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3年度移风易俗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第2/2页)
责任单位:自治县党委宣传部、移风易俗办、各乡(镇)等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移风易俗工作十三个专项行动,是全面提高农村文明程度、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责任意识,将专项行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细案,落实责任负责制。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力戒形式主义,以抓铁有痕的韧劲推动各项任务、各项工作落地生根。
(三)强化督查,完善考评机制。自治县移风易俗办将联合自治县党委组织部、纪委监委、绩效考评督查办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列为精神文明绩效考评依据,同时作为2023年度"红旗乡镇""红旗村"、文明单位等评选复查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保障。自治县财政局要做好相关工作经费保障,将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所需经费,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五)推广经验,以点带面。各乡(镇)、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行动的成效,发现问题,改进不足,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农村的新变化新面貌,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手段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