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第4/9页)
2.制作宣传标语。在县境内车站码头、高速路口、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地以标语横幅、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形式投放普法宣传标语,做到重要车站、重点公交线路全覆盖。在旅游景区显著位置以标语横幅、法治漫画、雕刻艺术等形式宣传法治信息、弘扬法治精神。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发布宣传标语,确保村(社区)、机关、企业、医院、学校等基层单位都有醒目法治宣传标语,每个乡镇都有宣传橱窗或广告牌,使依法治县工作在群众中广为知晓。(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3.开展法律"八进"活动。选聘专家学者组建普法宣讲团,吸收普法骨干组建普法联络员队伍和法治文艺轻骑兵,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等法律"八进"活动。全县组织15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5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在每个村(社区)设立法制宣传栏,把送法下乡作为"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由县司法局牵头在3月底至4月底集中开展依法治县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
4.投放公益广告。发挥公益广告教育启发的社会作用,开展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宣汉"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在宣汉广播电台、宣汉电视台、公交移动媒体、出租车LED显示屏等位置及时推出统一制作的公益广告。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本地本部门媒体平台及时转载转播省、市、县媒体推出的公益广告,并结合实际制作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新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县依法治县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细致、操作性强的宣传工作方案,并于4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加强信息网络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有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要确定法治信息通讯员,并于4月12日前将名单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申请加入宣汉县依法治县工作交流QQ群。
(三)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依法治县信息报送工作,将依法治县工作开展过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少于3篇。对报送不力的单位,将予以定期通报。
法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第4/9页) 篇6
为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说服力,根据《海南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目标,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以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为手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总体要求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心工作,建立"以案释法"长效工作机制,增强法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把每一个案件审理、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次法律服务变成一次普法教育的过程,使全民在案例剖析中感受法律正义、领悟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培植法治信仰,为全面建设展示中国风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提供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通过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坚持人民至上。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用真实案例和通俗语言,直观、形象、生动向社会公众释法说理,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
坚持合法规范。坚持把社会公众需要视为己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尤其对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未成年人违法信息的案件,应当通过必要方式进行处理,避免对当事人及其家属名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0月至20xx年12月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20xx年度征集"以案释法"案例60篇以上。
1.征集形式
(1)文字案例。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简练、法理明晰、通俗易懂,文中人名要用化名。文字案例根据案例模板形式撰写内容(模板见附件1、2),字数在20xx-3000字,案件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短视频案例。要求字句清晰、讲述生动,富有感染力。时长控制在3分钟内,视频(含动漫、微电影)下方带有字幕。视频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姓名+标题"。
2.征集内容
征集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20xx年,重点征集20xx年1月以来行政复议、知识产权保护、反走私、反诈骗(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生态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扫黑除恶、禁毒、消费维权、城市管理等十大主题典型案例。
3.案例申报
围绕本单位职能,充分运用12345服务热线等,发掘法律的堵点和难点,收集各领域"以案释法"案例,积极申报。20xx年度申报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申报数量具体安排为:
(1)各镇(区)报送数量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2)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少于3件(含短视频1件)。
(3)市资规局、市旅文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不少于2件(含短视频1件)。
(4)其他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送数量不少于1件。
(5)其他非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职能,申报案例。
4.案例评审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组织评审工作,10月25日前,评出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向上级部门推荐。
(二)开展"典型案例"宣讲活动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组建"以案释法"普法宣讲队伍,围绕评选的60部典型案例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宣讲活动。
同时,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单位职能,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系统和单位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中宣讲活动。各镇(区)、各单位要强化对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以案释法"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宣讲活动。
(三)开展"以案释法"系列宣传活动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构建全媒体"以案释法"宣传格局。
1.开展集中宣传报道。以典型案例宣讲、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等为宣传点,组织协调各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注"以案释法"的浓厚舆论氛围。
2.开展专题宣传。协调万宁时讯等媒体对选取行政复议、网络电信诈骗等领域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报道。协调市广播电视台等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播放、开设以案释法类节目和栏目,邀请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真实案例讲解法律条文。
3.开展新媒体宣传。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发布典型案例;运用"万宁普法"微信公众号、"万宁司法"抖音号等即时推送"以案释法"动态信息;制作"以案释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不断壮大主流媒体声音。
4.开展社会宣传。编印发放"以案释法"案例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等各类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
(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及时梳理总结"以案释法"宣传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以案释法"从有形到有效转变。
1.建立"以案释法"征集评选发布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一次"以案释法"征集、评选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各镇(区)、各单位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评选和发布工作。
2.建立"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或根据案件情况、社会关切,选择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开展常态化"以案释法"宣讲宣传活动。
3.建立考评考核机制。将"以案释法"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把"以案释法"开展情况作为"八五"普法表彰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深入开展。
4.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每年度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固定议题,总结、通报、讲评各成员单位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及时会商"以案释法"工作重大问题,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5.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在海南智慧普法云平台建立网上"以案释法"案例库,实现各国家机关之间共享共用,方便群众查询了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主体意识,精心部署,统筹推进,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
"以案释法"宣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严把师资关、内容关,弘扬主旋律。要综合运用官方网站、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
(三)总结经验,报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