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资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xx队伍的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规避资金风险,深刻吸取xx局在资金安全管控方面的教训,确保全省xx队伍资金安全、有序运行,按照xx局《关于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各级队伍组织开展资金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Xx局成立财务处全体人员为成员的资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省各级xx队伍资金安全检查工作。xx局财务处具体负责xx局本级的资金安全自检自查,以及组织全省队伍的资金安全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财务人员配备方面。全省各级预算单位要配齐配强财务岗位人员;财务人员应具备从事财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严格落实人员任用回避制度;财务人员离岗必须按规范程序办理交接。
(二)岗位职责落实方面。严格落实岗位分设、业务分管、相互制约要求。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和名章)由会计、出纳分管;电子支付令牌与授权令牌由会计、出纳分管;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等岗位人员变动时,银行预留印鉴和电子令牌操作员信息及时变更;财务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要对银行预留印鉴、电子令牌、网银密钥等分开保管情况进行检查;会计每月及时从开户银行取得加盖银行印章的实有资金银行账户银行存款对账单,每月与出纳逐笔核对银行对账单和零余额账户资金发生额、余额;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每月在余额调节表上签字确认。
(三)账户资金管理方面。各级队伍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开立银行账户;禁止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开具票据按票据管理要求登记入账;禁止以个人名义存储单位资金;禁止用"白条"或实物顶替库存现金;禁止未按规定权限未经批准提取现金情况;禁止未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情况;禁止出现除列入白名单外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违规转入本单位或xx队伍各级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情况;禁止出现将零余额账户、实有资金账户资金违规转入个人账户情况;禁止其他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检查步骤
(一)组织部署(9月8日前)。各级队伍要立即对照本方案要求,对本级及所属大队、站级单位开展部署,制定本单位的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有序推进。
(二)全面开展检查(9月8日-9月20日)。各级队伍要对本级及所属大队、站级单位的资金安全管控工作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按照本方案所列的重点内容,可以内部自查、对下抽查、实地检查或以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等方式开展。对查出的问题,要追根溯源,认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内控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xx局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将择时采取实地检查的形式开展抽查,以检查工作落实的效果。
(三)总结上报(9月25日前)。各级队伍要将检查整体情况形成总结报告,经级队伍党委审议后上报xx局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xx局将结合全省各级队伍上报的总结报告及检查情况,梳理全省队伍资金安全管理的经验与不足,全面总结,规范制度,规避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资金安全管理关系队伍形象,关系队伍稳定。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资金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党委理财责任,为财务岗位配备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专业人员,保证各财务内控制度的落实。
(二)要严格责任。各单位主官和分管领导要切实抓好本次资金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对本单位所有检查事项的工作底稿、统计报表都要认真确认,严禁弄虚作假。对所属大队、站的检查要细致、全面。做到全口径、全覆盖,各大队、站要积极配合参与,确保工作实效。
(三)要注重成效。要把发现问题、查清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专人负责,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把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制定针对性强、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切实加强资金安全管理。
(四)要加强学习。各级党委和财务人员要切实加强财经法规制度学习,熟知财务内部控制和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等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