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第2/2页)
(三)严格规范管理。在推进课后服务过程中,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行要求无意愿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严禁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取消服务资格,并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等违法违规的收费行为。区教育体育局要指导各学校规范课后服务资金收支管理,各学校应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考虑课后服务的工作量、服务质量等因素,制定学校课后服务方案,细化每生每课时服务费标准和服务费支出范围,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执行。各学校严格落实课后服务费用公示制度,在门户网站、校园校务公开栏、收费场所公示服务内容、经费收支情况、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不履行职责、借机乱收费、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广泛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全面解读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有关政策,积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采取致家长一封信、校会、家长会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家长是课后服务的重要责任方和重要参与方,要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积极引导学生参加课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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