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第3/3页)
七、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32.强化安全风险源头把控。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建立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企业办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不得"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新上产业项目或承接转移项目的,都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和地方规划,严格执行国家行业规范标准,严格安全监管,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不达安全标准的不能上马和开工,已经运行的坚决整改。落实国家即将出台的化工园区认定办法和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执行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牵头部门:镇安办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单位、部门:各村、基地、专业市场)。
33.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配强镇村两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监管执法力量,并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立足"全灾种、大应急"的实战需要,有机整合各村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功能,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合理分解,防灾减灾力量相对集中,应急救援力量有效聚集,进一步优化应急管理基层基础体制机制,切实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穿透到基层的"最后一米",提升我镇应急管理工作质效(牵头部门:镇安办,责任单位、部门:党建办、消防站、各村、基地、专业市场)。
34.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动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鼓励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进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提升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做好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衔接(牵头部门:企业办,责任单位、部门:派出所、镇安办、消防站)。
35.推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专项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落实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应积极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对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和投保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隐患排查等事故预防和善后处理工作的费用专项列支,在企业投保前和参保期内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充分发挥保险机构的安全生产预警预测作用,通过依法动态调整费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风险管控(牵头部门:镇安办,责任单位、部门:财政所、企业办、道安办、规划办、派出所、农业站及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36.构建社会共治的齐抓共管格局。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广播、公众号等媒介和安全主题公园、公共场所大屏等设施,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12345)、部门举报热线、网站和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机制,对经核实属实的安全隐患问题,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根据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对报告"三合一"场所、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设立公开曝光台,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加大社会舆论监督(牵头部门:镇安办、宣传办,责任单位、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7.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制。根据全镇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借助安全生产专家的专业技术优势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我镇安全生产治理,有效弥补政府监管力量不足的短板。支持企业采取委托管理、互助协作和行业协会自律等模式,优化企业专业技术资源配置,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化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打击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落实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牵头部门:镇安办、派出所,责任单位、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8.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推进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等企业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南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编我镇相应预案,全面铺开全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提升基层应急管理基础能力;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不断优化紧急出动的流程,力争做到真有紧急事件时应急处置能力"快准严实细"(牵头部门:镇安办,责任单位、部门:企业办、财政所等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9.持续实施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按照《南安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要求和"轻重缓急"原则,健全完善党政同责、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应急管理机制,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及时组织开展总结评估,推动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落实落地(牵头部门:镇安办,责任单位、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