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做好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施方案(第2/2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复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实行复查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认真开展自评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二)密切配合,完善资料。资料准备工作是复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要严格对照《XX县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指标责任清单》、《XX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基础资料责任清单》、《XX县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现场各单位责任清单》认真梳理工作内容,做好自检自查和相关台账资料准备工作,根据创园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及时、准确提供复查工作有关资料。
(三)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需要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各相关单位、新闻宣传部门要根据复查工作要求,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宣传和报道相关工作进度。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电视台、电台、户外广告、公交车车体广告等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复查工作目的和重要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复查工作有关情况,动员全县市民参与到复查工作中来,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协同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务求实效。县委、县政府督查局把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列入专项督查重点工作。创建指挥部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编发简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考评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将复查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对在复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工作开展不力而影响复查验收目标实现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