面向公职人员的应对突发事件相关知识培训。对担任应急机构的领导、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应急管理工作原则、方法,熟悉救援程序,提高应急救援技能和水平。开展面向各社区(村居)的远程应对突发事件教育信息服务,做好相关应急知识的教育培训。
5.5.4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反应迅速、应对得当、措施有效,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抢险过程中受伤、致残、遇难的救援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偿待遇。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X街道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并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标准,作为各地、各部门报送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标准和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规定进行分级处置的依据。
6.1自然灾害类
(一)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特大暴雨、大雪、龙卷风、沙尘暴、台风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重要城区和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损失的气象灾害;
2.我街道或包括我街道在内的多个区域,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损失的气象灾害。
重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下击暴流、雪崩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连续封闭1半小时以上的。
较大气象灾害包括:
1.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损失的气象灾害;
2.对社会、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高温、热浪、干热风、干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的。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气象灾害为一般气象灾害。
(二)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在本区内陆地区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300人以上死亡;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以上;
2.在本区内陆地区发生M≥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1.在本区内陆地区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以上、1万间以下;
2.在本区内陆地区发生6.0≤M《7.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包括:
1.在本区内陆地区发生M≥5.0级地震,出现以下情况之一:造成50人以下死亡;紧急转移安置0.5万人以下;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0.3万间以下;
2.在本区内陆地区发生5.0≤M《6.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包括:
1.地震灾害各项指标均明显小于较大地震灾害标准,但部分建筑物有一定损坏,造成较大范围人员恐慌;
2.在本区内陆地区发生4.5≤M《5.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一般地震灾害。
(三)地质灾害。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灾害险情。
重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因灾害造成直接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较大地质灾害包括:
1.因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地质灾害;
2.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灾害险情。
未达到上述标准的地质灾害为一般地质灾害。
6.2事故灾难类
(一)安全事故。
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亿元以上直接损失,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街道境内发生的,或我街道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区外发生的坠机、撞机或紧急迫降等情况导致的特别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或单船10000吨以上国内外民用运输船舶在我街道境内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以及港口设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X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济南、X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其他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80%以上;
5.全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6.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支付、清算系统处理中心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7.城区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8.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9.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事故。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安全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街道境内,或我街道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区外发生重大飞行事故;
3.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3000吨以上、10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济南、X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其他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60%以上;
5.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道路交通、大中城区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6.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7.其它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对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较大安全事故包括: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事故;
2.国内外民用运输航空器在我街道境内,或我街道民用运输航空器在区外发生较大飞行事故;
3.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或水上保安事件;1000吨以上、3000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
4.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下,并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
5.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道路交通、大中城区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6.大型集会和游园等群体性活动中,因拥挤、踩踏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
7.其它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对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一般安全事故包括:
1.一般事故是指一次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或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需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下的事故;
2.除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事故之外的对社会稳定、对建设造成一定影响的事故。
(二)环境污染事故。
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包括:
1.因环境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的破坏事件,或因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备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区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包括:
1.因环境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因Ⅰ、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备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以上城区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包括:
1.因环境事件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备失控导致10人以下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包括:
1.因环境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Ⅳ类、Ⅴ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备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的剂量限值的照射。
6.3社会安全事件类
群体性事件。
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1.一次参与人数5000人以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2.冲击、围攻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打、砸、抢、烧乡区以上党政军机关的事件;
3.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
4.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30人以上受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事件;
5.参与人数500人以上,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6.出现全国范围或跨区(区),或跨行业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互动性连锁反应;
7.其它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
1.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影响较大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上访请愿、聚众闹事、罢工(区、课)等,或人数不多但涉及面广和有可能进京的非法集会和集体上访事件;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30人以下受伤群体性事件;
3.高校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聚集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或因高校统一招生试题泄密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参与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群体性械斗、冲突事件;
5.涉及境内外宗教组织背景的大型非法宗教活动,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群体性事件;
6.因土地、矿产、水资源、森林、草原、水域等权属争议和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引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
7.已出现跨区或行业影响社会稳定的连锁反应,或造成了较严重的危害和损失,事态仍可能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8.其它视情况需要作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对待的事件。
6.4公共卫生事件类
(一)公共卫生事件。
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疫情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或在一个县(市、区)内、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病10例以上;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波及2个以上市,疫情有扩散趋势:
3.涉及包括我省在内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或传入我省,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传染病在我省发生;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对包括我省在内的2个以上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烈性传染病疫情,并在我省发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8.发生涉及我省跨地区(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9.其它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包括:
1.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相关联的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县(市、区);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围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霍乱在1个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流行,l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设区的市,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6.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在我省发生或传入我省,尚未造成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的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