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镇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最大程度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根据xx文件精神,针对当前我镇集体资产处置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等问题,决定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xx届xx次全会、县纪委xx次全会部署要求,以"加强集体资产监管,建设清廉村居"为目标,聚焦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和围绕解决当前集体经济合同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等问题,进一步提高站位,明确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为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农业强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妥推进。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思路,稳妥有序推进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人民至上。时刻把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集体民主协商作用,让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参与者、知情者和受益者。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村"三资"管理的难点、堵点、痛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能尽快落地达效。
(三)工作目标。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收集、审查审计、整改规范工作。依法完善口头合同;终止到期合同、无效合同;整治规范阴阳合同;变更、解除严重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显失公平的低价、无偿合同以及因情势变更导致继续履行会对村集体明显不公的合同;依法终止集体不认可、群众反映大、长期拖欠租金等严重违约的合同;制定统一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统一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逐步建立"主体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堵住集体资产和收益流失的漏洞,"小切口、大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二、清理范围
按照全县统一安排,本次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的范围包括镇、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与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订立的正在履行和已签订尚未履行的各类合同(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承包合同除外),包括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及其他合同。具体包括:
(一)资源类合同。指农村集体所有的或国家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资源,包括土地、山岭、林木、荒地、滩涂、水面及其他集体资源承包、流转、托管、出让、入股等合同。
(二)资产类合同。指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包括农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设备设施、无形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企业所拥有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集体投资兴办企业等资产的承包、租赁、投资等合同。
(三)资金类合同。指农村集体货币资金借贷、投资等合同。包括扶贫(衔接)项目资金投资类合同。
(四)建筑工程类合同。指农村集体建筑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其他类合同。指抵押合同等不属于上述四类合同的其他合同。
三、工作步骤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自2023年xx月启动,按照5个阶段14个步骤梯次推进,到2023年10月底完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xx月上旬)
1.安排部署。按照省、市、县统一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2.成立专班。各村结合实际,要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制定实施办法,迅速部署推进。各行政村由党组织牵头,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村民委员会配合,成员代表参加,成立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村级工作专班),制定清理方案,明确人员组成,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及时公开公示,启动合同清理规范工作。
3.宣传动员。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印发宣传单、张贴公告等多种渠道宣传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和"三资"管理政策,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参与、监督。各行政村在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显要位置张贴xx县委、县政府盖章发布的《公告》和本村《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公布监督方式,广泛动员群众参与。
4.开展培训。围绕本次专项行动要求,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把参与的负责同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全部纳入培训范围,建立镇、村两级级业务培训体系,采取集中培训、线上轮训、实地教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明确清理范围、审查标准、处置措施,持续提升工作能力。
(二)合同清收阶段(2023年xx月下旬至xx月底)
5.清理收集。全面清理集体经济合同,原则要求账内合同与账外合同一起清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和其他合同一起清理。合同标的物应在排除家庭承包经营、集体自营和闲置的集体资产以外,与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资金一一对应,体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坚决杜绝账外合同、账外资产、账外收益。要求镇(街道)党委书记、村级党组织书记、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委会主任签订《干部承诺书》,确保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全面彻底。
6.登记建档。村级工作专班对收集到的集体经济合同、民主决策会议记录和补充协议等附件资料原件装订成册,填写《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审查表》。口头合同按照双方实际约定内容填写登记表,双方约定有异议或相关条款未约定的,如实登记"有异议"或"未约定"。
7.审议公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审查表》经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查缺补漏,力求集体经济合同"应收尽收",且登记信息与事实相符。公示无异议的,提交镇党委政府汇总。
8.汇总上报。镇党委政府收集各行政村集体经济合同(含会议决议、补充协议等附件)、《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审查表》、《干部承诺书》,逐一编号,并分别装订成册。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审定并盖章后,提交县级工作专班审查。
(三)审查反馈阶段(2023年xx月)
9.审查审核。由县级专班组对镇上报汇总资料进行集中联合审查,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填写《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审查表》,发现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核查,严肃处理。
10.反馈意见。审查整改意见经相关审查部门确认盖章后,由县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反馈镇党委政府,并督促镇党委政府开展整改。
(四)整改纠错阶段(2023年xx月底至xx月底)
11.整改纠错。由镇党委政府组织指导行政村党组织进行整改纠错。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党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集体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程序,遵循"村组研判、双方协商、审查确认"的思路,坚持依法依规、一事一策的原则,由各行政村分类整改纠错。整改后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提交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审议同意后提交镇政府复审。
12.问题处置。对违法违规且整改不到位的,镇党委政府将提交县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研判。县级工作专班统一建立问题台账,进行专题研究后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涉及违法违规用地的,向自然资源部门移交;出现黑、恶、霸、痞等情况的,向公安等司法部门移交,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xx月初至xx月中旬)
13.归档备案。镇、村要全部建账立户,对整改规范的集体经济合同和集体资产全部统一录入平台,实行动态规范管理。年底前规范合同录入率应达到xx%以上。书面合同统一整理归档,建立台账,报镇备案。
14.总结成果。各村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报告。于2023年xx月xx日前上报镇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强化农村"三资"管理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xx市委、xx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的具体举措,是快速增加集体收入、保障农民切身利益的有力抓手,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把本次行动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上来。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它班子成员、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镇乡村振兴办,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结合实际建立村级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解决历年集体资产整治中难以化解的历史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工作程序。坚持依法、民主、公开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严肃查处发现问题。坚持依靠群众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议定,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出现粗枝大叶走形式、走过场,借整改"漂白"合同等现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督促落实。各村工作专班要于每月xx日前将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报送镇级工作专班,镇级工作专班根据报送和督导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县级工作专班。同时,各村要以合同清理规范为切入点,全面明晰资产权属,完善集体财务制度程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五)严肃追责问责。镇级专班采取"容错纠错+追责问责"双机制,对专项行动前的合同,积极整改且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按容错纠错给予处理;对专项行动中思想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甚至弄虚作假,瞒报隐匿等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无偿、拖欠或低价占用,违规出租、出让、发包集体资产资源等问题,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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