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五大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五大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四个不摘"要求,根据《中共XX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五大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2022〕X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单位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县域结对帮扶、社会帮扶(以下简称"五大帮扶")等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XX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持续深入开展"五大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领导干部联系帮扶
1.完善联系帮扶制度。各县(市、区)要将省级领导联系和省直单位定点帮扶乡村振兴有关县区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定期向省级领导和省直定点帮扶牵头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争取政策项目支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同志联系乡村振兴有关村和脱贫户、监测对象制度,积极推动走访联系常态化,及时落实各项帮扶任务。
2.强化走访调研。要把联系帮扶工作作为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和经常性工作,定期深入联系点和帮扶户开展调研、走访和慰问,原则上县(市、区)领导同志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指导联系乡、村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推动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困难问题。
3.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要明确领导联系帮扶工作牵头部门,完善推进工作机制,抓好协调保障工作。对照省、市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和帮扶户,指导乡镇做好对接工作。结合工作中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联系点和帮扶户的动态调整和基本情况更新,确保帮扶联系不断档。
三、单位定点帮扶
4.明确帮扶举措。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继续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要求,积极主动落实定点帮扶主体责任,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办工作人员,协调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制定帮扶规划,逐年制定帮扶计划(每年3月底前制定),谋划符合帮扶村实际和单位资源优势的具体帮扶举措,抓好帮扶资金落实和监管(每年6月底前拨付到村),扎实推进帮扶项目落地落实。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好本地定点帮扶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并做好与省、市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的衔接。
5.落实工作职责。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全面支持定点帮扶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助落实过渡期各项帮扶政策措施。继续组织干部职工担任帮扶联系人,每季度至少联系走访1次。通过电话、网络或支部活动等方式与脱贫户、监测户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保持常态化联系,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和解决困难。要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居民就近就业,推动乡村"双基"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开展单位"定向采购",鼓励引导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购买或帮销定点帮扶村农副产品。支持帮扶村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及时总结报送帮扶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压实帮扶责任。定点帮扶单位每季度至少研究推进1次定点帮扶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推动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至少到定点帮扶村调研指导工作1次;分管负责同志或班子成员每季度到帮扶村调研考察、现场研究解决问题1次。帮扶村要按照本地所需、帮扶单位所能,认真梳理汇总亟待推进的帮扶项目和需要解决、协调的困难问题,积极主动向帮扶单位汇报争取支持,提升定点帮扶工作精准性、有效性。
四、驻村帮扶
7.明确职责任务。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强化自身管理,明确队内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团结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工作,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为抓手,认真履行"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项职责任务,突出抓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实施产业发展项目、促进乡村有效治理、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落实。
8.严格履职尽责。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乡村振兴工作重要论述。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帮助培育后备力量,吸引各类人才回村发展创业。广泛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掌握所在村特色禀赋和困难问题,帮助制定、完善村发展规划,切实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低收入人群帮扶、推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帮助所在村选定产业发展方向,抓好重点项目实施,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带动村民致富增收。加强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困难人群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等实际困难。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暖民心"行动,每个驻村工作队每年至少协调帮扶单位为所在村办1件实事,每名党员驻村干部每年至少为群众办理1件实事。
9.加强管理培训。选派帮扶单位要加强跟踪管理,建立与县(市、区)选派办和帮扶村所在乡镇沟通交流机制,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驻村干部汇报。单位负责同志要深入选派村调研指导,了解掌握选派干部在岗履职、工作开展等情况,督促驻村工作队严格落实驻村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坚持吃住在村、工作日在岗;定期走访慰问驻村干部,落实生活补助、往返交通费等各项保障政策。对选派干部因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在村工作的要及时申请调整。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选派干部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职责,对照"六项行动"任务和时限要求,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常态化开展暗访督导,对驻村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召回制度,对存在年度考核不称职、工作履职不力等情形的驻村干部,及时召回调整。强化培训赋能,确保每名驻村干部每年参加县级以上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周。
五、县域结对帮扶
10.强化责任落实。XX县、XX县、XX县和XX区要严格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县域结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X〔2021〕X号)文件精神,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亲力亲为推动结对帮扶工作,每半年至少赴帮扶县对接推动工作1次,每年10月底前完成互访任务。对照《县域结对帮扶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牵头负责人和具体承办部门,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压茬选派党政干部和教师、医生、科技特派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到帮扶县挂职学习,确保全年选派挂职不间断。
11.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帮扶县资金支持,协商落实帮扶资金增长机制,主动对接做好帮扶资金拨付工作,确保每年第一季度落实到位。在原有帮扶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对接谋划帮扶思路,明确各年度帮扶重点,逐年制定帮扶计划。围绕"两强一增",合作推进"双招双引",进一步完善产业就业政策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吸引帮扶县企业到我市投资兴业,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协助帮扶县在本地建设特色产业基地,促进传统产业升级,依托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带动乡村劳动力家门口就地就业。
12.加强对接落实。XX县、XX县、XX县和XX区要扛起县域结对帮扶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同帮扶县沟通对接,主动作为,取长补短,实现共享发展,推进共同富裕。要参照衔接资金使用规定要求,将县域结对帮扶资金项目纳入衔接资金项目库的相关要求统一管理,帮扶项目中产业类项目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每年11月底前资金拨付使用完成。根据群众务工意愿和帮扶县企业需求,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组织群众特别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就业。携手合作互通用工信息,合力搭建就业平台,为本地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提供良好的务工就业渠道和环境,结合实际介绍到帮扶县及经济发达地区就业。指导学校、医院、农业科技企业、种植大户等提出需求清单,接受针对性帮扶。组织镇、村与帮扶县镇、村开展结对帮扶,协调帮扶县民营企业到本地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通过农产品特色馆、电商平台、订单采购等方式,深入推进本地农产品销售。
六、社会帮扶
13.引导多重主体参与。要充分调动工商联、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组织动员优势,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影响力,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共同参与社会帮扶,进一步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4.开展多类别帮扶活动。实施"万企兴万村""百社进百村""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动员鼓励广大民营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投资兴业、招工就业、慈善捐赠等形式,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带动群众就业增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发展,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组织中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乡村产业发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挖掘社会组织潜力,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的特色品牌,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15.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充分发挥各类帮扶平台作用,加强对企业、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活动的信息发布、业务指导、规范管理和典型宣传。建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项目库,推动帮扶工作靶向化、精准化、智能化发展。探索制定社会帮扶贡献度星级评价制度,对积极参与社会帮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参与社会帮扶金额、频次、时长和成效等进行星级评价。建立奖励激励体系,促进形成全社会踊跃参与社会帮扶工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充分落实帮扶主体责任,将"五大帮扶"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安排专门人员,保障专项经费,完善日常工作制度,及时开展成效统计、跟踪工作进展和定期工作总结,确保各项帮扶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